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有序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促进我县渔业资源增殖和水域生态环境改善,助推千岛湖大水面生态渔业、“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等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年】92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成品油价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淡水渔业支出方向)的通知》(浙财农【2024】85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省统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2024】26号)文件精神,中央生态保护、省淡水渔业资源养护、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淳安县四个污染防治等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程》(浙海渔环【2017】9号)、《千岛湖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程》(淳农【2024】43号)的工作要求,我县拟于2025年向千岛湖增殖放流各类优质鱼种5000万单位,现将放流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淳安县农业农村局渔业产业发展中队反映,联系电话15057127354。 公示时间2025年2月8日-2月12日共5天,过期不予受理 。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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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有序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促进我县渔业资源增殖和水域生态环境改善,助推千岛湖大水面生态渔业、“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等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年】92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成品油价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淡水渔业支出方向)的通知》(浙财农【2024】85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省统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2024】26号)文件精神,中央生态保护、省淡水渔业资源养护、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淳安县四个污染防治等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程》(浙海渔环【2017】9号)、《千岛湖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程》(淳农【2024】43号)的工作要求,我县拟于2025年向千岛湖增殖放流各类优质鱼种5000万单位,现将放流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淳安县农业农村局渔业产业发展中队反映,联系电话15057127354。 公示时间2025年2月8日-2月12日共5天,过期不予受理 。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