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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林业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2-12 来源: 淳安县林业局 点击率:
  • 索引号:002512405/2025-31339
  • 文 号:
  • 发布机构:林业局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公开日期:2025-02-12


中共淳安县委、县政府:

2024年,县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推深做实林长制,为实现“林长治”,全面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重塑淳安林业共富体系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以“林长制”促“林长治”,法治赋能林业共富体系建设

1.以“林”为“基”,体系建设夯实发展本底。构建县、乡(镇)、村、山场四级林长管理网格,打造“林区警长+技术林长”联动队伍。建立全省首个“林长制法官工作室”“林长制检察官工作室”,成立“林长制法官+检察官工作室”乡镇联络点5个,抽调14名业务骨干负责指导林业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配合。全面推行“林长智治”应用场景,覆盖县、乡、村三级共384个单位。

2.以“长”带“效”,林长挂帅推动林业革新。紧紧围绕打造国储林项目建设4.0版的目标,创设“营造林工程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林业碳汇开发交易”模式,研究制定国储林项目建设实施意见、建设方案等配套文件,搭建国储林项目建设整体框架。组织各级林长深入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等火灾易发区域,开展护林巡护,落实野外火源管控,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高举“林长利剑”,压实乡镇林长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清+常年清”的机制,全方位、全地域开展清理工作。

3.以“制”转“治”,强化举措筑牢绿色屏障。深化联合执法,专题开展涉林涉农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做好“林长制法官工作室+检察官工作室”的协作机制提升行动,重点推动“林区警长制”联合执法行动,实行“一林一警”分区负责制。同时与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形成涉生态领域纠纷事项全生命周期“一条龙”服务。持续开展森林督查。完成全市首笔生态司法赔偿碳汇交易4万元,建立杭州市首个公益诉讼固碳增汇基地。

(二)规定动作不放松,依法行政规范到位

1.强化监督,积极履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告知义务,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责任。2件行政诉讼案件因管辖权问题被杭州市中院退回淳安县法院审理,2023年10月27日开庭审理,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到庭参加,2024年6月15日裁定,驳回原告起诉。2024年无行政复议案件。

2.明确责任,依法依规制定和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淳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现有的6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结果为继续有效文件6个。积极配合做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无新增规范性文件。

3.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对每个涉市场经济主体的文件和合同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严防出现违反公平竞争禁止性行为。根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的要求和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废止存在排除、限制竞争规定的其他涉企文件1个。

4.数字化赋能,高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行“政府数字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制度,及时对办事指南和权力事项库进行完善调整,确保权力事项库各项数据规范准确。高质量开展一网通办工作,全年总收件3108件,2.0收件为3078件,收件率为99.03%,共办理各种许可2663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910.2万元。无超期受理和超期办理办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无投诉、无扣分,为林业窗口树立了良好形象。行政许可案卷获市县充分认可。

积极贯彻落实“大综合一体化”综合执法工作,推进执法改革。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3个跨部门联合和3个单部门执法任务,检查对象121个,已全部完成,检查事项覆盖率100%,跨部门联合执法任务占比50%(≥30%),掌上执法率100%。

利用国家林草资源智慧管理平台开展森林督查执法工作,2024年度,国家林草局分三批次下达了总计277个核查图斑任务,共发现违法图斑23个,依法移交相关案件23起。目前已有19起案件完成了整改并销号。确保在2024年5月之前完成所有督查案件均能得到彻底查处并销号。近年疑似违法图斑数量和违法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森林资源督查工作成效显著。

5.多措并举,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普法责任下乡”、进校园、进部门等活动。共开展主题法制讲座4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500余份,张贴悬挂各类宣传标语横幅65条,展出宣传板画612块,接受群众咨询2800余人次。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学习4次,并组织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法制培训学习。积极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视频讲座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全面完成公务员和事业干部网上学法的目标。通过林业信息网、农民信箱、林技通等移动终端进行法律宣传,在各个媒体发布各类宣传信息104篇。向县司法局上报法治宣传信息6篇。做好以案释法工作,用身边的案例增强宣传效果。

(三)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力促林区和谐稳定

2024年共接待群众举报以及来信来访64件,按时办结率100%,按时反馈率100%,满意率100%。

(四)措施保障有力,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2024年度县林业局共承办县人大会议代表议案6件,政协提案3件,县林业局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办理,做到面商率100%,满意率100%。主要采取三方面的措施:一是研判讨论到位。对议案一一进行研判,理清思路强化办理措施。二是组织安排到位。根据县交办会议精神,及时成立办理领导小组,明确联系领导和具体承办人,明确办理过程各时间节点目标任务。三是沟通协调到位。坚持分管领导牵头与代表进行沟通,了解代表意愿和具体情况,听取代表们意见和建议,并对相关政策作出解释和说明。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深度不够,行政执法监督滞后等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

