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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3-19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点击率:
  • 索引号:002512245/2025-31608
  • 文 号: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 公开日期:2025-03-19

2024年,生态环境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委巡察、市委巡察、司法督查等重大行动中,充分发挥法制工作在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防范环境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生态环境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

1.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开展了面向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和环保志愿者等不同群体的法律法规培训活动。针对执法人员,执法中队自行组织小教员活动,将现行的法律法规由各执法人员备课领学,先后组织了6场次,同时结合阶段性工作,邀请法律专家和市局业务骨干进行授课,通过案例分析、法条解读等方式,加深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对新提拔的县管领导干部开展环保专题培训时,开设环保法律培训课,邀请浙大城市学院法学老师和市局执法队业务骨干专题辅导,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法治宣传。为增强企业的环保守法意识,法制科结合年度“绿色管家”服务企业活动,联合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面对面讲解、发放宣传资料、中心设立咨询台和利用“6.5环境日”、“宪法日”等大型活动平台宣传等形式,向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讲解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法排污的法律后果。全年共深入402家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企业咨询2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企业环保守法氛围。

3.创新环保法制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环保法治宣传教育,拓展宣传渠道和覆盖面。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联合县融媒体中心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环保法制宣传。发布环保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分析、环保政策解读等内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形式向公众普及环保法律知识。另外在行政处罚过程中,通过推进网上学法积分减免罚金政策,下达合规建议书等方式,增加法治宣传实效。

(二)环境执法监督与规范成效显著

1.完善执法制度体系。为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法制科会同中队共同贯彻落实一系列执法制度,包括《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生态环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这些制度对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作、证据收集、执法监督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执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

2.严格执法案件审核。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实行严格的法制审核制度,从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法律适用、处罚决定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审核。法制科认真审查每一个案件的证据是否充分、确凿,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程序是否合法,处罚幅度是否适当等。全年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 26 件,提出审核意见70余条,撤案2起,有效避免了错案、冤案的发生,提高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

3.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定期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查阅执法卷宗、现场检查执法情况等方式,检查执法人员是否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是否存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和公正化。

(三)环境行政复议工作有序开展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应对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审查复议申请人的诉求和相关证据材料,对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会同主办科室坚持依法公正、有错必纠的原则,充分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今年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2 件,办结2件,为重复件,其行政复议申请被依法不予受理,有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

2.积极开展行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和行政合同的法制审核。在行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法制严格把关依申请公开信息材料,特别是对敏感信息,及时与申请人进行沟通,积极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全年共审核依申请公开件4件,均未出现异常情况。全年共完成行政合同审查96份,各类联审55批次,信息披露27家。

(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稳步推进

1.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组织相关科室和部门对辖区内的环境污染案件、生态破坏事件进行全面排查,筛查出可能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案件线索1427条。对这些线索进行逐一分析研判,确定是否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启动条件。

2.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对符合启动条件的案件,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赔偿磋商等工作。在办理过程中,注重与赔偿义务人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其履行赔偿责任。全年全县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件,成功磋商达成赔偿协议9件,赔偿金额1.8万元,另有一起尚在办理过程中,赔偿金2.6万元。有效修复了受损的生态环境。

二、面临的挑战与困难

(一)环保法律法规更新快,学习贯彻难度大。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和机构改革的不断推进,环保法律法规不断修订完善,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层出不穷,改革制度不断创新。这对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学习要求,如何及时、全面地学习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并将其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

(二)环境执法案卷评判规则不断变化,法制审查力量相对薄弱。

虽然环境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学习,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因案卷评判规则不断变化,执法力量和水平仍然相对不足,法制审核人员和水平有限,案卷质量还有待提升。

(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存在阻力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已经推行了几年了,在推进过程中面临着一些阻力。部分企业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认识不足,不愿意主动承担赔偿责任;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尚不完善,鉴定评估机构数量有限,导致鉴定评估成本较高、周期较长,影响了案件的办理进度。部分行政主管部门不想做、不会做的问题较为突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

(一)建立健全党领导依法治理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生态环境分局建立了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等法治工作体制机制,实现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积极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淳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深入贯彻《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包含落实组织领导机制、严格依法民主决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加强法制建设保障、领导学法用法等职责内容。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坚持以上率下,牵头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按季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例会,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把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情况作为年度领导班子的述职述法的重要内容,强化领导示范,坚决将履行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与宣传

1.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活动。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更新情况,及时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对新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解读,帮助执法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理解掌握。

2.加大环保法制宣传力度。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利用新媒体、传统媒体以及线下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环保法治宣传教育。制作更多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和视频,提高宣传内容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对农村地区、偏远地区的宣传覆盖,提高全民环保法治意识。

(二)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与规范

1.充实执法监督力量。通过招考录用法学专业的人员,充实执法监督队伍。同时,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提高其执法水平和法律素养,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

2.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使用大综合一体化2.0办案系统,加强对执法数据的分析应用,强化对执法行为的精准监督和预警提示。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反馈机制,及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执法人员,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三)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1.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案例分析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其主动履行赔偿责任意识。

2.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协调规资、林业、农业、水利和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案件的一案双查力度,做到应启尽启,应赔尽赔,强化各职能部门责任落实。加强与司法机关、财政部门等的沟通协调,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确保赔偿资金用于生态环境修复。

