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物业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5-04-10 16:34:43 来源:事业登记系统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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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淳安县物业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巫聪
住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
开办资金(万元)27.81经费来源财政适当补助
年初数(万元)27.81期末数(万元)28.96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工作;组织调节重大物业纠纷工作;承担物业培训相关工作;承担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指导工作;承担千岛湖镇老旧小区品质提升工程业务指导工作;承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住宅保修金的收存、分立、保值、核算、退还工作;承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房改房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现场勘察和审核拨付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127557940614N举办单位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物业服务中心紧紧围绕省市县民生实事项目考核任务以及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重点指标、重点任务,提早谋划、统筹安排,积极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电梯加装、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治等工作。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2024年物业服务中心党支部一直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支部成员积极参加党支部以及各种公益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寻找红色足迹为主题的淳安县党员教育基地行、我为七一献热血、物业党员廉政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使党员们接受一次次生动的党性教育,使政治文化氛围更加浓厚,组织力不断增强,党员的整体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今年,物业服务中心共开展谈心谈话8次,组织10次党员集中理论学习。(二)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4年千岛湖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涉及南苑、南山大街2个区块,涉及74幢房屋,1866户,约17.73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316万元,改造内容包括:外立面改造;楼道内电线整理;绿化景观、围墙、道路、消防设施改造;强弱电上改下;社区智慧安防、车位、非机动车充电棚改造;房顶补漏等。项目于6月21日进场施工,目前已基本完工。(三)有序推进电梯加装。2024年按照市加梯办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业主加梯意愿大调查,指导乡镇社区逐步建立“一单元一方案”,为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打好基础。同时配合市监局做国家关于加装电梯“使用单位”新的规定的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2024年完成老旧小区加装电梯10台,在建8台,新增通过联审6台。(四)开展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下发《淳安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召开全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开展住宅小区公共资产摸排及录入杭州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工作。148个住宅小区已经全部完成资产盘点及平台录入。对公共收益归集和使用情况及制度建立情况开展实地核验,按照比例不低于本辖区内住宅小区数量的20%,抽查30个小区。发现问题24个,下发乡镇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成。通过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推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公示公开制度等基本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实现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摸排覆盖率100%、公示公开制度覆盖率100%,促进全县公共收益使用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供保障。(五)做好2023年度物业服务业发展政策补助资金申请和发放工作。共发放补助资金539.9万元,其中物业管理补贴290.18万元(自管小区6个,20万元,有物业的小区45个,270.18万元,涉及物业企业26家),千岛湖镇城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补助资金224.02万元,优秀物业企业(11家)和优秀住宅小区物业项目负责人(8位)奖励资金15.7万元,物业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经费10万元。(六)全面加强物业行业管理。一是积极推广杭州市智慧物业平台,组织引导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各方主体上线运行,积极运用数字化、网络化等新技术手段开展物业管理及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完成专业物业覆盖率89.26%。二是住宅小区内涝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物管住宅小区内涝隐患排查,督促物业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做好排水泵设施设备运行维护,配齐沙袋、挡水板等防汛应急物资。三是做好物管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评价。按照杭州市统一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考核评价体系,牵头并组织乡镇和社区、业委会、业主参与实施,依托“杭州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进行季度、年度考核评价。四是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做好住宅物管小区物业服务,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工作。组织物业企业积极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召开巩固国家卫生县推进会,开展多次集中巡查检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县创建办交办整改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物业企业服务意识不强。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因服务意识不强,个别物业工作人员能力欠缺,在与业主沟通中语气生硬,造成误会。比如有些业主日常反映的问题,项目上的物业主任不够重视,口头承诺,但没有落实在行动上,在一定程度上给业主留下不良口碑,导致业主拒缴物业费。还有部分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的范围不够清楚,如一些屋顶、外墙严重渗水,物业没起到协助业主申请资金维修或未向业主清晰说明维修的具体事宜(比如保修期内,物业需联系对接开发商,开发商是否推委、拖延;过保修期需申请维修资金,当维修资金不足时,需公共部位的共有业主分摊费用等),造成业主误认为漏水不修就是物业公司的责任而不愿意缴纳物业费。
四、下一步打算(一)提升服务质量,塑造行业口碑。服务是物业行业的立足之本。推动各企业以业主满意度为核心指标,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加强员工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二)加强规范管理,完善行业机制。我们将继续考核机制,对不合规、不诚信的企业严肃处理。同时,希望企业主动履行合同约定,依法依规经营,提升行业整体形象。(三)推进智慧化转型,助力高效管理。鼓励各企业积极拥抱现代科技,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应用于物业管理,提升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满足居民日益多样化的需求。(四)强化多方联动,共建和谐社区。鼓励物业企业积极与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合作,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氛围。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4年3月对开办资金进行变更,由21.23万元变为27.81万元。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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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物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10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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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淳安县物业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巫聪
