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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在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林业局立足林业工作职能,结合国储林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普惠林业的目标,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深绿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生态保护修复实现新提升
1.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新高度。全面实施省市林长制2024年重点工作,发布1个县级总林长令,落实各级林长巡林,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创新设立“生态警务”,构建林区巡防、林渔联防、群众共防及智慧飞防体系。严格林木限额采伐、林地审批,规范自然保护地管理,出台生态修复碳汇补偿机制,实现涉林违法案件办理、问题清单整改动态清零;2024年国家林草局已发布两期森林督查图斑,核查212个图斑,其中22个涉嫌违法,已全部移交相关机构查处整改。
2.生态补偿惠民实现新突破。2024年,首次将天然林管护与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政策统一。自2004年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以来,开展了第12次提升省级以上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淳安县等26个山区县、国家公园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至43元/亩。我县的公益林建设面积达249.6万亩和天然林停伐管护面积11.57万元,补偿金总计达1.31亿元,其中公益林补偿1.26亿元、天然林管护补偿金506万元,与去年相比分别提高了6%与70%。
3.湿地保护得到新加强。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特定节日和时段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2024年编制了《淳安县湿地生态保护补偿 2024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联合财政局下达淳安县2024年度市级湿地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实施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项目7个,并申报淳安县霞源山水库市级湿地。淳安县汾口武强溪湿地生态修复入选浙江省第一批湿地生态修复优秀案例名单。
(二)林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步
1.国储林项目建设谱写新篇章
(1)项目建设进度。国储林一期项目建设总面积33.4万亩,总投资63.7亿元,其中授信贷款49亿元,目前已取得省国开行和农发行融资授信34.5亿元,发放贷款8.85亿元。2023年度开工建设的7.7万亩营造林工程已完成形象进度95%,2024年4.5万亩营造林工程已进入招标阶段。林下经济计划任务0.5万亩,已完成种植2100余亩;淳安县文昌村至富文村林区公路新建工程完成形象进度60%;开工建设的7个配套产业项目均已完成形象进度的93%以上,其中3个项目已完成预验收,现正在大力招引市场经营主体,一批林业产业项目正在落地推进中。截至9月底,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9亿元。
(2)取得的成效。一是普惠林业促进农民增收路径打通。通过国储林一期33.4万亩林地流转,每年支付流转费1718.68万元,村集体年均实现增收8万元,户均实现增收592元;2023年提供就业岗位5500个,发放务工费1.08亿元;2024年已提供就业岗位9410个,发放务工费0.51亿元,项目建设之初就实现了林农“拿租金、挣薪金”。二是林业产业体系格局初步形成。通过项目实施,一产已基本完成7.7万亩营造林,建成林业标准地1万亩;二产1个大健康产业园区和5个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即将竣工;三产梳理了一批符合规划,森林景观资源禀赋好的森林康养项目;四产森林碳汇结合林业增汇试点县建设,开展了6万亩森林保护碳汇项目方法学试点应用。三是林业创新改革成效显著。创新林权制度改革,以林下空间开发权、碳汇开发处置权、林木所有权新“三权分置”模式流转林地,得到了广大林农的欢迎,平稳迅速实现“小山变大山”。首创“七有”林业标准地建设,被列为全省林业标准地试点。
2.建设林业标准地新模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参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三通一平”模式,促进村集体或国有林地资源配置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在林地流转基础上,按照一定要素提供配套标准基础设施,包括林区道路、水池配套、机械运输轨道、管理用房、监控溯源、防护栏网、电力设施等“七有”建设。相较于以往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明确了建设要求,更标准配备,更精准建设,更高效运营。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14个林业标准地建设、总面积11000亩,吸引社会主体16个,年均新增资本投入2000余万元。《浙江省淳安县创新“标准地”配置 拓宽“两山”转化新路径》作为全省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上报国家林草局。《构建林业标准地模式 破解林下经济发展难题》于2024年9月22日在《当代浙江改革与发展研究成果专报》第7期上刊发,获李岩益副省长批示。
