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浙江省水利厅印发的《浙江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浙应急〔2024〕171号)文件精神,淳安锡铁矿尾矿库已符合销号条件。经淳安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淳安锡铁矿尾矿库销号。
特此公告。
淳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