住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
开办资金(万元)27.81经费来源财政适当补助
年初数(万元)27.81期末数(万元)28.96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工作;组织调节重大物业纠纷工作;承担物业培训相关工作;承担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指导工作;承担千岛湖镇老旧小区品质提升工程业务指导工作;承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住宅保修金的收存、分立、保值、核算、退还工作;承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房改房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现场勘察和审核拨付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127557940614N举办单位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物业服务中心紧紧围绕省市县民生实事项目考核任务以及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重点指标、重点任务,提早谋划、统筹安排,积极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电梯加装、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治等工作。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2024年物业服务中心党支部一直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支部成员积极参加党支部以及各种公益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寻找红色足迹为主题的淳安县党员教育基地行、我为七一献热血、物业党员廉政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使党员们接受一次次生动的党性教育,使政治文化氛围更加浓厚,组织力不断增强,党员的整体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今年,物业服务中心共开展谈心谈话8次,组织10次党员集中理论学习。(二)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4年千岛湖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涉及南苑、南山大街2个区块,涉及74幢房屋,1866户,约17.73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316万元,改造内容包括:外立面改造;楼道内电线整理;绿化景观、围墙、道路、消防设施改造;强弱电上改下;社区智慧安防、车位、非机动车充电棚改造;房顶补漏等。项目于6月21日进场施工,目前已基本完工。(三)有序推进电梯加装。2024年按照市加梯办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业主加梯意愿大调查,指导乡镇社区逐步建立“一单元一方案”,为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打好基础。同时配合市监局做国家关于加装电梯“使用单位”新的规定的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2024年完成老旧小区加装电梯10台,在建8台,新增通过联审6台。(四)开展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下发《淳安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召开全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开展住宅小区公共资产摸排及录入杭州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工作。148个住宅小区已经全部完成资产盘点及平台录入。对公共收益归集和使用情况及制度建立情况开展实地核验,按照比例不低于本辖区内住宅小区数量的20%,抽查30个小区。发现问题24个,下发乡镇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成。通过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推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公示公开制度等基本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实现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摸排覆盖率100%、公示公开制度覆盖率100%,促进全县公共收益使用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供保障。(五)做好2023年度物业服务业发展政策补助资金申请和发放工作。共发放补助资金539.9万元,其中物业管理补贴290.18万元(自管小区6个,20万元,有物业的小区45个,270.18万元,涉及物业企业26家),千岛湖镇城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补助资金224.02万元,优秀物业企业(11家)和优秀住宅小区物业项目负责人(8位)奖励资金15.7万元,物业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经费10万元。(六)全面加强物业行业管理。一是积极推广杭州市智慧物业平台,组织引导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各方主体上线运行,积极运用数字化、网络化等新技术手段开展物业管理及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完成专业物业覆盖率89.26%。二是住宅小区内涝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物管住宅小区内涝隐患排查,督促物业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做好排水泵设施设备运行维护,配齐沙袋、挡水板等防汛应急物资。三是做好物管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评价。按照杭州市统一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考核评价体系,牵头并组织乡镇和社区、业委会、业主参与实施,依托“杭州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进行季度、年度考核评价。四是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做好住宅物管小区物业服务,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工作。组织物业企业积极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召开巩固国家卫生县推进会,开展多次集中巡查检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县创建办交办整改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物业企业服务意识不强。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因服务意识不强,个别物业工作人员能力欠缺,在与业主沟通中语气生硬,造成误会。比如有些业主日常反映的问题,项目上的物业主任不够重视,口头承诺,但没有落实在行动上,在一定程度上给业主留下不良口碑,导致业主拒缴物业费。还有部分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的范围不够清楚,如一些屋顶、外墙严重渗水,物业没起到协助业主申请资金维修或未向业主清晰说明维修的具体事宜(比如保修期内,物业需联系对接开发商,开发商是否推委、拖延;过保修期需申请维修资金,当维修资金不足时,需公共部位的共有业主分摊费用等),造成业主误认为漏水不修就是物业公司的责任而不愿意缴纳物业费。
四、下一步打算(一)提升服务质量,塑造行业口碑。服务是物业行业的立足之本。推动各企业以业主满意度为核心指标,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加强员工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二)加强规范管理,完善行业机制。我们将继续考核机制,对不合规、不诚信的企业严肃处理。同时,希望企业主动履行合同约定,依法依规经营,提升行业整体形象。(三)推进智慧化转型,助力高效管理。鼓励各企业积极拥抱现代科技,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应用于物业管理,提升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满足居民日益多样化的需求。(四)强化多方联动,共建和谐社区。鼓励物业企业积极与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合作,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氛围。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4年3月对开办资金进行变更,由21.23万元变为27.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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