(二)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质量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三)本单位无公职律师,应进一步加强有法律学历人员的配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工作开展

1.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统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组织、实施和监督。局党委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1次,年初向县人大书面报告《淳安县林业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接受党建类督查。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年终述职把述法作为主要内容。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自觉配合做好年终考评工作。

2.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学法。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局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学习主要内容,全年学习8次。积极上报2025年县委常委会学法议题。

(二)强化制度建设,发挥法治工作机制作用

1.完善法治工作体制机制。制定《2024年淳安县林业局法治工作要点》和《2024年淳安县林业局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等法治建设文件,明确了工作要点和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和程序规则。内设林业法规科,配备6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县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明确了林业法规科为法制审核机构,明确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并在14个下属单位聘任兼职法制审核人员,为切实有效开展法制审核、执法监督和普法宣传工作奠定了基础。

2.抓好执法队伍建设。目前县林业局共有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营林科技站、局属5个林业中心站等8个行政执法单位,在编人员131人,执法证申领数为123人,执法证申领率为93.8%。配备专职法治工作人员1名,兼职人员20名,县司法局给派公职律师1名。聘用法律顾问1名,主要参加专题法律学习会2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1次、参与法务工作3次,参与2起诉讼案件的答辩讨论,接受群众咨询20余起,调解矛盾纠纷10余起。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工作要点和考核指标,作为学法培训必学内容。举办全局干部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生动实践。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进实施“法治明白人”“法治帮扶”工程。系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做到事前有计划和部署动员,事中有检查监督,事后有回头看。

(三)深入推进林业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渠道公开公示政务服务信息,力争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提高林业行政公信力。

(四)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继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和《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强化林业法治宣传的力度和深度,采取多种多样、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林区、深入基层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使全社会都能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重大意义,使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森林资源保护意识。

(五)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增加“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开展的频次和范围,充分发挥掌上执法的即时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的作用,多进行事前事中的监督检查。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操作流程,严把法制审核关,切实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内部纪检监察,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倾向。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全方位接受公众、媒体等社会监督。


淳安县林业局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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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有效性

淳安县林业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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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淳安县委、县政府:

2024年,县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推深做实林长制,为实现“林长治”,全面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重塑淳安林业共富体系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以“林长制”促“林长治”,法治赋能林业共富体系建设

1.以“林”为“基”,体系建设夯实发展本底。构建县、乡(镇)、村、山场四级林长管理网格,打造“林区警长+技术林长”联动队伍。建立全省首个“林长制法官工作室”“林长制检察官工作室”,成立“林长制法官+检察官工作室”乡镇联络点5个,抽调14名业务骨干负责指导林业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配合。全面推行“林长智治”应用场景,覆盖县、乡、村三级共384个单位。

2.以“长”带“效”,林长挂帅推动林业革新。紧紧围绕打造国储林项目建设4.0版的目标,创设“营造林工程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林业碳汇开发交易”模式,研究制定国储林项目建设实施意见、建设方案等配套文件,搭建国储林项目建设整体框架。组织各级林长深入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等火灾易发区域,开展护林巡护,落实野外火源管控,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高举“林长利剑”,压实乡镇林长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清+常年清”的机制,全方位、全地域开展清理工作。

3.以“制”转“治”,强化举措筑牢绿色屏障。深化联合执法,专题开展涉林涉农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做好“林长制法官工作室+检察官工作室”的协作机制提升行动,重点推动“林区警长制”联合执法行动,实行“一林一警”分区负责制。同时与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形成涉生态领域纠纷事项全生命周期“一条龙”服务。持续开展森林督查。完成全市首笔生态司法赔偿碳汇交易4万元,建立杭州市首个公益诉讼固碳增汇基地。

(二)规定动作不放松,依法行政规范到位

1.强化监督,积极履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告知义务,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责任。2件行政诉讼案件因管辖权问题被杭州市中院退回淳安县法院审理,2023年10月27日开庭审理,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到庭参加,2024年6月15日裁定,驳回原告起诉。2024年无行政复议案件。

2.明确责任,依法依规制定和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淳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现有的6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结果为继续有效文件6个。积极配合做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无新增规范性文件。

3.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对每个涉市场经济主体的文件和合同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严防出现违反公平竞争禁止性行为。根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的要求和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废止存在排除、限制竞争规定的其他涉企文件1个。

