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 通知公告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5-20 16:07:55 来源: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率: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

杭州千岛湖铂朗山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5月20日作出《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书》(淳人社理决字〔2025〕第000008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于你单位,现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书》(淳人社理决字〔2025〕第000008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书》(淳人社理决字〔2025〕第000008号).pdf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

分享到:
【返回顶部】
文章内容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20 16:07
信息来源: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杭州千岛湖铂朗山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5月20日作出《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书》(淳人社理决字〔2025〕第000008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于你单位,现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书》(淳人社理决字〔2025〕第000008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书》(淳人社理决字〔2025〕第000008号).pdf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