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淳政办发〔2018〕4号)、《2023年度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2023淳公租字第001号)的规定,现将2024年第4期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公开选房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家庭范围
2024年第2期城镇中等偏下收入轮候家庭: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4-2-001、L2024-2-002号。
2024年第2期外来务工、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轮候家庭: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4-2-005、L2024-2-007、L2024-2-009号。
2024年第3期城镇中等偏下收入轮候家庭: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4-3-003号。
2024年第3期外来务工、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轮候家庭: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4-3-001~L2024-3-011号。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4-3-12~L2024-3-23号为备选家庭。
2024年第4期低收入:D2024-4-001、D2024-4-002号。
2024年第4期中低收入:非成套户型摇号顺序号F2024-4-1~F2024-4-7号;一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Y2024-4-1~Y2024-4-8号。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4-4-1~L2024-4-5号为备选家庭。
2024年第4期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非成套户型摇号顺序号F2024-4-1~F2024-4-23号;一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Y2024-4-1~Y2024-4-8号。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4-4-1~L2024-4-12号为备选家庭。
二、配租房源情况
本期公共租赁房房源位于排岭北路36号、圆梦家苑、茶苑小区、排岭北路8号,新安东路239号、绿园新村共有205套住房。(详见附件)
三、选房时间和地点
选房时间:2025年3月6日上午8:45-11:00
选房地点:县房管大楼三楼会议室(新安大街106号)
四、选房规则
1.按摇号的轮候顺序号先后确定选房顺序。
2.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顺序号确认通知单》(以下简称《顺序号》)原件参加选房;每户(号)限2人,请提前20分钟到现场。
3.申请人经校验身份证、《顺序号》等证件原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选房。
4.申请人无法亲自到场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选房,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顺序号》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列入本次公告范围的选房户,如遇举报,在本次选房开始前能提供符合准入条件的有效证明的,可按本公告规定参加选房;在本次选房开始前未能提供符合准入条件的有效证明的,暂缓参加选房,其保障资格重新审核;若选房后有举报的,经查实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保障资格,退回已选房源。
6.选房者以《顺序号》为序,依次进行选房。选房开始后,由主持人按选房顺序号叫号入场选房。连续报喊选房人姓名三次,选房人未到场的或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其选房顺序号轮至本次选房号末尾。
7.选房者选定房源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开具《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选房联系单》,而后选房者不得再作修改。
8.选房人放弃本次选房的、选房人未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相关手续的,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其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资格终止。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9.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有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2〕11号)、《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2011〕20号)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按照两个办法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处理。
10.本期选房户的选房资格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65030933。
附件:2024年第4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清单
淳安县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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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淳政办发〔2018〕4号)、《2023年度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2023淳公租字第001号)的规定,现将2024年第4期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公开选房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家庭范围
2024年第2期城镇中等偏下收入轮候家庭: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4-2-001、L2024-2-002号。
2024年第2期外来务工、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轮候家庭: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4-2-005、L2024-2-007、L2024-2-009号。
2024年第3期城镇中等偏下收入轮候家庭: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4-3-003号。
2024年第3期外来务工、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轮候家庭: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4-3-001~L2024-3-011号。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4-3-12~L2024-3-23号为备选家庭。
2024年第4期低收入:D2024-4-001、D2024-4-002号。
2024年第4期中低收入:非成套户型摇号顺序号F2024-4-1~F2024-4-7号;一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Y2024-4-1~Y2024-4-8号。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4-4-1~L2024-4-5号为备选家庭。
2024年第4期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非成套户型摇号顺序号F2024-4-1~F2024-4-23号;一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Y2024-4-1~Y2024-4-8号。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4-4-1~L2024-4-12号为备选家庭。
二、配租房源情况
本期公共租赁房房源位于排岭北路36号、圆梦家苑、茶苑小区、排岭北路8号,新安东路239号、绿园新村共有205套住房。(详见附件)
三、选房时间和地点
选房时间:2025年3月6日上午8:45-11:00
选房地点:县房管大楼三楼会议室(新安大街106号)
四、选房规则
1.按摇号的轮候顺序号先后确定选房顺序。
2.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顺序号确认通知单》(以下简称《顺序号》)原件参加选房;每户(号)限2人,请提前20分钟到现场。
3.申请人经校验身份证、《顺序号》等证件原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选房。
4.申请人无法亲自到场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选房,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顺序号》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列入本次公告范围的选房户,如遇举报,在本次选房开始前能提供符合准入条件的有效证明的,可按本公告规定参加选房;在本次选房开始前未能提供符合准入条件的有效证明的,暂缓参加选房,其保障资格重新审核;若选房后有举报的,经查实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保障资格,退回已选房源。
6.选房者以《顺序号》为序,依次进行选房。选房开始后,由主持人按选房顺序号叫号入场选房。连续报喊选房人姓名三次,选房人未到场的或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其选房顺序号轮至本次选房号末尾。
7.选房者选定房源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开具《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选房联系单》,而后选房者不得再作修改。
8.选房人放弃本次选房的、选房人未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相关手续的,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其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资格终止。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9.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有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2〕11号)、《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2011〕20号)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按照两个办法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处理。
10.本期选房户的选房资格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65030933。
附件:2024年第4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清单
淳安县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