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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07 来源: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率:
  • 索引号:397955672/2025-00071
  • 文 号:
  • 发布机构: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 公开日期:2025-01-07

2024年,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省市局的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先行”总目标,深入实施“法治立局”战略,严格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决履行相关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力。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邀请第一纪检组对班子成员开展培训辅导。将依法行政内容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局党委会、支部主题党日等,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二是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局长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由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依法行政协调工作。三是保障决策依法依规。持续落实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党委在本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利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专业优势,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保障各决策事项合法、民主、科学。2024年召开重大案件的案件审查委员会5次,召开各类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讨论会10余次。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一)把握执法“尺度”,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执法理念,注重源头把控,为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夯实基础。一是强化对各级监督行为的落实。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通过强化沟通、突出实效、注重结合,所有提案均按期办结,全面完成人大建议办理目标要求。2024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协办3件,面商率、满意率、解决率均达100%。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按照规定程序认真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我局2024年以来收到的检察建议数1件,已按期按要求落实反馈。同时在行政案件中严格执行《杭州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杭州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应诉(复议答复)工作规则》等工作规定,完善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AB岗等制度。2024年以来,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100%。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畅通信访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做好信访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处理信访,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2024年以来,我局共受理信访1613件(其中基层事项一件事1487件),均已按照法定程序按期办理;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2件,已办结40件。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以常态化的案卷评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模式为载体,坚持问题导向,对日常执法进行查漏补缺,杜绝权力滥用。2024年,我局行政复议新发生案件数153件,已审结117件,被纠错率2.6%,行政诉讼新发生案件数7件,已审结6件,败诉0件。二是突出执法办案主责主业,2024年以来,全局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458件,结案458件,罚没款247.22万元。其中简案快办113件,万元以上案件88件,大要案57件(含药械化10件),移送公安立案案件2件;其中食品案件236件、药械化案件35件、网络案件50件,食品安全处罚到人案件1件。其中某车辆检测公司未按照有关标准、程序和技术方法从事检验服务活动案入选全市民生领域典型案件。6月,抽派人员代表县局参加全市食品抽样技能比武,获得集体二等奖的成绩。三是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公平竞争两阶审查,对重大政策措施在起草部门自我审查的基础上,由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提阶会审,并邀请第三方机构专家对文件内容严格把关,2024年共提阶会审重大政策措施23份,发现地方保护等问题1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针对省市开展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专项行动检查发现的问题文件,首次运用发送《提醒敦促函》2份,敦促有关部门开展风险排查并整改。邀请高校教授来淳授课,专题解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为全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夯实基础。四是积极发展ODR企业,强化纠纷源头化解。畅通纠纷和解通道,推动有条件的经营单位建立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ODR),及时将消费纠纷解决在企业、化解在源头。2024年新增ODR企业61家,解决消费投诉55件,办结率100%。

(二)起草淳安县首个地理标志产品市级地方标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2024年6月30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3号公告,批准发布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14项,其中《地理标志产品 千岛湖鲢鳙》(DB3301/T 1139-2024)已于2024年7月30日开始实施,这是淳安县首个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杭州市第三个)。《地理标志产品 千岛湖鲢鳙》由杭州千岛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淳安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共同制定。该标准首次详细规定了千岛湖鲢鳙的保护范围、产地环境、鱼种三级培育、质量要求、检验规则等要求,实现从培育、养殖、捕捞、运输的全链条规范,使千岛湖鲢鳙从此在地理标志产品中具备科学的检验依据,有效遏制假冒千岛湖鲢鳙的出现,保护千岛湖有机鱼品牌不受侵害。

(三)深入推进全过程高效监管。2024年以来,扎实推动“综合查一次”制度落实,进一步督促落实“三不”原则,即“非计划不检查、非必要不检查、非联合不检查”,防止监管缺位,避免重复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身体检”,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减少对企业打扰成本,助推高质量发展。2024年共梳理制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92个,其中具有淳安特色的有4个。截至12月底,全县累计开展执法检查6229户次,同比下降37%,其中双随机检查4217次,占比超过90%;全县29个部门,有26个部门参与了跨部门联合检查,制定联合抽查任务129个,跨部门抽查次数2572户次,全县跨部门监管率达到了53.30%,同比提升了30%。