3.林地指标交易开创新局面。启动第二轮补充林地指标的调查举证工作,从百万亩绿化造林和世行生态修复项目中,梳理在非林地上完成绿化造林、符合补充林地的地块326块,面积4362亩。2月与宁波鄞州区签订了补充林地库指标异地交易协议,完成调剂面积800亩,到位资金1.44亿元。并根据《关于印发建立“ 种楼”与“种田”利益分享机制促进西部县(市)共同富裕2024年度重点任务的通知》(杭造地办〔2024〕11号),已同西湖区、钱塘区、上城区、拱墅区、滨江区、余杭区等杭州东部6个区签订补充林地责任指标调剂协议,协议调剂面积675亩,截至目前,交易资金12150万元已全部到位。
(三)林业发展基础得到新改善
1.国土绿化工作进一步巩固。紧紧围绕省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精准推进森林增效提质。通过新造和改造油茶林、修复退化林地,以及美丽生态廊道的建设持续提升了森林的整体质量和生态功能。2024年实施建设“一村万树”示范村4个;截至目前,油茶保供已全部完成规划上图工作,其中油茶新造完成4700亩,退化林修复完成30000亩,低产林改造完成19488亩。
2.森林灾害防控进一步抓实。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责任,建设一体化林业消防队伍。调整全县村级及国有单位护林员,利用数字护林巡防系统实现100%巡防覆盖率。强化78支森林消防队伍应急能力,推进能力提升行动。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确定2023-2024年度为疫情防控攻坚年,采取严格措施清除疫木,力争两年内病死树总量下降70%以上。2023-2024除治年度,全县清理疫木25.7万吨,打孔注药69.38万瓶,保护健康大径松树34.21万株,淳安在全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
3.林业产业发展进一步壮大。围绕3亿元的招商引资任务,每月外出招商一次,足迹遍及杭州、宁波、上海三地,共拜访了12家企业,并邀请客商来淳进行考察六次。目前已成功引入资金0.51亿元,其中临岐夏中林光互补光伏项目0.25亿元,千岛湖燕山度假村项目提供了0.26亿元。正在推进的项目含凯天环保国储林项目等四个,另外还有四个项目已促进开工、五个项目已促进竣工。最后,生态资源开发及碳汇监测项目已达到预期产能。
二、存在问题
(一)国储林项目建设相关问题
1.林业专项审计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审计署对淳安国储林项目进行审计指出了“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偏重工业园区开发,偏离国家储备林政策初衷”的问题。为此,县林业局和县生态集团根据当前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正在研究制定国储林一期配套项目调整优化方案,降低配套项目投资占比。同时持续加快推进营造林工程建设进度,提升在建营造林工程投资比例。
2.产业项目谋划和项目招商合力不强。县产业部门和乡村振兴联合体的参与国储林二期产业项目谋划和申报的积极性不高,没有形成跨界整合优势资源合力谋划的氛围,缺乏大项目、好项目和标志性项目。对于国储林项目招商还没有形成团队协作意识,与潜在社会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不够,和国储林产业联盟相关企业还没有建立更多实质性的合作关系,招商力度还有待加强。
3.国储林营造林工程效益不高。以培育珍贵树种大径级木材为主的营造林工程投资回报周期长、现有树种木材价格受市场价格影响、营造林生态效益的滞后性以及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因此营造林工程在短期内无法看到明显的经济效益,会给项目还本付息带来一定的压力。
(二)林业产业发展存在阻力
1.林产品加工企业少。由于科技原因,林业产业在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引进、加工技术升级等方面的技术含量都不高。淳安山核桃面积与临安相近,但二产的产值相差甚远(淳安总产值8.5亿,临安总产值50亿),淳安2/3的山核桃都是拿去临安加工。全县44家油茶加工企业,大多以家庭作坊为主,有生产许可证(3C认证)企业不到10家,除杭州千岛湖瑶记实业有限公司外,没有一家规上企业。中药材加工企业都集中在淳北,也是处于起步阶段,无论规模还是科技含量都有待提升。毛竹加工受限于环保、人工成本等多因素,一直落后于浙江安吉、丽水地区。
2.品牌效应不够。淳安得天独厚的山水孕育出的林产品却未打响千岛湖生态名片这一优质品牌。由于淳安知名企业较少,科技应用赋能效率低,山核桃、中药材等林产品的品牌效应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淳安林产品的销售,也遏制了其产值的提升。
(三)林业资金保障严重不足
