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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统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2-10 来源: 淳安县统计局 点击率:
  • 索引号:00251227X/2025-31316
  • 文 号:
  • 发布机构:统计局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公开日期:2025-02-10

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关心和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加强专题学习,增强统计法治意识。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今年以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全局干部大会、固定主题党日活动、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全面学习贯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到各层级统计工作人员,切实提高全局干部和基层统计员对开展统计法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从严从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计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及时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内容,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上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统计工作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和文件精神,听取统计工作情况汇报。通过局党组会议和全局干部会议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吃透文件精髓,提高思想认识。

(二)强化统计监督,提高防惩工作成效。一是开展统计巡察工作。2024年,我局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首次开展统计专项巡察,对8家单位进行了统计巡察,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巩固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成果,切实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建立联合监督机制。联合县纪委(县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协同配合工作机制,通过五部门联合监督筑牢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防火墙”。

(三)加大统计执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紧盯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在数据上报前审核、上报期间查询的基础上,强化数据上报结束后的数据质量核查与执法检查,不断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开展单位自查、专业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三查”活动,对各乡镇(平台)规上(限上)企业(项目)数据进行核查检查。本年累计对辖区内21家统计调查对象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查处了1家统计违法单位,对8家单位发送了监察指令书,有效提升了全县面上的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加强统计执法力量。一方面,组织符合条件的统计干部积极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培训和考试,努力提高考试通过率,进一步增强执法队伍力量。另一方面,让执法人员进一步熟悉专业制度、各类统计报表、执法流程等内容,在业务上练好“内功”,系统把握统计法治工作全貌,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本年有2名统计干部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截至目前,我局共有7名统计干部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

(四)做好警示教育,增强普法宣传成效。一是加强统计法治培训,召开全县统计法治培训会,持续深化全县统计工作人员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案件事例等内容的学习领会,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观念,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二是制作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折页,在“12.4”宪法宣传日及各专业召集的业务培训会上进行发放和学习。

(五)落实督察迎检,增强统计生态建设。一是对部门调查项目进行自查,全面清理整顿、规范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省统计局下发的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二是加强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借助“中国统计开放日”、“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针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企业,主动送法上门,做好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不断探索和拓宽统计普法方式,增强普法实效。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贯彻力度有待进一步深入。一是学习上不够深入,虽然通过统计法进党校、各层面学习会等方式组织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但部分乡镇的学习贯彻还流于表面,对于统计文件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知晓掌握程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思想上还不够重视,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需进一步提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需进一步深入。

(二)普法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改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主要还局限于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特殊时点,常态化、全覆盖的宣传还不够普遍。组织开展普法形式较为单一,普法宣传缺乏针对性,发放宣传资料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形式不多,普法效果相对不明显。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法治建设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和局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和讲座,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同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统计工作中,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均通过党组和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通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来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统计法治意识。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改进举措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落地落细。二是持续加强学习。继续推进统计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统计法治精神,树立依法统计意识。同时,继续推进统计法治进党校工作,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

(二)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构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严格依法统计,构建从数据生产到数据归档、销毁全流程工作机制,细化明确数据质量管理岗位职责、操作流程、防控措施,健全数据质量常态化核查机制,高质量完成各项重要专项调查以及月度、年度报表数据审核和评估。二是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抓“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抓“关键人群”,对于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企业开展专门普法,提高统计普法宣传的实效;抓“关键节点”,利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日及大型普查年等重要时点,制作展板开展普法宣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知统计法、懂统计法、尊统计法、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三)推动部门联动,夯实统计监督效果。完善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协同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监督机制统筹衔接、有机贯通, 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水平,实现多部门联动,精准研判、精确监督,维护好统计监督权威。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工作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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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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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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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统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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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关心和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加强专题学习,增强统计法治意识。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今年以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全局干部大会、固定主题党日活动、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全面学习贯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到各层级统计工作人员,切实提高全局干部和基层统计员对开展统计法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从严从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计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及时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内容,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上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统计工作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和文件精神,听取统计工作情况汇报。通过局党组会议和全局干部会议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吃透文件精髓,提高思想认识。

(二)强化统计监督,提高防惩工作成效。一是开展统计巡察工作。2024年,我局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首次开展统计专项巡察,对8家单位进行了统计巡察,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巩固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成果,切实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建立联合监督机制。联合县纪委(县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协同配合工作机制,通过五部门联合监督筑牢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防火墙”。

(三)加大统计执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紧盯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在数据上报前审核、上报期间查询的基础上,强化数据上报结束后的数据质量核查与执法检查,不断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开展单位自查、专业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三查”活动,对各乡镇(平台)规上(限上)企业(项目)数据进行核查检查。本年累计对辖区内21家统计调查对象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查处了1家统计违法单位,对8家单位发送了监察指令书,有效提升了全县面上的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加强统计执法力量。一方面,组织符合条件的统计干部积极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培训和考试,努力提高考试通过率,进一步增强执法队伍力量。另一方面,让执法人员进一步熟悉专业制度、各类统计报表、执法流程等内容,在业务上练好“内功”,系统把握统计法治工作全貌,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本年有2名统计干部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截至目前,我局共有7名统计干部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

(四)做好警示教育,增强普法宣传成效。一是加强统计法治培训,召开全县统计法治培训会,持续深化全县统计工作人员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案件事例等内容的学习领会,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观念,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二是制作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折页,在“12.4”宪法宣传日及各专业召集的业务培训会上进行发放和学习。

(五)落实督察迎检,增强统计生态建设。一是对部门调查项目进行自查,全面清理整顿、规范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省统计局下发的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二是加强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借助“中国统计开放日”、“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针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企业,主动送法上门,做好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不断探索和拓宽统计普法方式,增强普法实效。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贯彻力度有待进一步深入。一是学习上不够深入,虽然通过统计法进党校、各层面学习会等方式组织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但部分乡镇的学习贯彻还流于表面,对于统计文件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知晓掌握程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思想上还不够重视,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需进一步提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需进一步深入。

(二)普法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改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主要还局限于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特殊时点,常态化、全覆盖的宣传还不够普遍。组织开展普法形式较为单一,普法宣传缺乏针对性,发放宣传资料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形式不多,普法效果相对不明显。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法治建设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和局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和讲座,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同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统计工作中,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均通过党组和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通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来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统计法治意识。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改进举措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落地落细。二是持续加强学习。继续推进统计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统计法治精神,树立依法统计意识。同时,继续推进统计法治进党校工作,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

(二)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构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严格依法统计,构建从数据生产到数据归档、销毁全流程工作机制,细化明确数据质量管理岗位职责、操作流程、防控措施,健全数据质量常态化核查机制,高质量完成各项重要专项调查以及月度、年度报表数据审核和评估。二是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抓“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抓“关键人群”,对于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企业开展专门普法,提高统计普法宣传的实效;抓“关键节点”,利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日及大型普查年等重要时点,制作展板开展普法宣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知统计法、懂统计法、尊统计法、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三)推动部门联动,夯实统计监督效果。完善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协同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监督机制统筹衔接、有机贯通, 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水平,实现多部门联动,精准研判、精确监督,维护好统计监督权威。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工作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