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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发改审批〔2024〕5号 关于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农田水利提质增效综合示范工程——汾口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建、提升项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2-20 来源: 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率:
  • 索引号:002512667/2025-31406
  • 文 号: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行政审批
  • 公开日期:2025-02-20

淳安千岛湖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农田水利提质增效综合示范工程——汾口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建、提升项目)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收悉。根据杭发改审〔2022〕162号可研批复文件,经审查,现对该工程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原则同意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农田水利提质增效综合示范工程——汾口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建、提升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该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包含新建高标农、灌区内、灌区外、新建代保粮生产功能区项目四部分,分三期实施,其中:

1. 一期项目涉及汾口镇西村村、栗园里村等19个行政村,新增改善灌溉面积5192亩、新增高标农面积3025亩,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⑴高标农项目包括改造渠道7223米,新建生产路及机耕路5102米,小田块整合平整340亩,地力提升908亩;⑵灌区内项目包括改造渠道7340米,新建生产路及机耕路3193米、挡墙80米、下田坡9处、农用桥4座,小田块整合平整153 亩,地力提升140亩;⑶灌区外项目包括新建引水渠32112米、挡墙380米、拦水坎1座、泵站1座,山塘整治3座;⑷新建代保粮生产功能区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及地力提升99米等。

2. 二期项目涉及汾口镇宋京村、湛川村等21个行政村,新增改善灌溉面积 5299亩、新增高标农面积2300亩,具体建设内容如下:⑴高标农项目包括改造渠道21664米,新建生产路及机耕路15160米,小田块整合平整136亩,地力提升98亩;⑵灌区内项目,改造渠道7340米,新建生产路及机耕路7425米,小田块整合平整80亩,地力提升80亩;⑶灌区外项目包括新建引水渠7521米、挡墙1530米、堰坝16座、拦水坎16座、泵站6座,山塘整治7座;⑷新建代保粮生产功能区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及地力提升223亩,新建渠道3600米、机耕路910米等。

3. 三期项目涉及汾口镇湛川村、舒翠村等39个行政村,新增改善灌溉面积 9433亩、新增高标农面积 5314亩,具体建设内容如下:3、⑴高标农项目包括改造渠道9493米,新建生产路及机耕路21908米,小田块整合平整121亩,地力提升2286亩;⑵灌区内项目包括改造渠道16065米,新建生产路及机耕路10090米,小田块整合平整96亩,地力提升96亩等。

二、相关技术指标

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及《防洪标准》(GB50201-2014)确定本工程等别为V等,建筑物级别为5级。根据国家标准《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50363-2018)、《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2017)等有关规定执行,标准如下:

(1)灌区高标农灌溉保证率达到90%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 0.63。

(2)高效节水灌溉设计保证率为 85%,灌溉水利用系数为 0.9。(3)农村段堰坝防洪标准要求是 20 年一遇,农田段堰坝防洪标

准 10 年一遇,山塘参照《浙江省山塘综合整治技术导则》

三、概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该工程概算总投资13017.71万元,建设资金由财政性资金统筹解决。

项目建设工期为2024年1月—2024年6月,总工期为6个月。

四、招标投标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招标投标规定,本项目建安工程及主要设备材料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农田水利提质增效综合示范工程——汾口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建、提升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8日


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农田水利提质增效综合示范工程——汾口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建、提升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上报概算

审核概算

增减值

备注

工程部分

12046.31

11781.73

-264.58

建筑工程

11763.32

11405.35

-357.97

1

一期

4164.07

3972.36

-191.71

2

二期

4695.60

4508.32

-187.28

3

三期

2903.66

2924.67

21.02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0.00

0.00

0.00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0.00

0.00

0.00

临时工程

282.99

376.38

93.39

1

一期

98.13

131.09

32.96

2

二期

116.68

148.77

32.10

3

三期

68.18

96.51

28.34

独立费用

596.29

1109.07

512.78

建设单位管理费

0.00

376.38

376.38

1

一期

0.00

131.09

131.09

2

二期

0.00

148.77

148.77

3

三期

0.00

96.51

96.51

工程监理费

240.93

118.94

-121.99

1

一期

85.24

41.17

-44.08

2

二期

96.25

45.95

-50.29

3

三期

59.44

31.82

-27.62

技术经济服务费

0.00

147.27

147.27

1

一期

0.00

51.29

51.29

2

二期

0.00

58.21

58.21

3

三期

0.00

37.76

37.76

勘察设计费

240.93

354.56

113.63

1

一期

85.24

122.94

37.70

2

二期

96.25

137.88

41.63

3

三期

59.44

93.74

34.30

工程质量检测费

60.23

58.91

-1.32

1

一期

21.31

20.52

-0.79

2

二期

24.06

23.29

-0.78

3

三期

14.86

15.11

0.25

工程保险费

54.21

53.02

-1.19

1

一期

19.18

18.47

-0.71

2

二期

21.66

20.96

-0.70

3

三期

13.37

13.60

0.22

预备费

0.00

126.91

126.91

1

一期

0.00

44.19

44.19

2

二期

0.00

50.13

50.13

3

三期

0.00

32.59

32.59

IV

工程总投资(Ⅰ+Ⅱ+Ⅲ)

