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关于印发<浙江省道路运输证件换证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运[2012]63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淳安县45家超期的(截至2024年9月15日前有效期到期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户)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60天(截至2024年11月24日);公示期满仍未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手续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注销。
联系人:方元,联系电话:64819827
附件:淳安县畅途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等45家机动车维修企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期限届满超期名单(1).xlsx
淳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4日
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关于印发<浙江省道路运输证件换证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运[2012]63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淳安县45家超期的(截至2024年9月15日前有效期到期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户)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60天(截至2024年11月24日);公示期满仍未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手续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注销。
联系人:方元,联系电话:64819827
附件:淳安县畅途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等45家机动车维修企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期限届满超期名单(1).xlsx
淳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