4.数字化赋能,高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行“政府数字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制度,及时对办事指南和权力事项库进行完善调整,确保权力事项库各项数据规范准确。高质量开展一网通办工作,全年总收件3108件,2.0收件为3078件,收件率为99.03%,共办理各种许可2663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910.2万元。无超期受理和超期办理办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无投诉、无扣分,为林业窗口树立了良好形象。行政许可案卷获市县充分认可。

积极贯彻落实“大综合一体化”综合执法工作,推进执法改革。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3个跨部门联合和3个单部门执法任务,检查对象121个,已全部完成,检查事项覆盖率100%,跨部门联合执法任务占比50%(≥30%),掌上执法率100%。

利用国家林草资源智慧管理平台开展森林督查执法工作,2024年度,国家林草局分三批次下达了总计277个核查图斑任务,共发现违法图斑23个,依法移交相关案件23起。目前已有19起案件完成了整改并销号。确保在2024年5月之前完成所有督查案件均能得到彻底查处并销号。近年疑似违法图斑数量和违法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森林资源督查工作成效显著。

5.多措并举,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普法责任下乡”、进校园、进部门等活动。共开展主题法制讲座4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500余份,张贴悬挂各类宣传标语横幅65条,展出宣传板画612块,接受群众咨询2800余人次。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学习4次,并组织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法制培训学习。积极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视频讲座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全面完成公务员和事业干部网上学法的目标。通过林业信息网、农民信箱、林技通等移动终端进行法律宣传,在各个媒体发布各类宣传信息104篇。向县司法局上报法治宣传信息6篇。做好以案释法工作,用身边的案例增强宣传效果。

(三)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力促林区和谐稳定

2024年共接待群众举报以及来信来访64件,按时办结率100%,按时反馈率100%,满意率100%。

(四)措施保障有力,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2024年度县林业局共承办县人大会议代表议案6件,政协提案3件,县林业局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办理,做到面商率100%,满意率100%。主要采取三方面的措施:一是研判讨论到位。对议案一一进行研判,理清思路强化办理措施。二是组织安排到位。根据县交办会议精神,及时成立办理领导小组,明确联系领导和具体承办人,明确办理过程各时间节点目标任务。三是沟通协调到位。坚持分管领导牵头与代表进行沟通,了解代表意愿和具体情况,听取代表们意见和建议,并对相关政策作出解释和说明。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深度不够,行政执法监督滞后等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

(二)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质量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三)本单位无公职律师,应进一步加强有法律学历人员的配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工作开展

1.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统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组织、实施和监督。局党委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1次,年初向县人大书面报告《淳安县林业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接受党建类督查。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年终述职把述法作为主要内容。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自觉配合做好年终考评工作。

2.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学法。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局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学习主要内容,全年学习8次。积极上报2025年县委常委会学法议题。

(二)强化制度建设,发挥法治工作机制作用

1.完善法治工作体制机制。制定《2024年淳安县林业局法治工作要点》和《2024年淳安县林业局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等法治建设文件,明确了工作要点和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和程序规则。内设林业法规科,配备6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县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明确了林业法规科为法制审核机构,明确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并在14个下属单位聘任兼职法制审核人员,为切实有效开展法制审核、执法监督和普法宣传工作奠定了基础。

2.抓好执法队伍建设。目前县林业局共有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营林科技站、局属5个林业中心站等8个行政执法单位,在编人员131人,执法证申领数为123人,执法证申领率为93.8%。配备专职法治工作人员1名,兼职人员20名,县司法局给派公职律师1名。聘用法律顾问1名,主要参加专题法律学习会2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1次、参与法务工作3次,参与2起诉讼案件的答辩讨论,接受群众咨询20余起,调解矛盾纠纷10余起。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工作要点和考核指标,作为学法培训必学内容。举办全局干部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生动实践。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进实施“法治明白人”“法治帮扶”工程。系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做到事前有计划和部署动员,事中有检查监督,事后有回头看。

(三)深入推进林业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渠道公开公示政务服务信息,力争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提高林业行政公信力。

(四)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继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和《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强化林业法治宣传的力度和深度,采取多种多样、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林区、深入基层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使全社会都能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重大意义,使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森林资源保护意识。

(五)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增加“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开展的频次和范围,充分发挥掌上执法的即时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的作用,多进行事前事中的监督检查。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操作流程,严把法制审核关,切实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内部纪检监察,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倾向。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全方位接受公众、媒体等社会监督。


淳安县林业局

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