12642.60

13017.71

3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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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667/2025-31406

发布机构

发改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20

有效性

淳发改审批〔2024〕5号 关于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农田水利提质增效综合示范工程——汾口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建、提升项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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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千岛湖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农田水利提质增效综合示范工程——汾口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建、提升项目)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收悉。根据杭发改审〔2022〕162号可研批复文件,经审查,现对该工程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原则同意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农田水利提质增效综合示范工程——汾口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建、提升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该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包含新建高标农、灌区内、灌区外、新建代保粮生产功能区项目四部分,分三期实施,其中:

1. 一期项目涉及汾口镇西村村、栗园里村等19个行政村,新增改善灌溉面积5192亩、新增高标农面积3025亩,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⑴高标农项目包括改造渠道7223米,新建生产路及机耕路5102米,小田块整合平整340亩,地力提升908亩;⑵灌区内项目包括改造渠道7340米,新建生产路及机耕路3193米、挡墙80米、下田坡9处、农用桥4座,小田块整合平整153 亩,地力提升140亩;⑶灌区外项目包括新建引水渠32112米、挡墙380米、拦水坎1座、泵站1座,山塘整治3座;⑷新建代保粮生产功能区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及地力提升99米等。

2. 二期项目涉及汾口镇宋京村、湛川村等21个行政村,新增改善灌溉面积 5299亩、新增高标农面积2300亩,具体建设内容如下:⑴高标农项目包括改造渠道21664米,新建生产路及机耕路15160米,小田块整合平整136亩,地力提升98亩;⑵灌区内项目,改造渠道7340米,新建生产路及机耕路7425米,小田块整合平整80亩,地力提升80亩;⑶灌区外项目包括新建引水渠7521米、挡墙1530米、堰坝16座、拦水坎16座、泵站6座,山塘整治7座;⑷新建代保粮生产功能区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及地力提升223亩,新建渠道3600米、机耕路910米等。

3. 三期项目涉及汾口镇湛川村、舒翠村等39个行政村,新增改善灌溉面积 9433亩、新增高标农面积 5314亩,具体建设内容如下:3、⑴高标农项目包括改造渠道9493米,新建生产路及机耕路21908米,小田块整合平整121亩,地力提升2286亩;⑵灌区内项目包括改造渠道16065米,新建生产路及机耕路10090米,小田块整合平整96亩,地力提升96亩等。

二、相关技术指标

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及《防洪标准》(GB50201-2014)确定本工程等别为V等,建筑物级别为5级。根据国家标准《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50363-2018)、《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2017)等有关规定执行,标准如下:

(1)灌区高标农灌溉保证率达到90%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 0.63。

(2)高效节水灌溉设计保证率为 85%,灌溉水利用系数为 0.9。(3)农村段堰坝防洪标准要求是 20 年一遇,农田段堰坝防洪标

准 10 年一遇,山塘参照《浙江省山塘综合整治技术导则》

三、概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该工程概算总投资13017.71万元,建设资金由财政性资金统筹解决。

项目建设工期为2024年1月—2024年6月,总工期为6个月。

四、招标投标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招标投标规定,本项目建安工程及主要设备材料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农田水利提质增效综合示范工程——汾口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建、提升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8日


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农田水利提质增效综合示范工程——汾口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建、提升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上报概算

审核概算

增减值

备注

工程部分

12046.31

11781.73

-264.58

建筑工程

11763.32

11405.35

-357.97

1

一期

4164.07

3972.36

-191.71

2

二期

4695.60

4508.32

-187.28

3

三期

2903.66

2924.67

21.02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0.00

0.00

0.00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0.00

0.00

0.00

临时工程

282.99

376.38

93.39

1

一期

98.13

131.09

32.96

2

二期

116.68

148.77

32.10

3

三期

68.18

96.51

28.34

独立费用

596.29

1109.07

512.78

建设单位管理费

0.00

376.38

376.38

1

一期

0.00

131.09

131.09

2

二期

0.00

148.77

148.77

3

三期

0.00

96.51

96.51

工程监理费

240.93

118.94

-121.99

1

一期

85.24

41.17

-44.08

2

二期

96.25

45.95

-50.29

3

三期

59.44

31.82

-27.62

技术经济服务费

0.00

147.27

147.27

1

一期

0.00

51.29

51.29

2

二期

0.00

58.21

58.21

3

三期

0.00

37.76

37.76

勘察设计费

240.93

354.56

113.63

1

一期

85.24

122.94

37.70

2

二期

96.25

137.88

41.63

3

三期

59.44

93.74

34.30

工程质量检测费

60.23

58.91

-1.32

1

一期

21.31

20.52

-0.79

2

二期

24.06

23.29

-0.78

3

三期

14.86

15.11

0.25

工程保险费

54.21

53.02

-1.19

1

一期

19.18

18.47

-0.71

2

二期

21.66

20.96

-0.70

3

三期

13.37

13.60

0.22

预备费

0.00

126.91

126.91

1

一期

0.00

44.19

44.19

2

二期

0.00

50.13

50.13

3

三期

0.00

32.59

32.59

IV

工程总投资(Ⅰ+Ⅱ+Ⅲ)

12642.60

13017.71

37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