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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卫生健康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巡察整改是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关于“高质量发展思路和引领意识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局党委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制度,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目标,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视察浙江重要讲话和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学习20场次。2.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并由县委办、县府办印发《淳安县高水平医疗体系建设和三甲能力提升实施方案》,按照“建高地、强基层、补短板”原则,加快县域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和均衡布局,落实7个区域医疗中心、18个重点学(专)科建设,全力推进县一医院三乙创建、三甲能力提升和县中医院三甲医院建设。3.全面推进健康淳安行动,县气象局、火炉尖社区等4家单位通过市级健康示范单位验收,淳安中学、南山学校顺利进入金牌学校推荐名单,25个行政村通过市级健康村现场验收,健康浙江考核连续六年优秀。4.新引进燕山久成医院和圣德康久护理院2家民营医院,实施3家民营医院党支部与公立医院党组织“公民手牵手”党建结对帮扶机制。
二、关于“指导服务整体医疗能力建设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1.急危重症、肿瘤防治、微创手术、精神卫生等7个县级区域中心挂牌建设,县一医院6个学(专)科达到三甲医院标准。县一医院消化内科列入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肿瘤外科学、心血管内科学、脾胃病科3个浙江省县级龙头重点学科验收通过,创伤、卒中、胸痛三大急诊急救中心通过省市卫健委标准化建设验收。2.制定下发《淳安县医药卫生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淳安县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提升县级医院科研能力。3.分步推进县域医疗资源整合工作,2024年7月完成县二医院与汾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家机构的功能合并,行政职能科室合署办公,并增挂淳安县精神卫生中心牌子。4.推动公立医院持续优化医院内部管理和服务流程,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运行效率。
三、关于“医共体各层级功能导向需进一步完善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优化完善县域三大医共体“两大平台、五大统管机制”,推动人员、设备、技术“三下沉、三共享”。2.完善区域医学影像、临床检验、心电会诊、病理会诊四大智慧健康中心建设,在威坪、临岐等4家乡镇卫生院开设CT远程影像会诊系统。3.1-9月,三个医共体牵头医院下派3200余人次到基层单位开展坐诊、查房和带教等工作,开展线上线下培训65场次、4200余人次。县一医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高质量医疗体系建设基层行”大型巡回义诊活动,开展义诊40余场次,服务群众6000余人次。4.深入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聚焦调整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功能定位,按医疗主导型、“医疗+公卫”型、公卫主导型分类建强乡镇卫生院,按加强型、联合型、巡回型分类规划村级卫生室。截至目前,6个乡镇卫生院通过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复评,完成122家村卫生室提档升级。
四、关于“积极利用医联体资源还有较大空间”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化“山海”提升工程、市县战略合作,进一步明确医联体的合作模式和工作内涵,将医联体建设成效纳入医院考核体系。2.优化资源配置与共享,鼓励和支持省市医院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方式,帮助县级医院提升罕见病诊断能力。1-9月,共有上海长征医院、浙一医院、省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16家省市医院的100余名专家来淳工作,涉及重症医学、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等30余个学(专)科。3.加快推进县一医院三乙创建和县中医院三甲医院建设,逐步推动医联体内医疗服务的同质化发展。
五、关于“理论学习转化为指导实践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提升党委班子的政治素养和引领能力,在谋划工作、制定政策、推动落实时能够准确把握政治方向,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卫生健康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学习的计划管理和内容、时间、形式的刚性要求及常态化坚持,通过集中学、交流学、现场学、培训学、讨论学等,把握学习内容、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 强化局班子领导领学制度的执行,增加业务学习内容,结合业务工作进行学习讨论。
六、关于“民主集中制质量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1.完善医院党委(总支)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班子的职责分工和议事范围,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营造党内民主的良好氛围。2.严格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推动医院领导班子在决策过程中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避免个人独断和盲目决策。3.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推进卫健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科学决策、规范决策的重要举措,局党委领导班子采取列席会议、查阅资料、座谈调研等工作方法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督导。
七、关于“少数班子成员思想站位还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理论学习活动,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把握,引导班子成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组织局党委班子成员到所联系的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调研,听取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3.推动落实医院党政班子联系科室制度,通过行政查房、联系走访、日常巡查、谈心谈话等形式,深入临床一线开展调研,切实解决临床一线所急所盼问题。4.通过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班子成员的党性锻炼,引导班子成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八 、关于“党建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局党委对有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2.结合9月25日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卫健系统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3.提醒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工作,督促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工作需要和单位实际,合理编制党建经费预算,明确经费的来源、使用范围、审批流程、报销标准等,实行专款专用。4.举一反三,9月份组织开展系统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发现并整改问题4个,切实增强党建经费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