1.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资金短缺严重。本年度为淳安县松材线虫病防治五年攻坚战之“总攻年”,要求对山场所有病死木做好“应清尽清”,全面提高除治质量。目前,我县本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已圆满完成。截至目前,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总费用1.84亿元,县财政安排松材线虫病防治预算资金7500万元(其中:解决上年资金缺口2225万元),资金缺口1.31亿元。
2.国土绿化项目缺少后期管护资金保障。为保证造林成果,确保新造林基地能够郁闭成林,按照营造林技术规程的要求,我县历来都实行“一造管三年”的造林管护制度。2023年开始,省里下达给我县的工作任务和补助资金严重失衡,部分国土绿化项目以及后期管护资金需要县财政配套。据统计,2023-2024年需县财政配套国土绿化和前两年基地养护资金3882.05万元。造林基地如不按要求抚育,将严重影响造林基地绩效。
(四)基层林技队伍结构不合理
目前我县基层林业中心站、乡镇林技员、护林员队伍,存在专业化水平不高,年龄“两极”分化,待遇、保障不足等问题,需要县委县政府在政策支持和资金的投入等方面进一步保障。
三、2025年工作目标及举措
(一)以国储林项目建设深化林草产业体系
1.重点工作目标。一产方面:重点推进营造林工程,切实提升营造林项目综合效益,实施营造林工程面积4.5万亩;新发展林下经济种植中药材3000亩,并计划实施林下养殖林麝项目,丰富林下经济经营种类。
二三产方面:一是招引优质林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落地国储林林产品加工园区,实现补齐淳安农林产品加工短板的目标;二是大力推进千岛湖湖上植物园珍珠半岛揽月秘境项目,打造集森林印象、生态体验、自然科普、康体休闲、旅游观光于一体的森林城市公园。
支撑体系方面:进一步完善国储林项目基础配套,建设必要的林区道路、管理用房、蓄水池和生物防火林带等。
2.工作思路与举措
(1)完成林业专项审计问题整改。待国家林草局对《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再次修订颁布后,对《淳安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进行系统完善优化,科学谋划国储林二三期项目,确保淳安国储林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2)持续提升营造林工程投资比例。深度结合我县林业重点工作,将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林业“双重”项目、中央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美丽林相改造等林业重点工作与国储林营造林工程深度结合,一方面争取各级补助资金持续提升国储林营造林工程的投资,另一方面减轻县财政资金的配套压力。
(3)打造多类型国储林示范基地。健全国储林资源统筹和利益共享机制,在国有林场优质林地资源范围,以林相改造和提升森林蓄积量为目的,加大集约人工造林和投资力度,精心打造珍贵彩色森林、大径级木材培育、长中短立体混交复合型森林培育及林业标准地等国储林一产标志性示范基地。
(4)早日实现产业项目落地。充分发挥产业项目责任主体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制定精准的招商策略,落实优惠政策,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投资环境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在前期洽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目标企业对接交流,尽快与目标企业确立合作关系,并落地国储林产业园区,实现标准厂房建成一个、进驻一个。
(5)科学选育目标树种。结合林木产品开发利用新发展趋势和当前市场加工需求,积极寻求与林业新兴市场主体合作,并以林业科研院所为技术支撑,选育种植适合我县自然条件下生长且利用价值高的速生目标树种,最大限度缩短营造林的投资回报周期,提高营造林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还本付息能力。
(6)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以成立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千岛湖分院为契机,紧紧围绕县委“以山富民”战略,特聘国内知名专家,组建淳安两山生态价值转化科技支撑团队和国储林项目咨询委员会,加强林业科研合作,并为项目决策和淳安林业产业体系顶层设计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更进一步做好国储林项目高质量建设。
(二)着力构建生态防护体系
1.扎实推进国土绿化工作。针对县级配套资金短缺的实际,积极和生态集团进行对接,结合国储林建设实施油茶保供、退化林修复和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国土绿化项目,积极争取省市配套资金。
2.按计划推进林业项目建设。一是根据省、市下达的计划完成林道和一村万村工作建设。二是按计划完成全国森林经营试点项目要求,开展杉阔混交复层林经营、次生阔叶林生态景观提升经营、马尾松次生阔叶化景观改造、林下经济质量提升经营等四种模式建设面积3002亩。计划于2024年度完成初步设计,2026年3月完成全部实施计划。三是按要求完成浙西丘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双重项目)。双重项目实施面积69018亩,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2024年度完成项目工程招标并开工建设,2025年按计划完成施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着力构建资源保护管理体系
