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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5年春运从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为期40天。为确保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5年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点和责任单位
为加强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决定在全县道路的主要路口设立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点,保障春运交通安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市级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1个)。
千岛湖大桥服务站(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二)县级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点(1个)。
白小线毛竹源服务点(牵头单位:石林镇政府)。
(三)乡镇级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点(24个)。
1.淳杨线与白小线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里商乡政府);
2.大上线姜家畈村服务点(责任单位:大墅镇政府);
3.淳畏线黄川村服务点(责任单位:安阳乡政府);
4.淳红线丰家源村服务点(责任单位:枫树岭镇政府);
5.淳杨线与横龙线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汾口镇政府);
6.杨璜线樟村服务点(责任单位:中洲镇政府);
7.浪川乡政府门口服务点(责任单位:浪川乡政府);
8.鲍沈线黄村桥桥头服务点(责任单位:姜家镇政府);
9.淳开线与姜桐线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界首乡政府);
10.郑鸠线与淳练线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梓桐镇政府);
11.郑鸠线联丰村服务点(责任单位:鸠坑乡政府);
12.千威线与宋郑线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宋村乡政府);
13.屏三线合富木检站服务点(牵头单位:威坪镇政府);
14.屏三线与临唐线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威坪镇政府);
15.临唐线与宋郑线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王阜乡政府);
16.临唐线马山村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王阜乡政府);
17.临唐线河浦桥头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屏门乡政府);
18.G330国道与梅茆线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临岐镇政府);
19.佑瑶线幸福村服务点(责任单位:瑶山乡政府);
20.文市线文昌村服务点(责任单位:文昌镇政府);
21.千威线与山百线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金峰乡政府);
22.G330国道左口小学服务点(责任单位:左口乡政府);
23.金富线富文村服务点(责任单位:富文乡政府);
24.浪黄线桃源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千岛湖镇政府)。
二、工作职责
1.春运期间每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要坚决禁止营运中的公交车、公路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客车在三级(含)以下道路和全县所有乡道、村道公路通行。对路面通行的大中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面包车,要实时登记;发现闯禁的大中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要立即上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室(联系电话:0571-64881571)。
2.发挥交通安全劝导站作用,对电动车未戴好安全头盔、违法载人、机动车超员等显见性违法开展劝导,并协助交警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放宣传资料,设置醒目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提醒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驾驶。
3.对大中型客车和面包车开展重点检查,对其他车辆涉嫌违法载客、超员实行逢疑必查,并建立相应的台账资料,认真记录工作情况。
4.遇恶劣天气需进行临时道路交通管制时,实施管制措施。
三、人员安排和上岗时间
1.千岛湖大桥市级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千岛湖镇政府2人、县公安局4人、县交通运输局4人。春运期间每日8时至20时上岗。
2.白小线毛竹源县级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点:石林镇政府2人、石林派出所1人、县交通运输局1人。春运期间每日9时至16时、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上岗。
3.乡镇级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点:由各乡镇政府派人负责管理,每班不少于2人。春运期间每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上岗,其余时间9时至16时开展相关的劝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坚决落实好工作措施,各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点1月14日开始启用,杜绝发生迟到、早退、脱岗等现象。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明确要求。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设置和完善三级(含)以下县乡公路客运车辆限时通行标志,对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含)以下和通村公路坚决停止夜间营运;加强对客运企业关于客运车辆限时通行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并签订责任书,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对辖区通村公路设置和完善客运车辆限时通行标志。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要加强对乡镇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点的指导和检查。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的乡道、通村公路客运车辆限时通行和交通安全劝导等工作。
(三)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要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县公安局值班电话:0571–64881571,县交通运输局值班电话:0571–64837911),并安排力量加强主干路线的巡逻,及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各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点在履行工作职责时,遇有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报告。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点负责人名单、联系电话和人员安排方案及时通过党政网上报至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026/2025-31150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3