九、关于“支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9月13日由经办人和相关人员补齐了有关比赛服装领用清单材料,并进行情况说明。2.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3.9月27日组织局分管领导、财务科负责人及四家县级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赴杭州参加内控管理知识培训。4.提醒系统各单位加强单位内部财务控制与管理,严格审批流程,明确有关经费的审批权限和流程。5.举一反三,9月份组织开展系统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自纠,严格财务制度,指导好报销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防止虚假报销和不合理支出。
十、关于“项目招标存在围标串标之嫌”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责成相关医院对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处置,分别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2.对2020年以来全县卫健系统涉及工程项目、医疗设备采购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进一步排摸相关问题。3.推动各家医院加强相关人员培训。
十一、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通过查阅有关的文件、会议记录和台账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问询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有关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医疗卫生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要求,严格遵守项目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大对造价的控制管理力度,尽量减少设计变更事项。2.对相关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问责。3.要求项目施工方认真梳理汇总有关资料,由第三方进行审计。4.进一步强化医院纪律和内设纪检监察机构执纪监督作用发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5.强化岗位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力度,提高项目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十二、关于“库存物资核算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责令相关医院进一步核实有关问题,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2.医院完善内部管理流程,确保有关物资账实相符。3.启动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管理办法前期调研工作,推动医院建立健全库存物资核算制度。4.推进数智监管系统建设及应用,实现库存数据的实时更新和监控。5.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物资管理的业务培训,加强财务、采购、使用等环节之间的沟通协调,提高库存物资的使用效率和核算准确性。
十三、关于“受赠物资未入库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一医院在10月份将受赠的医疗设备记入设备管理资产账和财务资产云系统,确保账实相符。2.9月13日医院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3.医院进一步建立健全医院受赠物资管理制度,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管理作为医院领导班子决策事项,明确承担捐赠组织协调管理的牵头职能科室,负责管理日常事务,并加强与财务、资产管理和相关业务科室的沟通协调,确保相关物资能够及时入库入账。4.举一反三,督促四家医院对类似赠送设备入账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截至目前未发现有类似问题情况发生。
十四、关于“医用物资采购返利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县一医院将相关物资按医院流程入库。2.四家医院举一反三,切实落实药品、耗材和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建立详细的管理台账,做好与财政部门对接沟通。3.医院加强财务、采购、使用等环节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及时入库入账。
十五、关于“报废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一医院、县中医院进一步核实有关问题并形成调查报告。2.医院相关负责人分别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3.开展报废资产处置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报废程序,及时报送相关核减固定资产材料。4. 10月9日县一医院、县中医院财务、后勤、设备、信息等相关科室人员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学习培训。
十六、关于“存在超发职工薪酬及院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金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国办发〔2020〕4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2.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四家县级医院2020年至2022年薪酬发放情况进行审计,对超出医院核定薪酬总量发放部分予以清退。3.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审计工作,强化第三方机构薪酬审计,加大对医院发放各类津补贴的监管力度,防止违规发放行为的再次发生。
十七、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发挥好局党委牵头抓总作用,强化抓党建促全局的工作导向,促进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2.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明确党委班子成员在党建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推进班子成员定期联系指导下属单位党的建设。3.组织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自查自纠,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6项。4.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党建考评指标体系,把党建工作要求内嵌到医院治理体系中,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十八、关于“存在局下属单位民主决策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1.8月14日局分管领导对县中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2.县中医院组织对全院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并于7月5日召开职代会,集体审议通过了2024版医院规章制度共429条。3.9月四家医院领导班子分别开展专题学习民主集中制有关规定,推动医院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医院民主决策相关制度。
十九、关于“对下属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缺失或执行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一医院由院领导深入各科室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共收集岗位指标设置方面意见12条,评聘条件方面22条,量化考核方面121条,其他方面16条。医院提前谋划制定当年高级职称评聘方案,更加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指标,优化完善相关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整体过程平稳有序。2.县一医院针对患者需求出台院后转运服务,严禁职工私自联系黑救护车,以多种形式向群众宣讲野救护车危害。3.县中医院规范挂号窗口监管,重点检查职工挂号就诊情况是否合规,开展有关科室座谈4次,提醒谈话12人。4.县妇保院制定《医院严禁借药管理制度》,8月26日医院副院长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4.督促四家医院对现有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针对实际工作流程和管理需求找出缺失或不完善的环节,制定新的规章制度或修订完善现有制度。5.四家医院充分利用院周会、早交办等形式,强化常态化的制度提醒与培训。6.强化医院纪委和内设纪检监察机构执纪监督作用发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二十、关于“层层推进“两个责任”落实重视还不够”问题的整改
