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车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要求 | 户籍要求 | 学历 | 年龄 | 专业要求 | 任职要求 |
公车驾驶员1 | 1 | 男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 专业不限 | 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有近五年驾驶工作经历,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 |
公车驾驶员2 | 1 | 持有A1机动动驾驶证,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 |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须在2025年5月1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本次招聘所涉及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5年5月12日。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淳安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规划大楼一号楼二楼201办公室)。联系人:余建伟,电话:13575780838。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填写附件《2025年淳安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车驾驶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近五年驾驶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由本人到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岗位不开考。
四、考试
考试分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按岗位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岗位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考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技能测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由县财政局(国资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3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应在考察期内做出。考察结论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标准、项目以及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录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有关招聘信息可查阅“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qdh.gov.cn)。
2025年淳安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车驾驶员报名表.doc
淳安县财政局(国资办)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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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车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要求 | 户籍要求 | 学历 | 年龄 | 专业要求 | 任职要求 |
公车驾驶员1 | 1 | 男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 专业不限 | 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有近五年驾驶工作经历,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 |
公车驾驶员2 | 1 | 持有A1机动动驾驶证,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 |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须在2025年5月1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本次招聘所涉及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5年5月12日。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淳安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规划大楼一号楼二楼201办公室)。联系人:余建伟,电话:13575780838。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填写附件《2025年淳安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车驾驶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近五年驾驶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由本人到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岗位不开考。
四、考试
考试分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按岗位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岗位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考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技能测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由县财政局(国资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3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应在考察期内做出。考察结论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标准、项目以及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录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有关招聘信息可查阅“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qdh.gov.cn)。
2025年淳安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车驾驶员报名表.doc
淳安县财政局(国资办)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