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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淳安县智能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9-03 15:10:52 来源: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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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智能家居以旧换新,经研究,我将实施2024年度智能家居以旧换新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企业,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 依法在淳安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智能家居销售业务,且售卖智能门锁(含智能防盗门)、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家用监控、智能照明、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桌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健身设备、智能语音设施(含智能音箱)、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扫地机、拖地机)、智能洗碗机、智能蒸(烤)机等13大类智能家居产品的智能家居销售企业。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具备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核销条件,能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并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具备与淳安县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具备完备的结算系统功能。

(三)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

(四)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须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为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企业应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五)具备3个自然月以上为1个账期的资金垫付能力。

(六)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七)依法登记设立,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八)具备较强的商户培训、监管和宣传推广等能力,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及时受理解决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确保补贴发放平稳有序。

)活动开始前、活动期间参与企业不得借机抬高商品价格、虚标商品价格,不得撤架畅销商品,不得搭售滞销、二手、翻新、假冒伪劣商品等。

二、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入选后,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方可正式实施。

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必须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发票抬头为消费者个人,企业需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全额电子发票。如提供延迟送货服务,应自购买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服务。

入选企业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要求,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所需材料

1.申请表(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2024年淳安县智能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适用商品备案表(附件3

4.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复印件

5.品牌经销商需提供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6.“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需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材料分别由属地乡镇平台、县经信科技局、第三方审计机构、企业四方留存存档;电子版材料为盖章扫描件,打包发送,文件包需注明企业名称。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612时。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三)受理流程

1.属地初审。参加活动企业,以自愿报名为原则,在充分了解本通知有关条款内容基础上,将报名资料提交注册地乡镇特色产业办(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招商服务中心)初审,由各乡镇平台初步审核企业资质、经营情况,并出具初审意见。

2.县经信科技局复核。由各乡镇平台通过指定邮箱,统一提交审核通过后的企业资料电子扫描件,纸质资料送至县经信科技局消费促进科何老师处(淳安县规划展示中心2号楼1007办公室)。县经信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资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在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咨询电话:0571-65067171;

邮箱地址:3029331514@qq.com

四、名单公示

县经信科技局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在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参与企业和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五、参与要求

(一)入选企业对在活动参与过程中获取的政府相关信息、消费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二)参加活动商品的报备要严谨准确。对因活动商品报备不准确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由参与活动企业承担并追究责任;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追究参与活动企业责任。

(三)如消费者在商品“三包”期内发生退货,则由零售商门店或销售企业从退货款中扣除相应补贴金额,支持部分退货和全额退货,参与消费券的订单退款期限最长为订单发生后3个月内单用户享受补贴次数不因退款而恢复;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企业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

(四)参与商户完成交易并开具发票后即可申请拨付资金,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延迟配送最长不超过3个月。

(五)参与活动企业要主动识别和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隐患和行为。如入选企业、消费者出现虚假交易、作弊、恶意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县经信科技局将保留已套取资金追索的权利,并取消企业参与本次活动的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本通告及后续活动规则由县经信科技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淳安县智能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参与企业申请表.docx

2.2024年淳安县智能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承诺书附件2:参与企业承诺书.docx

3.2024年淳安县智能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适用商品备案表附件3:参与企业适用商品报备表(十三大类商品专用).xlsx

 

 

                  淳安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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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淳安县智能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03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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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智能家居以旧换新,经研究,我将实施2024年度智能家居以旧换新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企业,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 依法在淳安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智能家居销售业务,且售卖智能门锁(含智能防盗门)、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家用监控、智能照明、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桌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健身设备、智能语音设施(含智能音箱)、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扫地机、拖地机)、智能洗碗机、智能蒸(烤)机等13大类智能家居产品的智能家居销售企业。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具备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核销条件,能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并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具备与淳安县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具备完备的结算系统功能。

(三)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

(四)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须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为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企业应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五)具备3个自然月以上为1个账期的资金垫付能力。

(六)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七)依法登记设立,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八)具备较强的商户培训、监管和宣传推广等能力,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及时受理解决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确保补贴发放平稳有序。

)活动开始前、活动期间参与企业不得借机抬高商品价格、虚标商品价格,不得撤架畅销商品,不得搭售滞销、二手、翻新、假冒伪劣商品等。

二、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入选后,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方可正式实施。

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必须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发票抬头为消费者个人,企业需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全额电子发票。如提供延迟送货服务,应自购买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服务。

入选企业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要求,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所需材料

1.申请表(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2024年淳安县智能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适用商品备案表(附件3

4.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复印件

5.品牌经销商需提供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6.“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需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材料分别由属地乡镇平台、县经信科技局、第三方审计机构、企业四方留存存档;电子版材料为盖章扫描件,打包发送,文件包需注明企业名称。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612时。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三)受理流程

1.属地初审。参加活动企业,以自愿报名为原则,在充分了解本通知有关条款内容基础上,将报名资料提交注册地乡镇特色产业办(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招商服务中心)初审,由各乡镇平台初步审核企业资质、经营情况,并出具初审意见。

2.县经信科技局复核。由各乡镇平台通过指定邮箱,统一提交审核通过后的企业资料电子扫描件,纸质资料送至县经信科技局消费促进科何老师处(淳安县规划展示中心2号楼1007办公室)。县经信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资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在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咨询电话:0571-65067171;

邮箱地址:3029331514@qq.com

四、名单公示

县经信科技局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在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参与企业和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五、参与要求

(一)入选企业对在活动参与过程中获取的政府相关信息、消费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二)参加活动商品的报备要严谨准确。对因活动商品报备不准确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由参与活动企业承担并追究责任;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追究参与活动企业责任。

(三)如消费者在商品“三包”期内发生退货,则由零售商门店或销售企业从退货款中扣除相应补贴金额,支持部分退货和全额退货,参与消费券的订单退款期限最长为订单发生后3个月内单用户享受补贴次数不因退款而恢复;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企业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

(四)参与商户完成交易并开具发票后即可申请拨付资金,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延迟配送最长不超过3个月。

(五)参与活动企业要主动识别和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隐患和行为。如入选企业、消费者出现虚假交易、作弊、恶意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县经信科技局将保留已套取资金追索的权利,并取消企业参与本次活动的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本通告及后续活动规则由县经信科技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淳安县智能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参与企业申请表.docx

2.2024年淳安县智能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承诺书附件2:参与企业承诺书.docx

3.2024年淳安县智能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适用商品备案表附件3:参与企业适用商品报备表(十三大类商品专用).xlsx

 

 

                  淳安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