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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5 来源: 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县水利水电局) 点击率:
  • 索引号:002512296/2025-31075
  • 文 号:
  • 发布机构: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公开日期:2025-01-15

2024年,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水利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水利法治化水平,为全县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进一步推进业务工作与法治建设工作相结合,与法治文化建设贯通,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培育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加强水利行业法治建设,更好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水利工作。

(二)全面依法履行水利部门职能。坚持党政同责,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河湖管护工作落实。全县县乡村三级河湖长497人,累计巡河12721次,其中县级巡河180次,镇级巡河4204次,村级巡河8337次。对全县河湖发现问题进行了10次通报,对河湖存在问题的县级河湖长呈送提醒函12次,解决河湖突出问题26个。严格管控水域空间,完成水利部109个图斑县级现场核查,8处河湖“清四乱”问题完成整改并销号上报。组成6个指导组分片下沉一线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累计出动119人次,检查水库电站67座、供水工程94处、重要河段堤防165处等,发布山洪灾害预报预警23期,共向229个山洪灾害重点村落发布预警信息542次,成功抵御2024年梅汛水旱灾害。全年开展391次水利项目质量监督活动,下发整改通知书47份,约谈项目法人2家、施工企业4家,有效保障了水利工程质量。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共发现隐患58个,在第一时间落实了整改,并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对3家违规单位向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线索移交,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健全完善水利法治体系建设。规范合法性审查流程,按照《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淳综保〔2023〕19号),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审查,确保审查工作有条不紊、严谨规范。建立水行政许可内部审核机制,审批事项报批前会同业务科站预审后提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予以审批。持续完善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深度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把关及法律咨询等工作。我局全年未出现行政诉讼、复议及各类纠纷的情况。

(四)做好行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对接发改和产业部门,了解掌握建设项目并提前对接项目业主,告知项目涉水许可相关情况,并协助指导办理涉水许可业务。依法审批服务企业群众,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工作要求,对水行政审批事项和流程进行梳理与优化,完成水利审批事项187件,所有办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让办事企业群众切实体会到营商环境优化的获得感。

(五)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与县检察院联合申报《强化流域协作,根治跨界问题》案例,初步纳入省水利厅《浙江省河湖长制生态执法、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典型案例集(2024年度)》。聚焦法治宣传,紧密结合水利行业特色,将普法宣传融入“3.22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12.4 国家宪法周(日)”等主题活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浙江省农村供水保障办法》、《河长日常职责图解》海报进乡村、中小学校园学生参观千岛湖秀水馆(河长制展示馆)研学、“一以贯之河长制”研讨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全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经局办公室复核,各科室提交的公开信息材料初稿中偶有出现错字、漏字、表述不当、标点符号不规范、排版错误的情况,在公开时间上仍存在办公室督促进行公开的情况,存在自主关注时间节点及严格信息材料审核意识不强的问题。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全面和深入,法治宣传渠道较少,宣传方式过于传统,需开拓法治宣传渠道和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三是部门间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存在部门联动不足、沟通不足的问题。河湖管护工作涉及农业、林业、公安、海事、交通等多个部门,在业务交叉领域的信息共享、联合推进意识仍有待提升,存在一定程度的协调不畅的问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加强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委会议事规则、局班子会议制度,坚持做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召开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领带动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工作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引导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问题为导向,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提升干部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能力,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创新拓宽水利领域法治宣传渠道。加大水利领域法治宣传力度,探索创新漫画、短视频等宣传载体,结合“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水利系统良好法治氛围。

(三)充分利用平台形成部门联动合力。充分发挥淳安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的平台作用,深入研究河湖管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促使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河湖管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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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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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1-15

有效性

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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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水利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水利法治化水平,为全县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进一步推进业务工作与法治建设工作相结合,与法治文化建设贯通,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培育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加强水利行业法治建设,更好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水利工作。

(二)全面依法履行水利部门职能。坚持党政同责,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河湖管护工作落实。全县县乡村三级河湖长497人,累计巡河12721次,其中县级巡河180次,镇级巡河4204次,村级巡河8337次。对全县河湖发现问题进行了10次通报,对河湖存在问题的县级河湖长呈送提醒函12次,解决河湖突出问题26个。严格管控水域空间,完成水利部109个图斑县级现场核查,8处河湖“清四乱”问题完成整改并销号上报。组成6个指导组分片下沉一线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累计出动119人次,检查水库电站67座、供水工程94处、重要河段堤防165处等,发布山洪灾害预报预警23期,共向229个山洪灾害重点村落发布预警信息542次,成功抵御2024年梅汛水旱灾害。全年开展391次水利项目质量监督活动,下发整改通知书47份,约谈项目法人2家、施工企业4家,有效保障了水利工程质量。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共发现隐患58个,在第一时间落实了整改,并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对3家违规单位向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线索移交,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健全完善水利法治体系建设。规范合法性审查流程,按照《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淳综保〔2023〕19号),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审查,确保审查工作有条不紊、严谨规范。建立水行政许可内部审核机制,审批事项报批前会同业务科站预审后提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予以审批。持续完善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深度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把关及法律咨询等工作。我局全年未出现行政诉讼、复议及各类纠纷的情况。

(四)做好行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对接发改和产业部门,了解掌握建设项目并提前对接项目业主,告知项目涉水许可相关情况,并协助指导办理涉水许可业务。依法审批服务企业群众,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工作要求,对水行政审批事项和流程进行梳理与优化,完成水利审批事项187件,所有办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让办事企业群众切实体会到营商环境优化的获得感。

(五)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与县检察院联合申报《强化流域协作,根治跨界问题》案例,初步纳入省水利厅《浙江省河湖长制生态执法、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典型案例集(2024年度)》。聚焦法治宣传,紧密结合水利行业特色,将普法宣传融入“3.22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12.4 国家宪法周(日)”等主题活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浙江省农村供水保障办法》、《河长日常职责图解》海报进乡村、中小学校园学生参观千岛湖秀水馆(河长制展示馆)研学、“一以贯之河长制”研讨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全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经局办公室复核,各科室提交的公开信息材料初稿中偶有出现错字、漏字、表述不当、标点符号不规范、排版错误的情况,在公开时间上仍存在办公室督促进行公开的情况,存在自主关注时间节点及严格信息材料审核意识不强的问题。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全面和深入,法治宣传渠道较少,宣传方式过于传统,需开拓法治宣传渠道和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三是部门间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存在部门联动不足、沟通不足的问题。河湖管护工作涉及农业、林业、公安、海事、交通等多个部门,在业务交叉领域的信息共享、联合推进意识仍有待提升,存在一定程度的协调不畅的问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加强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委会议事规则、局班子会议制度,坚持做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召开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领带动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工作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引导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问题为导向,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提升干部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能力,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创新拓宽水利领域法治宣传渠道。加大水利领域法治宣传力度,探索创新漫画、短视频等宣传载体,结合“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水利系统良好法治氛围。

(三)充分利用平台形成部门联动合力。充分发挥淳安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的平台作用,深入研究河湖管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促使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河湖管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