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0〕14号)、《淳安县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淳安县生态农业蚕桑产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淳农〔2023〕62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新蚕品种繁育补助项目由杭州千岛湖蚕种有限公司实施,已按要求完成了建设任务,经乡镇初验与县农业农村局复审,现将拟补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柯红成,89600630
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539室,邮编:311700
淳安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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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0〕14号)、《淳安县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淳安县生态农业蚕桑产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淳农〔2023〕62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新蚕品种繁育补助项目由杭州千岛湖蚕种有限公司实施,已按要求完成了建设任务,经乡镇初验与县农业农村局复审,现将拟补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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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