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5 11:04:24 浏览次数:

2024年,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珍珠大道136号西侧;邮编:311700;电话:6481265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我局立足单位职能和重点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及时的原则,通过网站等平台发布广大市民关心的法规、优惠政策、工作动态等。本年我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5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52条、重大事项决策9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16条等。此外,通过千岛湖旅游微博发布信息968条,累计阅读量超1060万人次,千岛湖旅游、千岛湖文旅体发布等微信平台发布信息512条,累计阅读量超90.6万人次;千岛湖旅游抖音等视频平台全年原创作品超过100个,创作热榜爆款视频5个,主题作品播放量超过8000万。

(二)依申请公开

在办理申请公开信息过程中,我局积极主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本年度我局收到6件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已顺利办结5件,还有一件因数据收集制作需要时间较长,转至下一年度继续办理,暂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要求各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同时建立健全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把关信息公开程序,严格遵照信息发布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发挥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同时借力自有媒体矩阵优势,充分利用千岛湖旅游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旅游优惠政策、文体旅赛事活动和旅游资讯等信息,加大信息公开覆盖面,让广大市民和来淳游客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了解信息。

(五)监督保障

将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各科室年终目标考核工作之一。严格按照审查复核制度,落实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职能,至今未发生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的错误公开事故。同时我局积极接受社会评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平台机制更新,业务人员操作不够熟悉,导致公开不够及时,存在滞后现象。二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不足,内容不够细致。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5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一是强化工作机构职能,确保工作常态化,全面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平台涉及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时间流程,实行“一周一更新、一月一通报”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及时规范公开。三是加强学习及对接,提高工作能力,创新政策解读形式,运用图解图表等多种方式,优化内容,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5 1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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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珍珠大道136号西侧;邮编:311700;电话:6481265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我局立足单位职能和重点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及时的原则,通过网站等平台发布广大市民关心的法规、优惠政策、工作动态等。本年我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5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52条、重大事项决策9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16条等。此外,通过千岛湖旅游微博发布信息968条,累计阅读量超1060万人次,千岛湖旅游、千岛湖文旅体发布等微信平台发布信息512条,累计阅读量超90.6万人次;千岛湖旅游抖音等视频平台全年原创作品超过100个,创作热榜爆款视频5个,主题作品播放量超过8000万。

(二)依申请公开

在办理申请公开信息过程中,我局积极主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本年度我局收到6件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已顺利办结5件,还有一件因数据收集制作需要时间较长,转至下一年度继续办理,暂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要求各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同时建立健全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把关信息公开程序,严格遵照信息发布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发挥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同时借力自有媒体矩阵优势,充分利用千岛湖旅游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旅游优惠政策、文体旅赛事活动和旅游资讯等信息,加大信息公开覆盖面,让广大市民和来淳游客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了解信息。

(五)监督保障

将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各科室年终目标考核工作之一。严格按照审查复核制度,落实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职能,至今未发生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的错误公开事故。同时我局积极接受社会评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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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平台机制更新,业务人员操作不够熟悉,导致公开不够及时,存在滞后现象。二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不足,内容不够细致。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5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一是强化工作机构职能,确保工作常态化,全面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平台涉及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时间流程,实行“一周一更新、一月一通报”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及时规范公开。三是加强学习及对接,提高工作能力,创新政策解读形式,运用图解图表等多种方式,优化内容,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