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严守生态安全红线,保规模、提质效,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紧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强化林草资源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林草湿地用途管制、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集约节约使用资源,坚决防止林地非正常流出。加强对使用林地草原、采伐林木的全过程监管,严格审批审核,限制经营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尽量减少临时用地。加强征占用林地后森林植被恢复检查,督促及时完成更新造林,确保全县森林资源不减少。加大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力度,要加强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草原湿地、乱砍滥伐林木、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森林督查,按照“三到位”标准,全面推进问题图斑核查整改,构建起“天上看、地上核、网上督”的执法监管体系。
(四)着力构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体系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林场发〔2023〕122号)和《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林字函〔2024〕124号)文件精神,开展千岛湖林场和富溪林场的全国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建设。进一步探索新时代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新机制、新模式,更好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深入推进“浙江省林业强村富民集成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以山富民”战略,深化林业标准地建设,打造林业富产富民新模式。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405/2025-31836
发布机构
淳安县林业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8
有效性
淳安县林业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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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在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林业局立足林业工作职能,结合国储林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普惠林业的目标,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深绿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生态保护修复实现新提升
1.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新高度。全面实施省市林长制2024年重点工作,发布1个县级总林长令,落实各级林长巡林,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创新设立“生态警务”,构建林区巡防、林渔联防、群众共防及智慧飞防体系。严格林木限额采伐、林地审批,规范自然保护地管理,出台生态修复碳汇补偿机制,实现涉林违法案件办理、问题清单整改动态清零;2024年国家林草局已发布两期森林督查图斑,核查212个图斑,其中22个涉嫌违法,已全部移交相关机构查处整改。
2.生态补偿惠民实现新突破。2024年,首次将天然林管护与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政策统一。自2004年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以来,开展了第12次提升省级以上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淳安县等26个山区县、国家公园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至43元/亩。我县的公益林建设面积达249.6万亩和天然林停伐管护面积11.57万元,补偿金总计达1.31亿元,其中公益林补偿1.26亿元、天然林管护补偿金506万元,与去年相比分别提高了6%与70%。
3.湿地保护得到新加强。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特定节日和时段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2024年编制了《淳安县湿地生态保护补偿 2024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联合财政局下达淳安县2024年度市级湿地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实施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项目7个,并申报淳安县霞源山水库市级湿地。淳安县汾口武强溪湿地生态修复入选浙江省第一批湿地生态修复优秀案例名单。
