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3 16:16:4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编制淳安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淳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4812289传真:0571-648214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交通建设项目招标、行政许可公示和相关财政信息等,2024年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15条,涵盖政策文件、行政执法、规划计划、财政信息、议案建议等内容。其中,主动公开部门文件2条,通知公告36条,决策落实部署信息4条,交通领域重点信息24条,政协人大提案议案49条;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和新闻媒体平台公开力度,视界千岛湖发布交通政策、工作动态、民生服务等信息129篇,在光明日报、浙江日报、交通旅游导报等主流媒体发布相关信息10余次,同时积极利用《今日千岛湖》、淳安电视台、淳安发布本地媒体及时公开公众关注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受理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严格依法、真实快捷、方便群众,依法依规开展答复工作。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次,均严格按规定要求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便利化方向,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严格执行政府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规范化水平,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集约化、规范化展示各类信息。二是扎实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新媒体的政民互动、掌上办事功能。

(五)监督保障

一组织保障。建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领导、办公室和各科室站的分工职责,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二落实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先审查、后公开”和“三审三校”的原则,对公开内容和涉敏信息进行审查;三定期检查考核。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各科室报送信息量、数量质量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接受社会评议,继续开展社会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建议。2024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全面。存在发布时间不及时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充实完善;三是网站管理人员队伍力量不足

(二)改进情况

联动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管理政务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注意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规范性,及时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力度。进一步强化审核制度,对每一条对外公开的信息,必须经过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复核,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终审的程序,同时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常频、常错用词的学习,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另外,增加网站管理人员的数量和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定期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复查,保证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3 16:16:4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编制淳安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淳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4812289传真:0571-648214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交通建设项目招标、行政许可公示和相关财政信息等,2024年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15条,涵盖政策文件、行政执法、规划计划、财政信息、议案建议等内容。其中,主动公开部门文件2条,通知公告36条,决策落实部署信息4条,交通领域重点信息24条,政协人大提案议案49条;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和新闻媒体平台公开力度,视界千岛湖发布交通政策、工作动态、民生服务等信息129篇,在光明日报、浙江日报、交通旅游导报等主流媒体发布相关信息10余次,同时积极利用《今日千岛湖》、淳安电视台、淳安发布本地媒体及时公开公众关注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受理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严格依法、真实快捷、方便群众,依法依规开展答复工作。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次,均严格按规定要求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便利化方向,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严格执行政府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规范化水平,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集约化、规范化展示各类信息。二是扎实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新媒体的政民互动、掌上办事功能。

(五)监督保障

一组织保障。建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领导、办公室和各科室站的分工职责,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二落实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先审查、后公开”和“三审三校”的原则,对公开内容和涉敏信息进行审查;三定期检查考核。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各科室报送信息量、数量质量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接受社会评议,继续开展社会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建议。2024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全面。存在发布时间不及时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充实完善;三是网站管理人员队伍力量不足

(二)改进情况

联动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管理政务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注意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规范性,及时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力度。进一步强化审核制度,对每一条对外公开的信息,必须经过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复核,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终审的程序,同时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常频、常错用词的学习,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另外,增加网站管理人员的数量和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定期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复查,保证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