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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了法治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效结合,以法治创建促进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取得了显著成效,争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示范、争做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模范,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结合我乡实际,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深化法律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一是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实施“八五”普法。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针对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村民、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等重点群体,开展公民法治素养应知应会教育。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测评。创建黄川村的省级民主法治村。全面加强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礼堂等载体,大力开展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开展“12.4”宪法宣传暨法治宣传月活动。在安阳乡党群服务中心通过设立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并耐心解答提出的相关问题,提高了广大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增强对法治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为法治政府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品牌,纵深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进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工作实现乡村全覆盖,将法治建设纳入各领导班子领导评价内容。
二是严格落实干部学法制度,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一年来,我乡坚持把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法律培训学习、更新执法知识及法律知识讲座等各种途径加强学习。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在履职过程中依法开展工作,强调要将法律与实践相结合。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文件要求,全面组织落实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考试。
三是立足党委政府执政能力建设,认真落实依法执政。以提高党委政府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重点,乡党委政府健全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制,乡党政班子成员带头依法办事,使党委政府依法执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一年来,乡党政班子成员没有发生违纪和渎职、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群众对我乡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达96.2%。
四是立足法治机关建设,健全依法行政制度系统。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强对生态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林业站、国土资源所等部门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执法意识,有效地避免了滥用行政执法权力和行政不作为现象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健全和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相关配套制度,为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完善化提供保证。一年来,我乡未发生因行政违法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五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机制,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乡党委政府完善了《安阳乡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今年来,法律顾问为我乡提供法律服务12宗,协助调解矛盾纠纷14宗,开展法律讲座4场,为进一步保障乡政府的合法权益,促进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在乡村全面建立了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六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为规范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全面推进乡镇法治化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22—2025年)》。推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制度至村,构建“大会述法、群众评议、整改提升”的闭环机制。进一步发挥“乡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作用,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提质增效,开展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配强乡专兼职法治工作力量,常态化推动法律顾问参与乡法律事务。乡党委政府完善了《安阳乡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乡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的决策程序、决策内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以及审查主体等方面都作出了规定。
七是强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一是深化党务政务公开,抓好党务政务公开栏、信息网建设,及时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县政府信息网发布政务信息,将群众办事指南、重大决策、财政收支等情况同时在互联网和宣传窗口公开,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了政府机关的依法办事的透明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网络问政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办理、答复,对一时无法办理或无法解决的做好解释,提高了工作效率,推动了党委政府依法办事的进程;二是积极完善 “一门式、一网式” 政务服务平台,我乡在党群服务中心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目前服务平台已完善设备和网络安装,逐步完善集中办理、限时办理运作机制,着力解决为群众办事程序繁琐、权责脱钩、监管不力等问题。
八是加强乡人大的监督作用,落实人大法治督查职责。一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每年乡人大主席团都根据监督工作的安排,对全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浙江省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综合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提升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意见。2024年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12件。其中主办12件。涉及交通类8件,农林水利类3件,民生保障类1件。乡人大主席团将这些建议、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分类,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及时交由各涉管部门的领导和单位负责人进行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均按规定期限向代表作出书面答复,满意率达100%。
九是探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完善综合执法配套制度,细化监管、执法职责边界,建立统一的案件移送规范。提炼“一支队伍管安阳”改革的先进经验。
十是加强营商环境制度高质量供给。制定法治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落实淳委法办(2024)2号《淳安县“企业生产非扰期工作实施方案”》,强化重大产业政策法治保障,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十一是加强亚运会法治保障。固化提升“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十项机制”,持续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等专项行动,深化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整治,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
十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矛盾化解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工作。升级“共享法庭”建设及共享法庭”运行效能。推进信访事项复盘溯源和“双查三建议”工作,深化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攻坚化解。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压实责任,贯彻法治思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我乡党政主要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法制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制建设重要工作坚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的完成了法制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学习,树立法治理念。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理论学习,多次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结合党内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公务员培训、党课、人大代表述职等各类会议,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等线上学习方式,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
(三)深化改革,建设法治政府。我乡党政主要领导坚持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乡的核心抓手,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一是全面深化机构体制改革,以“便民利民、服务群众”为原则,全面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将全乡各机关站所与政府部门进行全面整合,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及时向全社会公开分工明细,全方位提升了安阳乡政府的行政职能和服务能力。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计划、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政治积极性,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并作出修改,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均符合我乡实际情况,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与肯定。三是健全重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跟踪倒查等程序,加大政务服务购买力度,杜绝外行领导内行;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确保各项决策合法合规;同时,各项决策均安排专人跟进,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有迹可循。四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明工作纪律,理顺乡乡执法权力界限,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裁量范围、幅度、标准等重点事项,做到先教后罚,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完善执法台账。五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强化党内监督,积极探索重大决策终生责任追究制度,涉及重大资金项目工程由乡纪委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建设廉洁民生工程;全面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严格落实 7~15 天公示公开制度,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信访举报电话、信箱,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六是有力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整合公安、司法、群联、市场监督、安监、自然资源等各方力量,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设置村(居)人民调解员 40 名,构建强有力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年来共排查矛盾纠纷202宗,化解199宗,调解成功率达98%。规范信访工作程序, 实行诉访分离,充分发挥村法律顾问机制,为群众建言献策,引导群众逐级上访、依法维权。
