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高质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委农办发〔2022〕2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五批市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 杭农〔2024〕48号)、《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4〕2号)、《淳安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4〕91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市场监管局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核准,浙江淳安新洲制茶有限公司等36家单位符合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品”认证奖励条件,拟补助资金250万元;淳安县金峰茅坪果蔬专业合作社等2家单位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首次认证,杭州绿尖尖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0家主体农产品获得有机产品首次认证,杭州绿润制茶有限公司等22家主体农产品连续认证有机农产品4年,拟补助资金440万元。共计需补助69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情况反映,请于公示期内反馈,逾期不予受理(信件以邮局邮戳为准)。情况反映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情况的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实。
联系人:吴淑锦; 联系电话:89601561
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邮编:311700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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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高质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委农办发〔2022〕2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五批市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 杭农〔2024〕48号)、《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4〕2号)、《淳安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4〕91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市场监管局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核准,浙江淳安新洲制茶有限公司等36家单位符合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品”认证奖励条件,拟补助资金250万元;淳安县金峰茅坪果蔬专业合作社等2家单位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首次认证,杭州绿尖尖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0家主体农产品获得有机产品首次认证,杭州绿润制茶有限公司等22家主体农产品连续认证有机农产品4年,拟补助资金440万元。共计需补助69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情况反映,请于公示期内反馈,逾期不予受理(信件以邮局邮戳为准)。情况反映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情况的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实。
联系人:吴淑锦; 联系电话:89601561
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邮编:311700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