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千岛湖水域项目管理服务机制,全面加强使用千岛湖水域项目的综合管理和服务,深入推动我县高标准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依据《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浙江省水资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生态价值转化试点要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千岛湖水域项目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从2025年4月24日起至5月24日。如有意见,请书面反馈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
联系人:徐敏,电话:0571-64813052。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千岛湖水域项目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进一步规范千岛湖水域项目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起草说明.docx
征集入口: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1824.html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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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千岛湖水域项目管理服务机制,全面加强使用千岛湖水域项目的综合管理和服务,深入推动我县高标准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依据《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浙江省水资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生态价值转化试点要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千岛湖水域项目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从2025年4月24日起至5月24日。如有意见,请书面反馈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
联系人:徐敏,电话:0571-64813052。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千岛湖水域项目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进一步规范千岛湖水域项目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起草说明.docx
征集入口: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1824.html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