关于拟拨付淳安县特别生态功能区2023年度农业绿色发展类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9-15 10:23:23 来源: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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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淳安县特别生态功能区2023年度农业绿色发展类项目建设的通知》(淳农〔2023〕98号)文件精神,由杭州莹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淳安县桐子坞玛璜柑桔专业合作社、淳安县农友茶果专业合作社、淳安新安植保有限公司4家单位承担实施的2023年度绿色发展类项目建设按要求完成了计划建设任务,并通过了淳安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的验收。拟补助资金448.18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姜铭北

联系电话:89600615

通讯地址: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

邮编:311700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5日


关于拟拨付淳安县特别生态功能区2023年度农业绿色发展类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的公示.docx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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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拨付淳安县特别生态功能区2023年度农业绿色发展类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9-15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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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淳安县特别生态功能区2023年度农业绿色发展类项目建设的通知》(淳农〔2023〕98号)文件精神,由杭州莹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淳安县桐子坞玛璜柑桔专业合作社、淳安县农友茶果专业合作社、淳安新安植保有限公司4家单位承担实施的2023年度绿色发展类项目建设按要求完成了计划建设任务,并通过了淳安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的验收。拟补助资金448.18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姜铭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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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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