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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淳安县“鼓励企业扩招用工”政策拟符合条件对象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4-28 16:45:29 来源: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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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抢开局、拼经济”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意见》(淳政办发函〔2025〕1 号)文件精神,县人力社保局具体负责“鼓励企业扩招用工”政策兑现工作,该政策明确县内用人单位(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5年一季度末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数较2024 年末净增且用工地点在淳安县内的,按每净增1人给予1000 元的扩岗补贴。

认定条件和补贴金额的社保参保数据,以2025年4月底前税务部门按规定正常征缴实际到账数据为准,后期补缴、退费等情况均不计入。

经用人单位参保数据采集、比对、初审,并会同有关部门复核合法经营、企业性质等情况,生成拟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名单,按程序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为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经办机构淳安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反馈。

联系方式:0571-89601276

2025年开门红“鼓励企业扩招用工”政策拟符合条件名单.xlsx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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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淳安县“鼓励企业扩招用工”政策拟符合条件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4-28 16:45
信息来源: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按照《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抢开局、拼经济”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意见》(淳政办发函〔2025〕1 号)文件精神,县人力社保局具体负责“鼓励企业扩招用工”政策兑现工作,该政策明确县内用人单位(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5年一季度末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数较2024 年末净增且用工地点在淳安县内的,按每净增1人给予1000 元的扩岗补贴。

认定条件和补贴金额的社保参保数据,以2025年4月底前税务部门按规定正常征缴实际到账数据为准,后期补缴、退费等情况均不计入。

经用人单位参保数据采集、比对、初审,并会同有关部门复核合法经营、企业性质等情况,生成拟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名单,按程序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为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经办机构淳安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反馈。

联系方式:0571-89601276

2025年开门红“鼓励企业扩招用工”政策拟符合条件名单.xlsx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