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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 文物和非遗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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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 郑跃军 |
机构职能: |
负责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和抢救工作,组织协调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指导全县公共博物馆工作。指导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专题性调查。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推进文化遗产与旅游的深度融合。 |
机构地址: | 千岛湖镇珍珠大道136号西侧 |
联系方式: | 0571-89601693 |
办公时间: |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
办公电话: | 0571-896016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