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6 09:32:0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淳安县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新塘路92号县司法局303办公室;邮编:311700;电话:0571-8960123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司法局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强化公开监督,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聚焦群众期盼,回应民众关切,紧扣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条(包括通知公告6条,人事信息3条,调查征集1条,行政执法公开3条、组织机构3条, 法规文件6条、规划计划3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3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公共法律服务8条,重大事项决策5条,微信公众号推送102条),信息公开内容已覆盖县司法局各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办公室按《淳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做好网上和现场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对申请人来我局递交的申请以及申请人在网上提出的申请进行研究讨论,提出办理意见,当场答复申请人。无法当场答复的,审核后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网上申请经相同程序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管理板块及时进行回复。依法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按县保密局的要求进行办理。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县政府统一要求,为更好发挥网上公开平台的作用,县司法局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权益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积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在规定时限内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如有变动内容按照实际情况及时更新。配合政务公开科及数据资源中心对公开栏目梳理整合,保证发布内容分类明晰合理。

(五)监督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落实监督保障。建立规范化政务公开流程,对所有待公开内容进行保密审查,由专人审核把关。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对应栏目规范化公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规范。对单位内部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及时公开,及时更新,对为民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本年度各种标准政策等进行及时公布,为群众提供监督保障渠道。

2024年全年未收到社会评议,未受到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县司法局积极有序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根据各项工作制度按时按质公开,但仍有不足之处有待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足。部分栏目更新周期长。二、存在公开内容排版不统一问题,信息公开不够清晰整齐。

对此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一、定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更新时间,检查各栏目是否存在长期未更新或更新滞后情况,及时改进。二、统一格式,合理排版。信息发布前后多次核对。部分内容以附件形式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6 09: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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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淳安县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新塘路92号县司法局303办公室;邮编:311700;电话:0571-8960123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司法局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强化公开监督,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聚焦群众期盼,回应民众关切,紧扣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条(包括通知公告6条,人事信息3条,调查征集1条,行政执法公开3条、组织机构3条, 法规文件6条、规划计划3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3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公共法律服务8条,重大事项决策5条,微信公众号推送102条),信息公开内容已覆盖县司法局各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办公室按《淳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做好网上和现场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对申请人来我局递交的申请以及申请人在网上提出的申请进行研究讨论,提出办理意见,当场答复申请人。无法当场答复的,审核后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网上申请经相同程序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管理板块及时进行回复。依法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按县保密局的要求进行办理。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县政府统一要求,为更好发挥网上公开平台的作用,县司法局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权益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积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在规定时限内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如有变动内容按照实际情况及时更新。配合政务公开科及数据资源中心对公开栏目梳理整合,保证发布内容分类明晰合理。

(五)监督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落实监督保障。建立规范化政务公开流程,对所有待公开内容进行保密审查,由专人审核把关。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对应栏目规范化公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规范。对单位内部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及时公开,及时更新,对为民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本年度各种标准政策等进行及时公布,为群众提供监督保障渠道。

2024年全年未收到社会评议,未受到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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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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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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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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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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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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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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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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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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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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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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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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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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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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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县司法局积极有序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根据各项工作制度按时按质公开,但仍有不足之处有待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足。部分栏目更新周期长。二、存在公开内容排版不统一问题,信息公开不够清晰整齐。

对此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一、定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更新时间,检查各栏目是否存在长期未更新或更新滞后情况,及时改进。二、统一格式,合理排版。信息发布前后多次核对。部分内容以附件形式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