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 > | 法规文件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浙财监督〔2020〕11号)等文件要求,为强化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我局起草了《关于优化<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30日内(2025年6月13日-7月13日)反馈至淳安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方为红,联系电话:0571-89601549,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1510室。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3日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288/2025-32097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备注/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6-13
登记号
-
有效性
有效
文件关联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优化<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6-1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浙财监督〔2020〕11号)等文件要求,为强化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我局起草了《关于优化<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30日内(2025年6月13日-7月13日)反馈至淳安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方为红,联系电话:0571-89601549,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1510室。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