总之,2024年生态环境分局在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创新工作方法,为生态环境分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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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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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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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生态环境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委巡察、市委巡察、司法督查等重大行动中,充分发挥法制工作在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防范环境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生态环境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

1.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开展了面向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和环保志愿者等不同群体的法律法规培训活动。针对执法人员,执法中队自行组织小教员活动,将现行的法律法规由各执法人员备课领学,先后组织了6场次,同时结合阶段性工作,邀请法律专家和市局业务骨干进行授课,通过案例分析、法条解读等方式,加深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对新提拔的县管领导干部开展环保专题培训时,开设环保法律培训课,邀请浙大城市学院法学老师和市局执法队业务骨干专题辅导,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法治宣传。为增强企业的环保守法意识,法制科结合年度“绿色管家”服务企业活动,联合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面对面讲解、发放宣传资料、中心设立咨询台和利用“6.5环境日”、“宪法日”等大型活动平台宣传等形式,向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讲解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法排污的法律后果。全年共深入402家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企业咨询2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企业环保守法氛围。

3.创新环保法制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环保法治宣传教育,拓展宣传渠道和覆盖面。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联合县融媒体中心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环保法制宣传。发布环保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分析、环保政策解读等内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形式向公众普及环保法律知识。另外在行政处罚过程中,通过推进网上学法积分减免罚金政策,下达合规建议书等方式,增加法治宣传实效。

(二)环境执法监督与规范成效显著

1.完善执法制度体系。为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法制科会同中队共同贯彻落实一系列执法制度,包括《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生态环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这些制度对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作、证据收集、执法监督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执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

2.严格执法案件审核。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实行严格的法制审核制度,从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法律适用、处罚决定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审核。法制科认真审查每一个案件的证据是否充分、确凿,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程序是否合法,处罚幅度是否适当等。全年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 26 件,提出审核意见70余条,撤案2起,有效避免了错案、冤案的发生,提高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

3.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定期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查阅执法卷宗、现场检查执法情况等方式,检查执法人员是否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是否存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和公正化。

(三)环境行政复议工作有序开展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应对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审查复议申请人的诉求和相关证据材料,对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会同主办科室坚持依法公正、有错必纠的原则,充分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今年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2 件,办结2件,为重复件,其行政复议申请被依法不予受理,有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

2.积极开展行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和行政合同的法制审核。在行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法制严格把关依申请公开信息材料,特别是对敏感信息,及时与申请人进行沟通,积极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全年共审核依申请公开件4件,均未出现异常情况。全年共完成行政合同审查96份,各类联审55批次,信息披露27家。

(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稳步推进

1.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组织相关科室和部门对辖区内的环境污染案件、生态破坏事件进行全面排查,筛查出可能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案件线索1427条。对这些线索进行逐一分析研判,确定是否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启动条件。

2.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对符合启动条件的案件,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赔偿磋商等工作。在办理过程中,注重与赔偿义务人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其履行赔偿责任。全年全县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件,成功磋商达成赔偿协议9件,赔偿金额1.8万元,另有一起尚在办理过程中,赔偿金2.6万元。有效修复了受损的生态环境。

二、面临的挑战与困难

(一)环保法律法规更新快,学习贯彻难度大。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和机构改革的不断推进,环保法律法规不断修订完善,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层出不穷,改革制度不断创新。这对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学习要求,如何及时、全面地学习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并将其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

(二)环境执法案卷评判规则不断变化,法制审查力量相对薄弱。

虽然环境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学习,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因案卷评判规则不断变化,执法力量和水平仍然相对不足,法制审核人员和水平有限,案卷质量还有待提升。

(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存在阻力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已经推行了几年了,在推进过程中面临着一些阻力。部分企业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认识不足,不愿意主动承担赔偿责任;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尚不完善,鉴定评估机构数量有限,导致鉴定评估成本较高、周期较长,影响了案件的办理进度。部分行政主管部门不想做、不会做的问题较为突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

(一)建立健全党领导依法治理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生态环境分局建立了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等法治工作体制机制,实现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积极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淳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深入贯彻《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包含落实组织领导机制、严格依法民主决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加强法制建设保障、领导学法用法等职责内容。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坚持以上率下,牵头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按季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例会,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把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情况作为年度领导班子的述职述法的重要内容,强化领导示范,坚决将履行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与宣传

1.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活动。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更新情况,及时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对新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解读,帮助执法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理解掌握。

2.加大环保法制宣传力度。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利用新媒体、传统媒体以及线下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环保法治宣传教育。制作更多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和视频,提高宣传内容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对农村地区、偏远地区的宣传覆盖,提高全民环保法治意识。

(二)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与规范

1.充实执法监督力量。通过招考录用法学专业的人员,充实执法监督队伍。同时,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提高其执法水平和法律素养,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

2.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使用大综合一体化2.0办案系统,加强对执法数据的分析应用,强化对执法行为的精准监督和预警提示。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反馈机制,及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执法人员,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三)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1.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案例分析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其主动履行赔偿责任意识。

2.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协调规资、林业、农业、水利和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案件的一案双查力度,做到应启尽启,应赔尽赔,强化各职能部门责任落实。加强与司法机关、财政部门等的沟通协调,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确保赔偿资金用于生态环境修复。

总之,2024年生态环境分局在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创新工作方法,为生态环境分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