1.举办全县卫健党员干部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推动卫健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与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2.完善《卫健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3.深入开展卫健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问题专项治理”“解决重复医学检查检验、加重群众负担问题”“解决慢性病配药品种不全、不便问题”等专项整治和具体实事项目,准确把握集中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以集中整治工作成效推动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4.结合医院中层干部调整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纪检监察干部,通过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讲课、集中廉政谈话等形式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十一、关于“对下属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开展局党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生活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2.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学习典型案例等方式,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违规违纪的严重后果。3.加大整治力度,对有关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查快结,对涉及的相关人员予以严肃追责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二十二、关于“执行选人用人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1.根据《杭州市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杭编办〔2023〕24号)中关于公立医院院级领导职数的相关规定,与县委编办沟通对接,争取政策支持,重新核定领导职数。2.严格执行医院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在核定的领导职数内配备,对于重新核定后仍然超配的个别岗位,通过退任、转岗、交流等方式予以逐步消化。3.结合疾控机构改革、机关借调干部规范清理等工作,局党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突出、作风清正廉洁的局管中层干部队伍。
二十三、关于“医卫人才“引育用留”存在明显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新招录各类医卫人才59人(其中研究生20人、紧缺急需专业26人),继续面向基层定向培养医学生26人(其中本科16人),选拔第二批13人赴浙江中医药大学开展中医师承培养。2.举办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43项,培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00余人次。选派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62名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工作,在读博士1人、硕士35人。3.积极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推荐申报省级医坛新秀2人、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1人、市级医学领军人才 1 人、青年拔尖人才2人、创新人才(人社)2人;新增市D类人才6人、E类49人。4.建立了基层医务人员激励留才机制,发放聚英留才补助资金,进一步提高基层医卫人才的待遇和地位。
二十四、关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医疗投诉联席会和医疗纠纷评析会机制,截至9月底,共召开医疗纠纷评析会18次,讨论处置纠纷25起,召开投诉联席会议9次,形成问题整改清单45条,整改完成率达97%。2.开展全县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综合大检查,组织对37家医疗机构进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逐一梳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通报。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县级质控中心开展质控业务能力培训和继续项目学习,累计开展培训230余场次,累计3500余人次。3.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案件数13件。
二十五、关于“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组织专人对近年来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自查,自查案卷共计623份,发现并整改问题17个。举行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的案卷分析会议,全面分析通报发现的问题,要求所有执法人员举一反三,增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确保执法文书的规范性,并对1名执法人员进行提醒谈话。2.及时分析梳理动态调整的执法效能考核细则,联合公安、医保、文广旅体等14个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加大对监管单位的巡查共计500余家次,提高发现处置问题能力,提升执法效能。截至9月底,我县卫生监督执法效能排名较上年同期提高16名。3.进一步调整优化卫生监督执法流程,明确对不规范、不严肃行为的处置,提高工作效率。4.依托疾控中心规范化建设,先后举办流行病学、洪灾后防疫应急、卫生监督协管等能力提升培训2次、演练1次、竞赛1次。5.强化疾控科研能力建设,积极承接省市孕妇碘营养与健康监测、传疟蚊媒监测等科研项目,强化科研能力转化,促进疾控中心高水平发展。6.县疾控中心对相关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并结合疾控中心机构改革,设置组织人事科室,明确出入境证件管理工作人员1人。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对县委巡察组移交的1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巡察反馈的25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成23个,2个问题持续整改中;在巡察整改期间,共给予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27人;新制定制度6项,修改完善制度文件8项。
下一步,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持续高质量健康发展。一是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抓好整改工作,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持续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推进,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持续整改。二是持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依法依规履职,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运用好巡察问题找差距、补短板,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巡察反馈意见的各项要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4823642;邮政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邮政编码:311700;电子邮箱:15434669@qq.com。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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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4-17
