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淳安县教育装备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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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称: | 教育装备保障中心 |
机构职能: |
淳安县教育装备保障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学校小额公共交易信息公开、大宗物资采购、教育资助、会计审核、饮用水等管理和全县学校资产管理。 (二)负责全县学校教育装备配置和管理,教育装备技术培训、研究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全县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信息化教育技术的建设、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指导工作。 (四)负责全县学校教学仪器的质量检测及学具管理工作。 (五)完成淳安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地址: | 淳安县千岛湖镇四马巷1号 |
联系方式: | 0571-64830060 |
办公时间: |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公电话: | 0571-64830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