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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2-14 16:00:25 来源: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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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淳农〔2024〕91号)文件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度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的条件

(一)申报主体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申报范围

从事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原材料收购与加工、农业生产资料购买等生产性贷款。

(三)申报标准

1.符合申报范围的贷款贴息,要求单笔贷款100万元以上或累计贷款200万元以上且连续支付利息不少于3个月。

2.贴息以申报年度实际发生的存量贷款和支付的利息及申报范围的支出为依据,贷款期限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同一主体同一年度贴息年贷款额不超过2000万元。

3.已按投入额计算享受过财政补助的项目,不予贷款贴息。

二、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根据申报要求提交下列材料。同时对所申报的项目内容和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经查实,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淳安县农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

2.淳安县农业贷款贴息项目2024年度存量贷款还款申报清单;

3.淳安县农业贷款贴息项目2024年度存量贷款用途申报清单。

4.申报主体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到位凭证复印件;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支付凭证和还款凭证复印件。

5.申报年度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原材料收购与加工、农业生产资料购买等生产相关采购(建设)合同及支出凭证(发票、银行转账、会计记账等)等材料;

6.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7.申报贷款贴息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内容的,需出具情况说明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时间、建设内容(设施设备名称、型号、采购时间)等,未享受过各级财政补助项目承诺。

申报单位请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同时所有复印件要求完整清晰。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1.申报程序:各项目实施主体,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由所在地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初审;初审通过后,电子文档同步报送至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何毅

2.申报时间:申报材料于2025年5月3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1509室,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71-89601553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0日

淳安县农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doc

淳安县农业贷款贴息项目2024年度存量贷款还款申报清单.xls

淳安县农业贷款贴息项目2024年度存量贷款用途申报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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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2-1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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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淳农〔2024〕91号)文件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度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的条件

(一)申报主体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申报范围

从事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原材料收购与加工、农业生产资料购买等生产性贷款。

(三)申报标准

1.符合申报范围的贷款贴息,要求单笔贷款100万元以上或累计贷款200万元以上且连续支付利息不少于3个月。

2.贴息以申报年度实际发生的存量贷款和支付的利息及申报范围的支出为依据,贷款期限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同一主体同一年度贴息年贷款额不超过2000万元。

3.已按投入额计算享受过财政补助的项目,不予贷款贴息。

二、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根据申报要求提交下列材料。同时对所申报的项目内容和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经查实,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淳安县农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

2.淳安县农业贷款贴息项目2024年度存量贷款还款申报清单;

3.淳安县农业贷款贴息项目2024年度存量贷款用途申报清单。

4.申报主体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到位凭证复印件;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支付凭证和还款凭证复印件。

5.申报年度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原材料收购与加工、农业生产资料购买等生产相关采购(建设)合同及支出凭证(发票、银行转账、会计记账等)等材料;

6.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7.申报贷款贴息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内容的,需出具情况说明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时间、建设内容(设施设备名称、型号、采购时间)等,未享受过各级财政补助项目承诺。

申报单位请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同时所有复印件要求完整清晰。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1.申报程序:各项目实施主体,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由所在地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初审;初审通过后,电子文档同步报送至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何毅

2.申报时间:申报材料于2025年5月3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1509室,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71-89601553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0日

淳安县农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doc

淳安县农业贷款贴息项目2024年度存量贷款还款申报清单.xls

淳安县农业贷款贴息项目2024年度存量贷款用途申报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