有效性
淳安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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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卫生健康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巡察整改是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关于“高质量发展思路和引领意识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局党委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制度,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目标,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视察浙江重要讲话和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学习20场次。2.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并由县委办、县府办印发《淳安县高水平医疗体系建设和三甲能力提升实施方案》,按照“建高地、强基层、补短板”原则,加快县域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和均衡布局,落实7个区域医疗中心、18个重点学(专)科建设,全力推进县一医院三乙创建、三甲能力提升和县中医院三甲医院建设。3.全面推进健康淳安行动,县气象局、火炉尖社区等4家单位通过市级健康示范单位验收,淳安中学、南山学校顺利进入金牌学校推荐名单,25个行政村通过市级健康村现场验收,健康浙江考核连续六年优秀。4.新引进燕山久成医院和圣德康久护理院2家民营医院,实施3家民营医院党支部与公立医院党组织“公民手牵手”党建结对帮扶机制。
二、关于“指导服务整体医疗能力建设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1.急危重症、肿瘤防治、微创手术、精神卫生等7个县级区域中心挂牌建设,县一医院6个学(专)科达到三甲医院标准。县一医院消化内科列入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肿瘤外科学、心血管内科学、脾胃病科3个浙江省县级龙头重点学科验收通过,创伤、卒中、胸痛三大急诊急救中心通过省市卫健委标准化建设验收。2.制定下发《淳安县医药卫生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淳安县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提升县级医院科研能力。3.分步推进县域医疗资源整合工作,2024年7月完成县二医院与汾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家机构的功能合并,行政职能科室合署办公,并增挂淳安县精神卫生中心牌子。4.推动公立医院持续优化医院内部管理和服务流程,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运行效率。
三、关于“医共体各层级功能导向需进一步完善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优化完善县域三大医共体“两大平台、五大统管机制”,推动人员、设备、技术“三下沉、三共享”。2.完善区域医学影像、临床检验、心电会诊、病理会诊四大智慧健康中心建设,在威坪、临岐等4家乡镇卫生院开设CT远程影像会诊系统。3.1-9月,三个医共体牵头医院下派3200余人次到基层单位开展坐诊、查房和带教等工作,开展线上线下培训65场次、4200余人次。县一医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高质量医疗体系建设基层行”大型巡回义诊活动,开展义诊40余场次,服务群众6000余人次。4.深入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聚焦调整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功能定位,按医疗主导型、“医疗+公卫”型、公卫主导型分类建强乡镇卫生院,按加强型、联合型、巡回型分类规划村级卫生室。截至目前,6个乡镇卫生院通过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复评,完成122家村卫生室提档升级。
四、关于“积极利用医联体资源还有较大空间”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化“山海”提升工程、市县战略合作,进一步明确医联体的合作模式和工作内涵,将医联体建设成效纳入医院考核体系。2.优化资源配置与共享,鼓励和支持省市医院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方式,帮助县级医院提升罕见病诊断能力。1-9月,共有上海长征医院、浙一医院、省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16家省市医院的100余名专家来淳工作,涉及重症医学、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等30余个学(专)科。3.加快推进县一医院三乙创建和县中医院三甲医院建设,逐步推动医联体内医疗服务的同质化发展。
五、关于“理论学习转化为指导实践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提升党委班子的政治素养和引领能力,在谋划工作、制定政策、推动落实时能够准确把握政治方向,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卫生健康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学习的计划管理和内容、时间、形式的刚性要求及常态化坚持,通过集中学、交流学、现场学、培训学、讨论学等,把握学习内容、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 强化局班子领导领学制度的执行,增加业务学习内容,结合业务工作进行学习讨论。
六、关于“民主集中制质量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1.完善医院党委(总支)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班子的职责分工和议事范围,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营造党内民主的良好氛围。2.严格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推动医院领导班子在决策过程中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避免个人独断和盲目决策。3.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推进卫健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科学决策、规范决策的重要举措,局党委领导班子采取列席会议、查阅资料、座谈调研等工作方法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督导。
七、关于“少数班子成员思想站位还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理论学习活动,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把握,引导班子成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组织局党委班子成员到所联系的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调研,听取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3.推动落实医院党政班子联系科室制度,通过行政查房、联系走访、日常巡查、谈心谈话等形式,深入临床一线开展调研,切实解决临床一线所急所盼问题。4.通过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班子成员的党性锻炼,引导班子成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八 、关于“党建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局党委对有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2.结合9月25日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卫健系统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3.提醒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工作,督促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工作需要和单位实际,合理编制党建经费预算,明确经费的来源、使用范围、审批流程、报销标准等,实行专款专用。4.举一反三,9月份组织开展系统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发现并整改问题4个,切实增强党建经费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
