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 2024—2026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机发〔2024〕10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4〕91号) 等的规定,2025年度第一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已经审核完毕的申请受益农户136户,农机补贴机具216台(套),购机总额3366585.04元,补贴资金462540元,已经通过乡镇受理、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闫文彦 联系电话:0571-89600822
通讯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4楼
邮编:311700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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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 2024—2026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机发〔2024〕10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4〕91号) 等的规定,2025年度第一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已经审核完毕的申请受益农户136户,农机补贴机具216台(套),购机总额3366585.04元,补贴资金462540元,已经通过乡镇受理、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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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