(四)强化引导,建设法治安阳。我乡党政主要领导坚持以培育全民法治观念为重要抓手,全面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方面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注重抓分类施教,及时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方法,如:讲事例、共享法庭、发放告知书等,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是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体系和精神文 明创建内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全方位提升全乡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我乡执法人员配备不足,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无法充分覆盖监督管理;
(二)人员配备不足,受编制、人员的约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法治创建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普法教育工作抓得不够紧,致使普法工作措施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四)少数单位在学法用法、法治实践上下功夫不够,虽然工作也在做,但是没有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不配套,有脱节现象,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
(五)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工作人员少、任务重,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四、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在2024年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中,始终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在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2025年的工作中,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精神为动力,按照浙江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法治创建活动三个标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统一全乡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工作。
(二)落实法治惠民举措。深化法治实事工程建设,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把法律实施作为重要手段,努力使实事工程真正成为服务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民满意工程。
(三)继续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八五”普法部署,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广泛开展法治宣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四)健全法治监督机制。积极开展执法督查活动,把法律监督、层级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专项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抓好关键部门、关键环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监督,加大对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根据《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开展省级政府“互联网+监管”能力第三方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工作实际,做好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监管事项认领和目录清单梳理工作,经清理,我乡无监管事项。
(六)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依法行政工作培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乡依法行政工作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七)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职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八)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加快推进我乡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1
有效性
淳安县安阳乡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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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了法治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效结合,以法治创建促进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取得了显著成效,争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示范、争做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模范,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结合我乡实际,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深化法律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一是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实施“八五”普法。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针对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村民、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等重点群体,开展公民法治素养应知应会教育。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测评。创建黄川村的省级民主法治村。全面加强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礼堂等载体,大力开展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开展“12.4”宪法宣传暨法治宣传月活动。在安阳乡党群服务中心通过设立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并耐心解答提出的相关问题,提高了广大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增强对法治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为法治政府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品牌,纵深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进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工作实现乡村全覆盖,将法治建设纳入各领导班子领导评价内容。
二是严格落实干部学法制度,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一年来,我乡坚持把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法律培训学习、更新执法知识及法律知识讲座等各种途径加强学习。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在履职过程中依法开展工作,强调要将法律与实践相结合。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文件要求,全面组织落实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考试。
三是立足党委政府执政能力建设,认真落实依法执政。以提高党委政府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重点,乡党委政府健全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制,乡党政班子成员带头依法办事,使党委政府依法执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一年来,乡党政班子成员没有发生违纪和渎职、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群众对我乡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达96.2%。
四是立足法治机关建设,健全依法行政制度系统。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强对生态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林业站、国土资源所等部门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执法意识,有效地避免了滥用行政执法权力和行政不作为现象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健全和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相关配套制度,为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完善化提供保证。一年来,我乡未发生因行政违法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五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机制,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乡党委政府完善了《安阳乡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今年来,法律顾问为我乡提供法律服务12宗,协助调解矛盾纠纷14宗,开展法律讲座4场,为进一步保障乡政府的合法权益,促进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在乡村全面建立了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六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为规范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全面推进乡镇法治化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22—2025年)》。推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制度至村,构建“大会述法、群众评议、整改提升”的闭环机制。进一步发挥“乡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作用,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提质增效,开展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配强乡专兼职法治工作力量,常态化推动法律顾问参与乡法律事务。乡党委政府完善了《安阳乡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乡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的决策程序、决策内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以及审查主体等方面都作出了规定。
