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5 08:55:4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淳安县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规划展示中心2号楼503室,邮编:311700,电话:0571–89601801,电子邮箱:chunant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秉持“统计为民”的服务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统计服务更加规范透明,不断提升统计政务公开质效。坚持按月、年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公报、统计月报,及时公布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做到月度数据及时发布,年度数据及时上网。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发布48条政务信息,其中:发布经济分析、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统计信息27条;编发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行政执法公开信息3;按时更新财政预决算、计划总结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8条。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5起,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化。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履行保密审查职责,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积极做好网络舆情处置,加强正面舆情引导,全年未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高度重视网络安全。根据要求安装杀毒软件,定期进行清理杀毒,检查整改弱口令,及时与数据资源中心沟通,修复处理安全漏洞。二是加强平台内容建设。将政务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梳理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内容审查把关,及时做好我局重要动态的信息发布。三是加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和党建活动等各类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务公开流程,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公开内容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修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全年未收到社会评议,未受到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与问题:政务公开内容不够丰富,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更新频率不高,信息公开质量有待加强等。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责任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政务公开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继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统计栏目的日常监管,做好政府网站更新发布工作,做到定期更新、及时更新、有效更新。

三是细化工作落实。围绕统计工作实际,加强上下协调、横向协同,紧抓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5 08: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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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淳安县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规划展示中心2号楼503室,邮编:311700,电话:0571–89601801,电子邮箱:chunant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秉持“统计为民”的服务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统计服务更加规范透明,不断提升统计政务公开质效。坚持按月、年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公报、统计月报,及时公布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做到月度数据及时发布,年度数据及时上网。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发布48条政务信息,其中:发布经济分析、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统计信息27条;编发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行政执法公开信息3;按时更新财政预决算、计划总结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8条。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5起,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化。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履行保密审查职责,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积极做好网络舆情处置,加强正面舆情引导,全年未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高度重视网络安全。根据要求安装杀毒软件,定期进行清理杀毒,检查整改弱口令,及时与数据资源中心沟通,修复处理安全漏洞。二是加强平台内容建设。将政务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梳理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内容审查把关,及时做好我局重要动态的信息发布。三是加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和党建活动等各类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务公开流程,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公开内容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修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全年未收到社会评议,未受到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与问题:政务公开内容不够丰富,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更新频率不高,信息公开质量有待加强等。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责任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政务公开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继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统计栏目的日常监管,做好政府网站更新发布工作,做到定期更新、及时更新、有效更新。

三是细化工作落实。围绕统计工作实际,加强上下协调、横向协同,紧抓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