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4 14:05:3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89601855,电子邮箱:3262691048@qq.com)。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有序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政府年度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72条,其中包括部门动态1条,通知公告8条,招标公告10条,中标公示9条,其他招标2条,调查征集1条,议案建议6条,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1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1条,行政执法统计年报1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条,行政检查/处罚/强制事项清单1条,领导信息7条,计划总结1条,实事项目1条,部门预算1条,部门决算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1条,工程建设1条,应急预案1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决策制度1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7条,重大事项决策4条,其他文件1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公开的信息均做到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我局收到个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0件。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动态更新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对发生变更的目录和信息及时进行修改更新,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信息进行层层审批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不断优化“三审三校”发布机制,完善由各科室或责任单位提供信息并做好信息初审,局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复核,最后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发布的工作流程,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依托于县政府门户网站,积极主动与门户网站管理人员对接;及时调整完善门户网站版面和栏目,按要求定期公开信息、更新动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处理流程;抓好政府网站账号备案监管,避免账号在监管系统外运行,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监督保障

我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负责人,形成了统一认识、明确职责,严格执行的相关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公开投诉、咨询等联系方式,通过网络意见征集、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局办公室对各科室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留档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对因信息公开内容制发错误、把关不严等导致相关事件的进行严肃追责。2024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3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为: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部分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信息经局办公室复核后偶有出现错字、漏字、表述不当、专用表述错误、标点符号不规范、排版错误的情况;部分信息解读内容过于笼统,解读形式过于单一等。后续改进计划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全面进行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发布机制,规范发布流程、信息审核,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召开专题会议,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4 14: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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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89601855,电子邮箱:3262691048@qq.com)。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有序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政府年度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72条,其中包括部门动态1条,通知公告8条,招标公告10条,中标公示9条,其他招标2条,调查征集1条,议案建议6条,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1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1条,行政执法统计年报1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条,行政检查/处罚/强制事项清单1条,领导信息7条,计划总结1条,实事项目1条,部门预算1条,部门决算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1条,工程建设1条,应急预案1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决策制度1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7条,重大事项决策4条,其他文件1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公开的信息均做到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我局收到个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0件。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动态更新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对发生变更的目录和信息及时进行修改更新,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信息进行层层审批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不断优化“三审三校”发布机制,完善由各科室或责任单位提供信息并做好信息初审,局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复核,最后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发布的工作流程,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依托于县政府门户网站,积极主动与门户网站管理人员对接;及时调整完善门户网站版面和栏目,按要求定期公开信息、更新动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处理流程;抓好政府网站账号备案监管,避免账号在监管系统外运行,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监督保障

我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负责人,形成了统一认识、明确职责,严格执行的相关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公开投诉、咨询等联系方式,通过网络意见征集、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局办公室对各科室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留档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对因信息公开内容制发错误、把关不严等导致相关事件的进行严肃追责。2024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3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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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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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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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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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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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为: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部分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信息经局办公室复核后偶有出现错字、漏字、表述不当、专用表述错误、标点符号不规范、排版错误的情况;部分信息解读内容过于笼统,解读形式过于单一等。后续改进计划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全面进行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发布机制,规范发布流程、信息审核,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召开专题会议,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