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对引导规范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5〕5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25〕26 号)等文件精神,县司法局起草了《淳安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公开征求方案的意见建议,各有关单位、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自本通知发布之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县司法局。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9日;
联系人:徐英;
电话:0571-89601248;
邮箱:caxwyfzxb@163.com;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塘路92号;
邮编:311700。
附件:1.《淳安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淳安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1.《淳安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淳安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征集入口: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2712.html
淳安县司法局
2025年6月10日
分享到: |
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对引导规范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5〕5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25〕26 号)等文件精神,县司法局起草了《淳安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公开征求方案的意见建议,各有关单位、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自本通知发布之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县司法局。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9日;
联系人:徐英;
电话:0571-89601248;
邮箱:caxwyfzxb@163.com;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塘路92号;
邮编:311700。
附件:1.《淳安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淳安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1.《淳安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淳安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征集入口: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2712.html
淳安县司法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