(二)林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步
1.国储林项目建设谱写新篇章
(1)项目建设进度。国储林一期项目建设总面积33.4万亩,总投资63.7亿元,其中授信贷款49亿元,目前已取得省国开行和农发行融资授信34.5亿元,发放贷款8.85亿元。2023年度开工建设的7.7万亩营造林工程已完成形象进度95%,2024年4.5万亩营造林工程已进入招标阶段。林下经济计划任务0.5万亩,已完成种植2100余亩;淳安县文昌村至富文村林区公路新建工程完成形象进度60%;开工建设的7个配套产业项目均已完成形象进度的93%以上,其中3个项目已完成预验收,现正在大力招引市场经营主体,一批林业产业项目正在落地推进中。截至9月底,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9亿元。
(2)取得的成效。一是普惠林业促进农民增收路径打通。通过国储林一期33.4万亩林地流转,每年支付流转费1718.68万元,村集体年均实现增收8万元,户均实现增收592元;2023年提供就业岗位5500个,发放务工费1.08亿元;2024年已提供就业岗位9410个,发放务工费0.51亿元,项目建设之初就实现了林农“拿租金、挣薪金”。二是林业产业体系格局初步形成。通过项目实施,一产已基本完成7.7万亩营造林,建成林业标准地1万亩;二产1个大健康产业园区和5个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即将竣工;三产梳理了一批符合规划,森林景观资源禀赋好的森林康养项目;四产森林碳汇结合林业增汇试点县建设,开展了6万亩森林保护碳汇项目方法学试点应用。三是林业创新改革成效显著。创新林权制度改革,以林下空间开发权、碳汇开发处置权、林木所有权新“三权分置”模式流转林地,得到了广大林农的欢迎,平稳迅速实现“小山变大山”。首创“七有”林业标准地建设,被列为全省林业标准地试点。
2.建设林业标准地新模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参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三通一平”模式,促进村集体或国有林地资源配置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在林地流转基础上,按照一定要素提供配套标准基础设施,包括林区道路、水池配套、机械运输轨道、管理用房、监控溯源、防护栏网、电力设施等“七有”建设。相较于以往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明确了建设要求,更标准配备,更精准建设,更高效运营。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14个林业标准地建设、总面积11000亩,吸引社会主体16个,年均新增资本投入2000余万元。《浙江省淳安县创新“标准地”配置 拓宽“两山”转化新路径》作为全省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上报国家林草局。《构建林业标准地模式 破解林下经济发展难题》于2024年9月22日在《当代浙江改革与发展研究成果专报》第7期上刊发,获李岩益副省长批示。
3.林地指标交易开创新局面。启动第二轮补充林地指标的调查举证工作,从百万亩绿化造林和世行生态修复项目中,梳理在非林地上完成绿化造林、符合补充林地的地块326块,面积4362亩。2月与宁波鄞州区签订了补充林地库指标异地交易协议,完成调剂面积800亩,到位资金1.44亿元。并根据《关于印发建立“ 种楼”与“种田”利益分享机制促进西部县(市)共同富裕2024年度重点任务的通知》(杭造地办〔2024〕11号),已同西湖区、钱塘区、上城区、拱墅区、滨江区、余杭区等杭州东部6个区签订补充林地责任指标调剂协议,协议调剂面积675亩,截至目前,交易资金12150万元已全部到位。
(三)林业发展基础得到新改善
1.国土绿化工作进一步巩固。紧紧围绕省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精准推进森林增效提质。通过新造和改造油茶林、修复退化林地,以及美丽生态廊道的建设持续提升了森林的整体质量和生态功能。2024年实施建设“一村万树”示范村4个;截至目前,油茶保供已全部完成规划上图工作,其中油茶新造完成4700亩,退化林修复完成30000亩,低产林改造完成19488亩。
2.森林灾害防控进一步抓实。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责任,建设一体化林业消防队伍。调整全县村级及国有单位护林员,利用数字护林巡防系统实现100%巡防覆盖率。强化78支森林消防队伍应急能力,推进能力提升行动。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确定2023-2024年度为疫情防控攻坚年,采取严格措施清除疫木,力争两年内病死树总量下降70%以上。2023-2024除治年度,全县清理疫木25.7万吨,打孔注药69.38万瓶,保护健康大径松树34.21万株,淳安在全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
3.林业产业发展进一步壮大。围绕3亿元的招商引资任务,每月外出招商一次,足迹遍及杭州、宁波、上海三地,共拜访了12家企业,并邀请客商来淳进行考察六次。目前已成功引入资金0.51亿元,其中临岐夏中林光互补光伏项目0.25亿元,千岛湖燕山度假村项目提供了0.26亿元。正在推进的项目含凯天环保国储林项目等四个,另外还有四个项目已促进开工、五个项目已促进竣工。最后,生态资源开发及碳汇监测项目已达到预期产能。