九、关于“支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9月13日由经办人和相关人员补齐了有关比赛服装领用清单材料,并进行情况说明。2.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3.9月27日组织局分管领导、财务科负责人及四家县级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赴杭州参加内控管理知识培训。4.提醒系统各单位加强单位内部财务控制与管理,严格审批流程,明确有关经费的审批权限和流程。5.举一反三,9月份组织开展系统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自纠,严格财务制度,指导好报销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防止虚假报销和不合理支出。
十、关于“项目招标存在围标串标之嫌”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责成相关医院对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处置,分别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2.对2020年以来全县卫健系统涉及工程项目、医疗设备采购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进一步排摸相关问题。3.推动各家医院加强相关人员培训。
十一、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通过查阅有关的文件、会议记录和台账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问询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有关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医疗卫生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要求,严格遵守项目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大对造价的控制管理力度,尽量减少设计变更事项。2.对相关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问责。3.要求项目施工方认真梳理汇总有关资料,由第三方进行审计。4.进一步强化医院纪律和内设纪检监察机构执纪监督作用发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5.强化岗位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力度,提高项目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十二、关于“库存物资核算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责令相关医院进一步核实有关问题,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2.医院完善内部管理流程,确保有关物资账实相符。3.启动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管理办法前期调研工作,推动医院建立健全库存物资核算制度。4.推进数智监管系统建设及应用,实现库存数据的实时更新和监控。5.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物资管理的业务培训,加强财务、采购、使用等环节之间的沟通协调,提高库存物资的使用效率和核算准确性。
十三、关于“受赠物资未入库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一医院在10月份将受赠的医疗设备记入设备管理资产账和财务资产云系统,确保账实相符。2.9月13日医院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3.医院进一步建立健全医院受赠物资管理制度,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管理作为医院领导班子决策事项,明确承担捐赠组织协调管理的牵头职能科室,负责管理日常事务,并加强与财务、资产管理和相关业务科室的沟通协调,确保相关物资能够及时入库入账。4.举一反三,督促四家医院对类似赠送设备入账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截至目前未发现有类似问题情况发生。
十四、关于“医用物资采购返利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县一医院将相关物资按医院流程入库。2.四家医院举一反三,切实落实药品、耗材和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建立详细的管理台账,做好与财政部门对接沟通。3.医院加强财务、采购、使用等环节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及时入库入账。
十五、关于“报废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一医院、县中医院进一步核实有关问题并形成调查报告。2.医院相关负责人分别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3.开展报废资产处置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报废程序,及时报送相关核减固定资产材料。4. 10月9日县一医院、县中医院财务、后勤、设备、信息等相关科室人员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学习培训。
十六、关于“存在超发职工薪酬及院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金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国办发〔2020〕4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2.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四家县级医院2020年至2022年薪酬发放情况进行审计,对超出医院核定薪酬总量发放部分予以清退。3.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审计工作,强化第三方机构薪酬审计,加大对医院发放各类津补贴的监管力度,防止违规发放行为的再次发生。
十七、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发挥好局党委牵头抓总作用,强化抓党建促全局的工作导向,促进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2.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明确党委班子成员在党建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推进班子成员定期联系指导下属单位党的建设。3.组织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自查自纠,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6项。4.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党建考评指标体系,把党建工作要求内嵌到医院治理体系中,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十八、关于“存在局下属单位民主决策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1.8月14日局分管领导对县中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2.县中医院组织对全院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并于7月5日召开职代会,集体审议通过了2024版医院规章制度共429条。3.9月四家医院领导班子分别开展专题学习民主集中制有关规定,推动医院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医院民主决策相关制度。
十九、关于“对下属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缺失或执行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一医院由院领导深入各科室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共收集岗位指标设置方面意见12条,评聘条件方面22条,量化考核方面121条,其他方面16条。医院提前谋划制定当年高级职称评聘方案,更加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指标,优化完善相关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整体过程平稳有序。2.县一医院针对患者需求出台院后转运服务,严禁职工私自联系黑救护车,以多种形式向群众宣讲野救护车危害。3.县中医院规范挂号窗口监管,重点检查职工挂号就诊情况是否合规,开展有关科室座谈4次,提醒谈话12人。4.县妇保院制定《医院严禁借药管理制度》,8月26日医院副院长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4.督促四家医院对现有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针对实际工作流程和管理需求找出缺失或不完善的环节,制定新的规章制度或修订完善现有制度。5.四家医院充分利用院周会、早交办等形式,强化常态化的制度提醒与培训。6.强化医院纪委和内设纪检监察机构执纪监督作用发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二十、关于“层层推进“两个责任”落实重视还不够”问题的整改
