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区县协作组协作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淳农〔2024〕25号)文件精神,低收入农户增收及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中淳安县联农带农“共享村居”项目经各企业主体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主申报、乡镇核实、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实地检查验收,拟对千岛湖镇联丰村等23户农户、10个村集体、3家企业主体2024年度闲置农房盘活以奖代补项目进行奖补,补助资金109.4128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章小平,联系电话0571-89601566;邮编311700
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1603室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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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区县协作组协作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淳农〔2024〕25号)文件精神,低收入农户增收及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中淳安县联农带农“共享村居”项目经各企业主体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主申报、乡镇核实、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实地检查验收,拟对千岛湖镇联丰村等23户农户、10个村集体、3家企业主体2024年度闲置农房盘活以奖代补项目进行奖补,补助资金109.4128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章小平,联系电话0571-89601566;邮编3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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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