二、存在问题
(一)国储林项目建设相关问题
1.林业专项审计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审计署对淳安国储林项目进行审计指出了“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偏重工业园区开发,偏离国家储备林政策初衷”的问题。为此,县林业局和县生态集团根据当前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正在研究制定国储林一期配套项目调整优化方案,降低配套项目投资占比。同时持续加快推进营造林工程建设进度,提升在建营造林工程投资比例。
2.产业项目谋划和项目招商合力不强。县产业部门和乡村振兴联合体的参与国储林二期产业项目谋划和申报的积极性不高,没有形成跨界整合优势资源合力谋划的氛围,缺乏大项目、好项目和标志性项目。对于国储林项目招商还没有形成团队协作意识,与潜在社会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不够,和国储林产业联盟相关企业还没有建立更多实质性的合作关系,招商力度还有待加强。
3.国储林营造林工程效益不高。以培育珍贵树种大径级木材为主的营造林工程投资回报周期长、现有树种木材价格受市场价格影响、营造林生态效益的滞后性以及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因此营造林工程在短期内无法看到明显的经济效益,会给项目还本付息带来一定的压力。
(二)林业产业发展存在阻力
1.林产品加工企业少。由于科技原因,林业产业在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引进、加工技术升级等方面的技术含量都不高。淳安山核桃面积与临安相近,但二产的产值相差甚远(淳安总产值8.5亿,临安总产值50亿),淳安2/3的山核桃都是拿去临安加工。全县44家油茶加工企业,大多以家庭作坊为主,有生产许可证(3C认证)企业不到10家,除杭州千岛湖瑶记实业有限公司外,没有一家规上企业。中药材加工企业都集中在淳北,也是处于起步阶段,无论规模还是科技含量都有待提升。毛竹加工受限于环保、人工成本等多因素,一直落后于浙江安吉、丽水地区。
2.品牌效应不够。淳安得天独厚的山水孕育出的林产品却未打响千岛湖生态名片这一优质品牌。由于淳安知名企业较少,科技应用赋能效率低,山核桃、中药材等林产品的品牌效应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淳安林产品的销售,也遏制了其产值的提升。
(三)林业资金保障严重不足
1.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资金短缺严重。本年度为淳安县松材线虫病防治五年攻坚战之“总攻年”,要求对山场所有病死木做好“应清尽清”,全面提高除治质量。目前,我县本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已圆满完成。截至目前,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总费用1.84亿元,县财政安排松材线虫病防治预算资金7500万元(其中:解决上年资金缺口2225万元),资金缺口1.31亿元。
2.国土绿化项目缺少后期管护资金保障。为保证造林成果,确保新造林基地能够郁闭成林,按照营造林技术规程的要求,我县历来都实行“一造管三年”的造林管护制度。2023年开始,省里下达给我县的工作任务和补助资金严重失衡,部分国土绿化项目以及后期管护资金需要县财政配套。据统计,2023-2024年需县财政配套国土绿化和前两年基地养护资金3882.05万元。造林基地如不按要求抚育,将严重影响造林基地绩效。
(四)基层林技队伍结构不合理
目前我县基层林业中心站、乡镇林技员、护林员队伍,存在专业化水平不高,年龄“两极”分化,待遇、保障不足等问题,需要县委县政府在政策支持和资金的投入等方面进一步保障。
三、2025年工作目标及举措
(一)以国储林项目建设深化林草产业体系
1.重点工作目标。一产方面:重点推进营造林工程,切实提升营造林项目综合效益,实施营造林工程面积4.5万亩;新发展林下经济种植中药材3000亩,并计划实施林下养殖林麝项目,丰富林下经济经营种类。
二三产方面:一是招引优质林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落地国储林林产品加工园区,实现补齐淳安农林产品加工短板的目标;二是大力推进千岛湖湖上植物园珍珠半岛揽月秘境项目,打造集森林印象、生态体验、自然科普、康体休闲、旅游观光于一体的森林城市公园。
支撑体系方面:进一步完善国储林项目基础配套,建设必要的林区道路、管理用房、蓄水池和生物防火林带等。
2.工作思路与举措
(1)完成林业专项审计问题整改。待国家林草局对《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再次修订颁布后,对《淳安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进行系统完善优化,科学谋划国储林二三期项目,确保淳安国储林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2)持续提升营造林工程投资比例。深度结合我县林业重点工作,将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林业“双重”项目、中央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美丽林相改造等林业重点工作与国储林营造林工程深度结合,一方面争取各级补助资金持续提升国储林营造林工程的投资,另一方面减轻县财政资金的配套压力。
