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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15 09:40:05 作者: 来源: 淳安县政协办公室

关于征集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县政协各专委会、工作组,全体委员:

为更好地发挥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作用,县政协决定从即日起征集淳安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将《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选题参考目录》印发给你们,供提案选题、调研和撰写时参考。

有关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提出方式

(一)县政协委员,可以个人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

(二)政协各专委会、各工作组,可以专委会、工作组名义提出提案;

(三)在淳的省市政协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提出提案。

每位政协委员应认真撰写并提交提案,鼓励委员联合开展调研,联名撰写高质量提案。

二、提案的基本要求

(一)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围绕县委十五届六次全委会提出的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深绿产业高质量发展、山区县科技创新、建设新型城镇化、加快共同富裕、公共服务优势均享、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创新山区县社会治理模式、构建推动文化文明建设等全县“十大引领性集成改革”,聚焦环保、旅体、就业、教育、交通、医疗、养老、卫生、科技、文化、社会治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二)提案内容应遵循规定、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提案案由(题目)应当简洁明了,一般为“关于……的建议”,每件提案不超过1500字,需说明的相关情况可作为该提案的附件。

(三)委员联名提案,在系统中“提案名义”选择“个人”,“是否联名”选“是”,发起人作为提案领衔人,然后点击“联名人”选择相应委员。不是联名提案的“是否联名”中选“否”。

(四)以专委会或工作组名义提出的提案,在系统中“提案名义”选择“集体”,一般由专委会或工作组负责人作为提案领衔人,并录入提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1.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

2.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方面提出意见的;

3.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4.进入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5.反映单位之间利益纠纷或为本人及其他个人解决问题的;

6.带有商业广告性质及属于学术研讨的;

7.内容空洞、事实不清,没有具体建议的;

8.超出本县管辖权范围的;

9.其他不宜以提案形式提出的。

三、提案的提交方式及时间

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仍以会前征集为主、会议期间征集为辅,并以委组为单位负责收集、初审和提交。

1.各位委员及各工作组应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提案(含集体提案)撰写,并将提案报送所属工作组负责人,由各组初审和汇总后报所属专委会;各专委会应在2025年1月10日之前完成所属和联系工作组的提案收集和审核;提案委员根据审核意见在5日内完成修改,并交各工作组联络员统一上传至委员履职系统(切勿重复提交)。

2.各工作组和专委会负责人应按照提案撰写和立案要求,根据《关于完善淳安县政协提案预审工作机制的通知》(淳政协办〔2020〕16号),做好本委组委员提案和集体提案的审核工作,对于内容相似或相近的提案,可作为联名提案,对不符合提案撰写和立案要求的,应退回提案人修改或重新撰写。

四、其它事项

1.各专委会及工作组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召开委组会议进行动员和落实,尽早开展提案选题、调研和撰写工作。

2.提案委员应按照提案撰写的相关要求,用心选题、充分调研,力求问题提得精准,建议对策针对性强。

3.委员提案因委组审核后要求修改或重新撰写,或提交后经提案委预审退回要求修改,或有其他原因未按时在会前提交的,可在大会提案截止时间前通过履职系统上交提案。

联 系 人:方肇兴、张秋涛

联系电话:89600166、89600174

党政网邮箱:叶丹薇

电子邮箱:cazxta2017@163.com

附件:

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选题参考目录

淳安县政协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