1.举办全县卫健党员干部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推动卫健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与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2.完善《卫健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3.深入开展卫健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问题专项治理”“解决重复医学检查检验、加重群众负担问题”“解决慢性病配药品种不全、不便问题”等专项整治和具体实事项目,准确把握集中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以集中整治工作成效推动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4.结合医院中层干部调整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纪检监察干部,通过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讲课、集中廉政谈话等形式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十一、关于“对下属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开展局党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生活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2.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学习典型案例等方式,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违规违纪的严重后果。3.加大整治力度,对有关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查快结,对涉及的相关人员予以严肃追责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二十二、关于“执行选人用人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1.根据《杭州市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杭编办〔2023〕24号)中关于公立医院院级领导职数的相关规定,与县委编办沟通对接,争取政策支持,重新核定领导职数。2.严格执行医院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在核定的领导职数内配备,对于重新核定后仍然超配的个别岗位,通过退任、转岗、交流等方式予以逐步消化。3.结合疾控机构改革、机关借调干部规范清理等工作,局党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突出、作风清正廉洁的局管中层干部队伍。
二十三、关于“医卫人才“引育用留”存在明显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新招录各类医卫人才59人(其中研究生20人、紧缺急需专业26人),继续面向基层定向培养医学生26人(其中本科16人),选拔第二批13人赴浙江中医药大学开展中医师承培养。2.举办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43项,培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00余人次。选派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62名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工作,在读博士1人、硕士35人。3.积极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推荐申报省级医坛新秀2人、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1人、市级医学领军人才 1 人、青年拔尖人才2人、创新人才(人社)2人;新增市D类人才6人、E类49人。4.建立了基层医务人员激励留才机制,发放聚英留才补助资金,进一步提高基层医卫人才的待遇和地位。
二十四、关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医疗投诉联席会和医疗纠纷评析会机制,截至9月底,共召开医疗纠纷评析会18次,讨论处置纠纷25起,召开投诉联席会议9次,形成问题整改清单45条,整改完成率达97%。2.开展全县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综合大检查,组织对37家医疗机构进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逐一梳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通报。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县级质控中心开展质控业务能力培训和继续项目学习,累计开展培训230余场次,累计3500余人次。3.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案件数13件。
二十五、关于“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组织专人对近年来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自查,自查案卷共计623份,发现并整改问题17个。举行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的案卷分析会议,全面分析通报发现的问题,要求所有执法人员举一反三,增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确保执法文书的规范性,并对1名执法人员进行提醒谈话。2.及时分析梳理动态调整的执法效能考核细则,联合公安、医保、文广旅体等14个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加大对监管单位的巡查共计500余家次,提高发现处置问题能力,提升执法效能。截至9月底,我县卫生监督执法效能排名较上年同期提高16名。3.进一步调整优化卫生监督执法流程,明确对不规范、不严肃行为的处置,提高工作效率。4.依托疾控中心规范化建设,先后举办流行病学、洪灾后防疫应急、卫生监督协管等能力提升培训2次、演练1次、竞赛1次。5.强化疾控科研能力建设,积极承接省市孕妇碘营养与健康监测、传疟蚊媒监测等科研项目,强化科研能力转化,促进疾控中心高水平发展。6.县疾控中心对相关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并结合疾控中心机构改革,设置组织人事科室,明确出入境证件管理工作人员1人。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对县委巡察组移交的1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巡察反馈的25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成23个,2个问题持续整改中;在巡察整改期间,共给予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27人;新制定制度6项,修改完善制度文件8项。
下一步,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持续高质量健康发展。一是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抓好整改工作,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持续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推进,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持续整改。二是持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依法依规履职,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运用好巡察问题找差距、补短板,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巡察反馈意见的各项要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4823642;邮政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邮政编码:311700;电子邮箱:154346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