(四)多层次普法,厚植“法治文化”。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广开渠道,持续推动普法工作提质增效。一是落实“执法+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将普法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使法律由“纸上的法”变成“现实中的法”。二是围绕重点问题,靶向普法。围绕投诉举报多发的问题领域,开展1场针对电商企业的法治体检,有效解决电商企业投诉举报难题。同时针对“一老一小”重点人群开展食品安全普法。三是“线上+线下”多维度普法。线上推出“食安小课堂”系列短视频,累计播放量突破9600余次,线下把握住“3·15”“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124”普法等重大节点,以现场普法、发放普法资料等方式,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进行专项普法行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行政复议、诉讼发案量居高不下。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行政复议案件新发生数量比去年同期增加80件,是去年同期发案量的2.2倍,行政复议、诉讼的发案量居高不下,究其主要原因在于职业投诉举报人在淳安的投诉举报量大幅度增加。二是案件办理质效有待提升。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是一个监管覆盖面广,执法办案的专业性强的综合性部门。各基层所执法人员的业务种类多,导致基层执法人员对案件和投诉举报的处理缺乏专业性和深度。三是执法人员在大要案的查办特别是网络等新兴领域案件、行刑衔接案件的办理上缺乏经验,导致线索挖掘能力水平不够。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当前,我局的执法理念和法治工作水平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深化服务导向型市场监管法治队伍建设。履职尽责做好依法执政、营商环境优化、八五普法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密围绕企业成长所必需的知识产权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生存要件,围绕“三支队伍建设”,提升干部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化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深入培养熟悉法律、熟悉新兴领域、熟悉行业、熟悉企业的执法干部。

(二)探索降低行政复议发案路径。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答辩效率,理顺相关流程。做好与司法局和法院的沟通,强化多元解决纠纷模式,提高投诉举报调解质效,实质性化解相关纠纷,以调解降增量。同时,进一步探索滥诉甄别机制。另外,对在行政复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找问题症结所在,对症下药,增强预判性,降低复议发案率和纠错率。

(三)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持续提升商事登记改革成效。对照“商改10条”与“高效办成一件事”等重点工作要求,结合季度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效分析,争取企业开办“25分钟”办结率、企业开办一次性通过率等指标晋位。持续全域推进住所申报承诺制改革,市场经营主体免于提交乡镇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场地证明,便利市场主体登记。三是探索推进涉旅领域增值服务。对照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一个码”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提升电子营业执照下载率与应用率,争取电子营业执照下载率达90%。按照“一码三端六区”的基础框架,将县内涉旅领域数据归集前移至“企业码”端形成数据底座,探索拓展涉旅领域企业画像与企业码增值化服务应用场景,尽快尽好完成试点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四是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执法。进一步推行“首违不罚、轻微轻罚免罚”等制度,严格落实全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依法规范涉企案件办理工作,严格落实全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慎重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性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同时通过合规指导、以案释法等手段,督促涉案主体及时整改违法行为。五是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对以县政府、县府办和冠以“经县政府同意”名义制发的政策措施,在各起草单位自我审查基础上,需提交我局会同审查通过后方可出台。已申请财政预算选聘一家第三方机构,通过第三方专业意见填补我县政策制定和审查中未发现的问题和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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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有效性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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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省市局的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先行”总目标,深入实施“法治立局”战略,严格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决履行相关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力。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邀请第一纪检组对班子成员开展培训辅导。将依法行政内容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局党委会、支部主题党日等,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二是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局长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由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依法行政协调工作。三是保障决策依法依规。持续落实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党委在本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利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专业优势,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保障各决策事项合法、民主、科学。2024年召开重大案件的案件审查委员会5次,召开各类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讨论会10余次。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一)把握执法“尺度”,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执法理念,注重源头把控,为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夯实基础。一是强化对各级监督行为的落实。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通过强化沟通、突出实效、注重结合,所有提案均按期办结,全面完成人大建议办理目标要求。2024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协办3件,面商率、满意率、解决率均达100%。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按照规定程序认真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我局2024年以来收到的检察建议数1件,已按期按要求落实反馈。同时在行政案件中严格执行《杭州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杭州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应诉(复议答复)工作规则》等工作规定,完善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AB岗等制度。2024年以来,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100%。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畅通信访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做好信访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处理信访,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2024年以来,我局共受理信访1613件(其中基层事项一件事1487件),均已按照法定程序按期办理;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2件,已办结40件。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以常态化的案卷评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模式为载体,坚持问题导向,对日常执法进行查漏补缺,杜绝权力滥用。2024年,我局行政复议新发生案件数153件,已审结117件,被纠错率2.6%,行政诉讼新发生案件数7件,已审结6件,败诉0件。二是突出执法办案主责主业,2024年以来,全局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458件,结案458件,罚没款247.22万元。其中简案快办113件,万元以上案件88件,大要案57件(含药械化10件),移送公安立案案件2件;其中食品案件236件、药械化案件35件、网络案件50件,食品安全处罚到人案件1件。其中某车辆检测公司未按照有关标准、程序和技术方法从事检验服务活动案入选全市民生领域典型案件。6月,抽派人员代表县局参加全市食品抽样技能比武,获得集体二等奖的成绩。三是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公平竞争两阶审查,对重大政策措施在起草部门自我审查的基础上,由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提阶会审,并邀请第三方机构专家对文件内容严格把关,2024年共提阶会审重大政策措施23份,发现地方保护等问题1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针对省市开展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专项行动检查发现的问题文件,首次运用发送《提醒敦促函》2份,敦促有关部门开展风险排查并整改。邀请高校教授来淳授课,专题解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为全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夯实基础。四是积极发展ODR企业,强化纠纷源头化解。畅通纠纷和解通道,推动有条件的经营单位建立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ODR),及时将消费纠纷解决在企业、化解在源头。2024年新增ODR企业61家,解决消费投诉55件,办结率100%。

