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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和非遗管理科

发布日期: 2025-04-18 来源: 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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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文物和非遗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郑跃军
机构职能:

负责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和抢救工作,组织协调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指导全县公共博物馆工作。指导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专题性调查。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推进文化遗产与旅游的深度融合。


机构地址: 千岛湖镇珍珠大道136号西侧
联系方式: 0571-89601693
办公时间: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办公电话: 0571-89601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