(3)打造多类型国储林示范基地。健全国储林资源统筹和利益共享机制,在国有林场优质林地资源范围,以林相改造和提升森林蓄积量为目的,加大集约人工造林和投资力度,精心打造珍贵彩色森林、大径级木材培育、长中短立体混交复合型森林培育及林业标准地等国储林一产标志性示范基地。
(4)早日实现产业项目落地。充分发挥产业项目责任主体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制定精准的招商策略,落实优惠政策,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投资环境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在前期洽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目标企业对接交流,尽快与目标企业确立合作关系,并落地国储林产业园区,实现标准厂房建成一个、进驻一个。
(5)科学选育目标树种。结合林木产品开发利用新发展趋势和当前市场加工需求,积极寻求与林业新兴市场主体合作,并以林业科研院所为技术支撑,选育种植适合我县自然条件下生长且利用价值高的速生目标树种,最大限度缩短营造林的投资回报周期,提高营造林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还本付息能力。
(6)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以成立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千岛湖分院为契机,紧紧围绕县委“以山富民”战略,特聘国内知名专家,组建淳安两山生态价值转化科技支撑团队和国储林项目咨询委员会,加强林业科研合作,并为项目决策和淳安林业产业体系顶层设计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更进一步做好国储林项目高质量建设。
(二)着力构建生态防护体系
1.扎实推进国土绿化工作。针对县级配套资金短缺的实际,积极和生态集团进行对接,结合国储林建设实施油茶保供、退化林修复和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国土绿化项目,积极争取省市配套资金。
2.按计划推进林业项目建设。一是根据省、市下达的计划完成林道和一村万村工作建设。二是按计划完成全国森林经营试点项目要求,开展杉阔混交复层林经营、次生阔叶林生态景观提升经营、马尾松次生阔叶化景观改造、林下经济质量提升经营等四种模式建设面积3002亩。计划于2024年度完成初步设计,2026年3月完成全部实施计划。三是按要求完成浙西丘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双重项目)。双重项目实施面积69018亩,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2024年度完成项目工程招标并开工建设,2025年按计划完成施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着力构建资源保护管理体系
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严守生态安全红线,保规模、提质效,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紧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强化林草资源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林草湿地用途管制、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集约节约使用资源,坚决防止林地非正常流出。加强对使用林地草原、采伐林木的全过程监管,严格审批审核,限制经营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尽量减少临时用地。加强征占用林地后森林植被恢复检查,督促及时完成更新造林,确保全县森林资源不减少。加大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力度,要加强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草原湿地、乱砍滥伐林木、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森林督查,按照“三到位”标准,全面推进问题图斑核查整改,构建起“天上看、地上核、网上督”的执法监管体系。
(四)着力构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体系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林场发〔2023〕122号)和《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林字函〔2024〕124号)文件精神,开展千岛湖林场和富溪林场的全国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建设。进一步探索新时代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新机制、新模式,更好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深入推进“浙江省林业强村富民集成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以山富民”战略,深化林业标准地建设,打造林业富产富民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