(二)起草淳安县首个地理标志产品市级地方标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2024年6月30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3号公告,批准发布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14项,其中《地理标志产品 千岛湖鲢鳙》(DB3301/T 1139-2024)已于2024年7月30日开始实施,这是淳安县首个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杭州市第三个)。《地理标志产品 千岛湖鲢鳙》由杭州千岛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淳安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共同制定。该标准首次详细规定了千岛湖鲢鳙的保护范围、产地环境、鱼种三级培育、质量要求、检验规则等要求,实现从培育、养殖、捕捞、运输的全链条规范,使千岛湖鲢鳙从此在地理标志产品中具备科学的检验依据,有效遏制假冒千岛湖鲢鳙的出现,保护千岛湖有机鱼品牌不受侵害。

(三)深入推进全过程高效监管。2024年以来,扎实推动“综合查一次”制度落实,进一步督促落实“三不”原则,即“非计划不检查、非必要不检查、非联合不检查”,防止监管缺位,避免重复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身体检”,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减少对企业打扰成本,助推高质量发展。2024年共梳理制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92个,其中具有淳安特色的有4个。截至12月底,全县累计开展执法检查6229户次,同比下降37%,其中双随机检查4217次,占比超过90%;全县29个部门,有26个部门参与了跨部门联合检查,制定联合抽查任务129个,跨部门抽查次数2572户次,全县跨部门监管率达到了53.30%,同比提升了30%。

(四)多层次普法,厚植“法治文化”。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广开渠道,持续推动普法工作提质增效。一是落实“执法+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将普法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使法律由“纸上的法”变成“现实中的法”。二是围绕重点问题,靶向普法。围绕投诉举报多发的问题领域,开展1场针对电商企业的法治体检,有效解决电商企业投诉举报难题。同时针对“一老一小”重点人群开展食品安全普法。三是“线上+线下”多维度普法。线上推出“食安小课堂”系列短视频,累计播放量突破9600余次,线下把握住“3·15”“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124”普法等重大节点,以现场普法、发放普法资料等方式,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进行专项普法行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行政复议、诉讼发案量居高不下。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行政复议案件新发生数量比去年同期增加80件,是去年同期发案量的2.2倍,行政复议、诉讼的发案量居高不下,究其主要原因在于职业投诉举报人在淳安的投诉举报量大幅度增加。二是案件办理质效有待提升。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是一个监管覆盖面广,执法办案的专业性强的综合性部门。各基层所执法人员的业务种类多,导致基层执法人员对案件和投诉举报的处理缺乏专业性和深度。三是执法人员在大要案的查办特别是网络等新兴领域案件、行刑衔接案件的办理上缺乏经验,导致线索挖掘能力水平不够。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当前,我局的执法理念和法治工作水平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深化服务导向型市场监管法治队伍建设。履职尽责做好依法执政、营商环境优化、八五普法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密围绕企业成长所必需的知识产权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生存要件,围绕“三支队伍建设”,提升干部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化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深入培养熟悉法律、熟悉新兴领域、熟悉行业、熟悉企业的执法干部。

(二)探索降低行政复议发案路径。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答辩效率,理顺相关流程。做好与司法局和法院的沟通,强化多元解决纠纷模式,提高投诉举报调解质效,实质性化解相关纠纷,以调解降增量。同时,进一步探索滥诉甄别机制。另外,对在行政复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找问题症结所在,对症下药,增强预判性,降低复议发案率和纠错率。

(三)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持续提升商事登记改革成效。对照“商改10条”与“高效办成一件事”等重点工作要求,结合季度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效分析,争取企业开办“25分钟”办结率、企业开办一次性通过率等指标晋位。持续全域推进住所申报承诺制改革,市场经营主体免于提交乡镇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场地证明,便利市场主体登记。三是探索推进涉旅领域增值服务。对照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一个码”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提升电子营业执照下载率与应用率,争取电子营业执照下载率达90%。按照“一码三端六区”的基础框架,将县内涉旅领域数据归集前移至“企业码”端形成数据底座,探索拓展涉旅领域企业画像与企业码增值化服务应用场景,尽快尽好完成试点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四是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执法。进一步推行“首违不罚、轻微轻罚免罚”等制度,严格落实全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依法规范涉企案件办理工作,严格落实全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慎重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性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同时通过合规指导、以案释法等手段,督促涉案主体及时整改违法行为。五是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对以县政府、县府办和冠以“经县政府同意”名义制发的政策措施,在各起草单位自我审查基础上,需提交我局会同审查通过后方可出台。已申请财政预算选聘一家第三方机构,通过第三方专业意见填补我县政策制定和审查中未发现的问题和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