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淳安县2025年医疗卫生单位医疗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26
来源:
淳安县卫生健康局 点击率:
- 索引号:002512325/2025-31817
- 文 号:淳卫健〔2025〕1号
- 发布机构:淳安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公开日期:2025-04-18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淳卫健〔2019〕63号),经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卫健局研究,现将2025年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设备购置计划予以下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采购程序 各单位认真学习淳卫健〔2019〕63号文件,单件医疗仪器设备在100万元以上的,不得在医展会采购。原则上实施公开招标程序,由医共体单位统一采购,不得打包打捆采购。 计划下达后,各单位按照要求编报采购计划,并上报局财务审计科经财政局内网审核后采购。 二、加强使用管理 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医疗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对仪器设备采购、安装验收、使用、保养、维修、报废等环节要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同时对以前采购的仪器设备科室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 三、做好信息公开 各单位采购的医疗仪器设备验收后,统一在单位内网公开采购信息,信息内容包括申请科室、仪器设备名称、型号、采购价格,接受职工监督。 附件: 淳安县2025年医疗卫生单位医疗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第一批).doc 淳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26日
关于印发《淳安县2025年医疗卫生单位医疗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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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淳卫健〔2019〕63号),经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卫健局研究,现将2025年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设备购置计划予以下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采购程序 各单位认真学习淳卫健〔2019〕63号文件,单件医疗仪器设备在100万元以上的,不得在医展会采购。原则上实施公开招标程序,由医共体单位统一采购,不得打包打捆采购。 计划下达后,各单位按照要求编报采购计划,并上报局财务审计科经财政局内网审核后采购。 二、加强使用管理 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医疗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对仪器设备采购、安装验收、使用、保养、维修、报废等环节要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同时对以前采购的仪器设备科室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 三、做好信息公开 各单位采购的医疗仪器设备验收后,统一在单位内网公开采购信息,信息内容包括申请科室、仪器设备名称、型号、采购价格,接受职工监督。 附件: 淳安县2025年医疗卫生单位医疗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第一批).doc 淳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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