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 > 配给管理

淳安县2025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选房通告

发布日期: 2025-05-26 09:58:46 来源: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率: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

根据《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淳政办发〔2018〕4号)、《2024年度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2024淳公租字第001号)的规定,现将2025年第1期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公开选房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家庭范围

2024年第3期轮候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轮候家庭: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4-3-013、L2024-3-015、L2024-3-017、L2024-3-018、L2024-3-020、L2024-3-021号共6户。

2024年第4期城镇中低收入轮候家庭: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4-4-002、L2024-4-004、L2024-4-005号共3户。

2024年第4期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轮候家庭: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4-4-002、L2024-4-003号共2户。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4-4-004、L2024-4-006~L2024-4-012号为备选家庭。

2025年第1期城镇中低收入家庭:非成套户型摇号顺序号F2025-1-1~F2025-1-7号;一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Y2025-1-1~Y2025-1-3号;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5-1-1~L2025-1-4号为备选家庭。

2025年第1期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非成套户型摇号顺序号F2025-1-1~F2025-1-15号;一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Y2025-1-1~Y2025-1-8号。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5-1-1~L2025-1-16号为备选家庭。

二、配租房源情况

本期公共租赁房房源位于排岭北路36号、圆梦家苑、茶苑小区、排岭北路8号,新安东路239号、南山大街447幢、曙光新村16幢、绿园新村共有189套住房(详见附件),租金标准为8-10元/月.平方米。

三、选房时间和地点

选房时间:2025年5月26日上午8:45-11:00

选房地点:千岛湖镇环湖北路221号办公楼二楼210会议室

四、选房规则

1.按摇号的轮候顺序号先后确定选房顺序。

2.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顺序号确认通知单》(以下简称《顺序号》)原件参加选房;每户(号)限2人,请提前20分钟到现场。

3.申请人经校验身份证、《顺序号》等证件原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选房。

4.申请人无法亲自到场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选房,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顺序号》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列入本次公告范围的选房户,如遇举报,在本次选房开始前能提供符合准入条件的有效证明的,可按本公告规定参加选房;在本次选房开始前未能提供符合准入条件的有效证明的,暂缓参加选房,其保障资格重新审核;若选房后有举报的,经查实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保障资格,退回已选房源。

6.选房者以《顺序号》为序,依次进行选房。选房开始后,由主持人按选房顺序号叫号入场选房。连续报喊选房人姓名三次,选房人未到场的或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其选房顺序号轮至本次选房号末尾。

7.选房者选定房源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开具《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选房联系单》,而后选房者不得再作修改。

8.选房人放弃本次选房的、选房人未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相关手续的,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终止。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9.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有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2〕11号)、《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2011〕20号)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按照两条办法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处理。

10.本期选房户的选房资格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65030933。

附件:2025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清单


淳安县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2025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清单.xlsx

分享到:
【返回顶部】
文章内容
淳安县2025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选房通告
发布时间: 2025-05-26 09:58
信息来源: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根据《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淳政办发〔2018〕4号)、《2024年度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2024淳公租字第001号)的规定,现将2025年第1期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公开选房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家庭范围

2024年第3期轮候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轮候家庭: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4-3-013、L2024-3-015、L2024-3-017、L2024-3-018、L2024-3-020、L2024-3-021号共6户。

2024年第4期城镇中低收入轮候家庭: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4-4-002、L2024-4-004、L2024-4-005号共3户。

2024年第4期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轮候家庭: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4-4-002、L2024-4-003号共2户。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4-4-004、L2024-4-006~L2024-4-012号为备选家庭。

2025年第1期城镇中低收入家庭:非成套户型摇号顺序号F2025-1-1~F2025-1-7号;一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Y2025-1-1~Y2025-1-3号;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5-1-1~L2025-1-4号为备选家庭。

2025年第1期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非成套户型摇号顺序号F2025-1-1~F2025-1-15号;一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Y2025-1-1~Y2025-1-8号。二居室户型摇号顺序号L2025-1-1~L2025-1-16号为备选家庭。

二、配租房源情况

本期公共租赁房房源位于排岭北路36号、圆梦家苑、茶苑小区、排岭北路8号,新安东路239号、南山大街447幢、曙光新村16幢、绿园新村共有189套住房(详见附件),租金标准为8-10元/月.平方米。

三、选房时间和地点

选房时间:2025年5月26日上午8:45-11:00

选房地点:千岛湖镇环湖北路221号办公楼二楼210会议室

四、选房规则

1.按摇号的轮候顺序号先后确定选房顺序。

2.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顺序号确认通知单》(以下简称《顺序号》)原件参加选房;每户(号)限2人,请提前20分钟到现场。

3.申请人经校验身份证、《顺序号》等证件原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选房。

4.申请人无法亲自到场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选房,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顺序号》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列入本次公告范围的选房户,如遇举报,在本次选房开始前能提供符合准入条件的有效证明的,可按本公告规定参加选房;在本次选房开始前未能提供符合准入条件的有效证明的,暂缓参加选房,其保障资格重新审核;若选房后有举报的,经查实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保障资格,退回已选房源。

6.选房者以《顺序号》为序,依次进行选房。选房开始后,由主持人按选房顺序号叫号入场选房。连续报喊选房人姓名三次,选房人未到场的或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其选房顺序号轮至本次选房号末尾。

7.选房者选定房源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开具《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选房联系单》,而后选房者不得再作修改。

8.选房人放弃本次选房的、选房人未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相关手续的,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终止。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9.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有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2〕11号)、《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2011〕20号)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按照两条办法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处理。

10.本期选房户的选房资格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65030933。

附件:2025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清单


淳安县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2025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