有效性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13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5年春运从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为期40天。为确保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5年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点和责任单位
为加强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决定在全县道路的主要路口设立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点,保障春运交通安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市级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1个)。
千岛湖大桥服务站(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二)县级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点(1个)。
白小线毛竹源服务点(牵头单位:石林镇政府)。
(三)乡镇级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点(24个)。
1.淳杨线与白小线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里商乡政府);
2.大上线姜家畈村服务点(责任单位:大墅镇政府);
3.淳畏线黄川村服务点(责任单位:安阳乡政府);
4.淳红线丰家源村服务点(责任单位:枫树岭镇政府);
5.淳杨线与横龙线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汾口镇政府);
6.杨璜线樟村服务点(责任单位:中洲镇政府);
7.浪川乡政府门口服务点(责任单位:浪川乡政府);
8.鲍沈线黄村桥桥头服务点(责任单位:姜家镇政府);
9.淳开线与姜桐线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界首乡政府);
10.郑鸠线与淳练线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梓桐镇政府);
11.郑鸠线联丰村服务点(责任单位:鸠坑乡政府);
12.千威线与宋郑线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宋村乡政府);
13.屏三线合富木检站服务点(牵头单位:威坪镇政府);
14.屏三线与临唐线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威坪镇政府);
15.临唐线与宋郑线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王阜乡政府);
16.临唐线马山村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王阜乡政府);
17.临唐线河浦桥头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屏门乡政府);
18.G330国道与梅茆线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临岐镇政府);
19.佑瑶线幸福村服务点(责任单位:瑶山乡政府);
20.文市线文昌村服务点(责任单位:文昌镇政府);
21.千威线与山百线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金峰乡政府);
22.G330国道左口小学服务点(责任单位:左口乡政府);
23.金富线富文村服务点(责任单位:富文乡政府);
24.浪黄线桃源路口服务点(责任单位:千岛湖镇政府)。
二、工作职责
1.春运期间每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要坚决禁止营运中的公交车、公路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客车在三级(含)以下道路和全县所有乡道、村道公路通行。对路面通行的大中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面包车,要实时登记;发现闯禁的大中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要立即上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室(联系电话:0571-64881571)。
2.发挥交通安全劝导站作用,对电动车未戴好安全头盔、违法载人、机动车超员等显见性违法开展劝导,并协助交警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放宣传资料,设置醒目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提醒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驾驶。
3.对大中型客车和面包车开展重点检查,对其他车辆涉嫌违法载客、超员实行逢疑必查,并建立相应的台账资料,认真记录工作情况。
4.遇恶劣天气需进行临时道路交通管制时,实施管制措施。
三、人员安排和上岗时间
1.千岛湖大桥市级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千岛湖镇政府2人、县公安局4人、县交通运输局4人。春运期间每日8时至20时上岗。
2.白小线毛竹源县级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点:石林镇政府2人、石林派出所1人、县交通运输局1人。春运期间每日9时至16时、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上岗。
3.乡镇级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点:由各乡镇政府派人负责管理,每班不少于2人。春运期间每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上岗,其余时间9时至16时开展相关的劝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坚决落实好工作措施,各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点1月14日开始启用,杜绝发生迟到、早退、脱岗等现象。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明确要求。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设置和完善三级(含)以下县乡公路客运车辆限时通行标志,对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含)以下和通村公路坚决停止夜间营运;加强对客运企业关于客运车辆限时通行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并签订责任书,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对辖区通村公路设置和完善客运车辆限时通行标志。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要加强对乡镇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点的指导和检查。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的乡道、通村公路客运车辆限时通行和交通安全劝导等工作。
(三)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要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县公安局值班电话:0571–64881571,县交通运输局值班电话:0571–64837911),并安排力量加强主干路线的巡逻,及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各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点在履行工作职责时,遇有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报告。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点负责人名单、联系电话和人员安排方案及时通过党政网上报至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