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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审计局:
你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29日起,对淳安县财政局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正式的《审计报告》于2024年7月31日已送达我单位。我局经研究并予以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落实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及整改建议,我局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明确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既要抓好本级问题的全面整改,又要督促预算单位将问题整改到位。
二、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源统筹管理情况
1.调节财政收入1581.23万元。2023年度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共收缴污水处理费3462.32万元,上年结转余额931.46万元,合计4393.7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实际上缴国库污水处理费2812.55万元,与污水处理费预算数2800万元基本一致。2024年1月,县财政局才将留存的1581.23万元污水处理费上缴国库。
整改情况说明:县财政局已于2024年1月将污水处理费1581.23万元全额上缴国库。今后将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2.利息收入979.57万元未上缴国库。截至2023年12月底,县财政局未将2023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979.57万元全额上缴国库。
整改情况说明:县财政局已于审计期间2024年5月将利息收入979.57万元全额上缴国库。今后将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二)预算执行管理情况
1.名师乡村工作室补助经费16.5万元使用不规范。根据《杭州市中小学“名师乡村工作室”实施方案》等文件,名师乡村工作室补助经费设立是为了促进乡村教师成长,其主要支出应用于教师培训、课题研究、研讨等方面。2023年,淳安县34个名师乡村工作室共收到市级补助经费102万元(每个工作室补助3万元/年),当年各工作室共使用补助经费76.93万元,其中淳安县汾口镇第二小学等11所学校将收到的部分补助经费共计16.5万元用于工作室装修、固定资产购置等“硬件”提升方面,压缩了教师参与研讨、培训、课题研究等提高自身素质、教育水平的经费,未能充分发挥名师乡村工作室补助经费的资金效益。
整改情况说明:县教育局在今后作为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检查监督,要求学校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报送制度,及时准确向教育局报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通过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情况,确保名师乡村工作室补助经费规范使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2.千职名师乡村工作室专项补助经费5.25万元使用不规范。一是唐林达名师乡村工作室补助经费3.76万元用于其他工作室基础建设。二是应旭萍名师乡村工作室补助经费1.49万元用于学校采购。上述做法不符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第二十四条“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关于公布十四五期间市域山区4县中小学“名师乡村工作室”名单的通知》(杭教办人〔2022〕155号)“……‘工作室’日常工作经费为3万元/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学校隶属关系,将单列专项经费安排至“工作室”设立学校专款专用,……规范使用。”的规定。。
整改情况说明:县教育局针对千职未专款专用的专项补助经费予以收回,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针对发现的问题中应旭萍工作室经费1.49万元,已于8月14日将该笔资金退回至中等职业学校账户;唐林达名师工作室3.76万元,已于8月23日退回至中等职业学校账户。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未严格审核入库项目绩效目标。截至2024年4月底,县财政局入库项目有13487个(已剔除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类项目),其中4890个项目未编制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如淳安县威坪镇人民政府的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资金项目编制的绩效目标为“完成”。
整改情况说明:县财政局将严格审核入库项目的绩效目标,确保入库项目信息完整、规范。根据《淳安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5年县级预算的通知》,明确规定规范项目库管理,严格落实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做好项目储备前置工作,严格把关项目基本信息、预算支出标准测算、绩效目标等重点信息填报,做好绩效指标填报设置,提升项目库项目储备信息质量,并将预算编制要求纳入综合考评范围。
2.专项资金闲置57.75万元。截至2024年6月7日,淳安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原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的“新能源车购车补贴”、“2021年度淳安县企业研发经费财政补助”等3个项目,共有57.75万元留存在亲清在线平台账户未及时兑付,资金闲置时间超1年,未充分发挥效益。
整改情况说明:县经科局今后将核对补助资金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兑付,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无法兑付的资金及时退回国库统筹使用。审计发现问题中涉及的未兑付闲置资金57.75万元,已于7月16日退回国库统筹使用。
(四)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超标准配置资产。截至2024年3月底,淳安县医疗保障局超标准配置台式机3台。
整改情况说明:县医保局将超编配置电脑收回统一保管,计划于12月底前移交县公物仓,在今后通过加强相关业务学习,提升资产配置管理水平。
2.重复支付伙食费。2023年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管局)从各乡镇基层所借用人员到局科室工作,工作餐费1.836万元由市管局承担。各乡镇基层所未按实际用餐人数申请伙食费,导致市管局重复支付借用人员伙食费1.092万元。
整改情况说明:县市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基层所于2024年6-7月期间核减重复支出伙食费,其中临岐所6月核减440元;威坪所6月核减2620元;姜家所6月核减1180元;汾口所6月核减2500元,7月核减200元;大市所6月核减2655元,7月核减1325元;共核减1.092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列支科目不规范。2023年,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县行政执法局”)在其他商品和服务科目列支执法车修理费6.95万元,在其他交通费用列支执法车保险3.4万元,上述费用共计10.35万元应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列支。
整改情况说明:县执法局今后将通过严格执行用车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维护和保养管理,推行绿色出行方式,加强公务用车油耗管理,定期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评估与总结等多项举措,切实提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效率。
淳安县财政局
202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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