七是强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一是深化党务政务公开,抓好党务政务公开栏、信息网建设,及时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县政府信息网发布政务信息,将群众办事指南、重大决策、财政收支等情况同时在互联网和宣传窗口公开,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了政府机关的依法办事的透明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网络问政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办理、答复,对一时无法办理或无法解决的做好解释,提高了工作效率,推动了党委政府依法办事的进程;二是积极完善 “一门式、一网式” 政务服务平台,我乡在党群服务中心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目前服务平台已完善设备和网络安装,逐步完善集中办理、限时办理运作机制,着力解决为群众办事程序繁琐、权责脱钩、监管不力等问题。
八是加强乡人大的监督作用,落实人大法治督查职责。一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每年乡人大主席团都根据监督工作的安排,对全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浙江省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综合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提升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意见。2024年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12件。其中主办12件。涉及交通类8件,农林水利类3件,民生保障类1件。乡人大主席团将这些建议、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分类,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及时交由各涉管部门的领导和单位负责人进行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均按规定期限向代表作出书面答复,满意率达100%。
九是探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完善综合执法配套制度,细化监管、执法职责边界,建立统一的案件移送规范。提炼“一支队伍管安阳”改革的先进经验。
十是加强营商环境制度高质量供给。制定法治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落实淳委法办(2024)2号《淳安县“企业生产非扰期工作实施方案”》,强化重大产业政策法治保障,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十一是加强亚运会法治保障。固化提升“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十项机制”,持续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等专项行动,深化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整治,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
十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矛盾化解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工作。升级“共享法庭”建设及共享法庭”运行效能。推进信访事项复盘溯源和“双查三建议”工作,深化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攻坚化解。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压实责任,贯彻法治思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我乡党政主要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法制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制建设重要工作坚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的完成了法制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学习,树立法治理念。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理论学习,多次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结合党内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公务员培训、党课、人大代表述职等各类会议,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等线上学习方式,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
(三)深化改革,建设法治政府。我乡党政主要领导坚持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乡的核心抓手,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一是全面深化机构体制改革,以“便民利民、服务群众”为原则,全面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将全乡各机关站所与政府部门进行全面整合,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及时向全社会公开分工明细,全方位提升了安阳乡政府的行政职能和服务能力。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计划、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政治积极性,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并作出修改,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均符合我乡实际情况,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与肯定。三是健全重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跟踪倒查等程序,加大政务服务购买力度,杜绝外行领导内行;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确保各项决策合法合规;同时,各项决策均安排专人跟进,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有迹可循。四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明工作纪律,理顺乡乡执法权力界限,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裁量范围、幅度、标准等重点事项,做到先教后罚,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完善执法台账。五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强化党内监督,积极探索重大决策终生责任追究制度,涉及重大资金项目工程由乡纪委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建设廉洁民生工程;全面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严格落实 7~15 天公示公开制度,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信访举报电话、信箱,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六是有力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整合公安、司法、群联、市场监督、安监、自然资源等各方力量,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设置村(居)人民调解员 40 名,构建强有力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年来共排查矛盾纠纷202宗,化解199宗,调解成功率达98%。规范信访工作程序, 实行诉访分离,充分发挥村法律顾问机制,为群众建言献策,引导群众逐级上访、依法维权。
(四)强化引导,建设法治安阳。我乡党政主要领导坚持以培育全民法治观念为重要抓手,全面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方面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注重抓分类施教,及时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方法,如:讲事例、共享法庭、发放告知书等,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是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体系和精神文 明创建内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全方位提升全乡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我乡执法人员配备不足,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无法充分覆盖监督管理;
(二)人员配备不足,受编制、人员的约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法治创建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普法教育工作抓得不够紧,致使普法工作措施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四)少数单位在学法用法、法治实践上下功夫不够,虽然工作也在做,但是没有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不配套,有脱节现象,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
(五)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工作人员少、任务重,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四、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在2024年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中,始终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在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2025年的工作中,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精神为动力,按照浙江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法治创建活动三个标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统一全乡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工作。
(二)落实法治惠民举措。深化法治实事工程建设,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把法律实施作为重要手段,努力使实事工程真正成为服务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民满意工程。
(三)继续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八五”普法部署,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广泛开展法治宣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四)健全法治监督机制。积极开展执法督查活动,把法律监督、层级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专项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抓好关键部门、关键环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监督,加大对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根据《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开展省级政府“互联网+监管”能力第三方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工作实际,做好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监管事项认领和目录清单梳理工作,经清理,我乡无监管事项。
(六)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依法行政工作培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乡依法行政工作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七)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职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八)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加快推进我乡法治政府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