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4 16:27:4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淳安县财政局2024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89600350,电子邮箱:caxcz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其中:财政预决算8条,政协提案5条,议案建议5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资金直达基层(工作情况、情况总结、政策文件)44条,通知公告5条,人事招聘23条、审计问题整改结果公告1条,行政执法统计年报1条,重大事项决策3条,法规文件1条,人事信息1条,计划总结1条,政策法规1条,意见征集2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财政信息1条。县财政局积极打造“阳光财政”形象,信息公开内容已覆盖县财政局各项工作。县财政局落实信息公开专人负责制度,严格执行主动公开“三审三校”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县财政局办公室按照《淳安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做好网上、信函、现场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依法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县保密局工作要求进行办理。2024年,我局收到信函申请3条,已按照规定进行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县政府统一要求,为更好发挥网上公开平台的作用,县财政局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权益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定期检修专网。根据要求在电脑安装杀毒软件。二是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定期进行清理杀毒,定期检查弱口令整改,提升“三高一弱”防护能力,配合政务公开科进行安全监测,扫描高危安全漏洞,一旦出现问题迅速与数据资源中心联系,及时修复处理。三是严格审核发布,根据工作安排及时调整输入岗、管理员和审核岗,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和登记,完善台账。

(五)监督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公开内容均通过保密审查登记。建立规范化政务公开流程,对公开内容审核把关,依照内容在指定栏目规范化公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规范。对单位内部各科室的工作职责、人员变动、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及时公开,及时更新,对为民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本年度各种标准政策等进行及时公布,为群众提供监督保障渠道。全年未收到社会评议,未受到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财政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但与群众期待相比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有: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存在滞后现象。二是对于财政政策的解读不够深入。只是简单地公布政策条文,导致公众对政策理解困难,无法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将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时间和流程,确保信息及时规范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通过图表、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深入解读政策的背景、目标、实施步骤以及对不同群体的影响等,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4 16:27:4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淳安县财政局2024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89600350,电子邮箱:caxcz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其中:财政预决算8条,政协提案5条,议案建议5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资金直达基层(工作情况、情况总结、政策文件)44条,通知公告5条,人事招聘23条、审计问题整改结果公告1条,行政执法统计年报1条,重大事项决策3条,法规文件1条,人事信息1条,计划总结1条,政策法规1条,意见征集2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财政信息1条。县财政局积极打造“阳光财政”形象,信息公开内容已覆盖县财政局各项工作。县财政局落实信息公开专人负责制度,严格执行主动公开“三审三校”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县财政局办公室按照《淳安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做好网上、信函、现场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依法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县保密局工作要求进行办理。2024年,我局收到信函申请3条,已按照规定进行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县政府统一要求,为更好发挥网上公开平台的作用,县财政局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权益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定期检修专网。根据要求在电脑安装杀毒软件。二是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定期进行清理杀毒,定期检查弱口令整改,提升“三高一弱”防护能力,配合政务公开科进行安全监测,扫描高危安全漏洞,一旦出现问题迅速与数据资源中心联系,及时修复处理。三是严格审核发布,根据工作安排及时调整输入岗、管理员和审核岗,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和登记,完善台账。

(五)监督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公开内容均通过保密审查登记。建立规范化政务公开流程,对公开内容审核把关,依照内容在指定栏目规范化公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规范。对单位内部各科室的工作职责、人员变动、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及时公开,及时更新,对为民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本年度各种标准政策等进行及时公布,为群众提供监督保障渠道。全年未收到社会评议,未受到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财政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但与群众期待相比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有: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存在滞后现象。二是对于财政政策的解读不够深入。只是简单地公布政策条文,导致公众对政策理解困难,无法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将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时间和流程,确保信息及时规范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通过图表、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深入解读政策的背景、目标、实施步骤以及对不同群体的影响等,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