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1日拟作出的淳政工出[2021]4号杭州美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厂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发布日期:
2025-07-01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点击率:
- 索引号:002512245/2025-32284
- 文 号: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行政审批
- 公开日期:2025-07-01
2025年7月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淳政工出[2021]4号杭州美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厂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64819820 邮箱:1799103416@qq.com 通讯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41室) 邮编:3117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淳政工出[2021]4号杭州美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厂房项目 | 千岛湖镇坪山B-03-03-MOSW工业地块 | 杭州美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60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15456.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547.7平方米,设备购置费2000万元,项目建成后运营期保健食品生产规模为年产铁皮石斛西洋参饮料约300万瓶,内升元颗粒约80万袋。 | 环评报告文本在公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意见反馈。 | 经我单位审核,确认该环评文件所述内容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现我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 1、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制粒干燥粉尘以及提取异味。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项目粉碎、制粒干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煎煮工序会产生少量的恶臭异味,厂界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废污水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至坪山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置。 3、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针对声源的不同特性,采取各类隔声消声减振措施,以实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南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应分类管理,妥善处置。其中废包装材料、过滤滤渣、水处理废滤料属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属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危险固废暂存危废仓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1日拟作出的淳政工出[2021]4号杭州美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厂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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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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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淳政工出[2021]4号杭州美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厂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64819820 邮箱:1799103416@qq.com 通讯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41室) 邮编:3117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淳政工出[2021]4号杭州美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厂房项目 | 千岛湖镇坪山B-03-03-MOSW工业地块 | 杭州美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60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15456.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547.7平方米,设备购置费2000万元,项目建成后运营期保健食品生产规模为年产铁皮石斛西洋参饮料约300万瓶,内升元颗粒约80万袋。 | 环评报告文本在公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意见反馈。 | 经我单位审核,确认该环评文件所述内容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现我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 1、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制粒干燥粉尘以及提取异味。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项目粉碎、制粒干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煎煮工序会产生少量的恶臭异味,厂界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废污水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至坪山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置。 3、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针对声源的不同特性,采取各类隔声消声减振措施,以实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南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应分类管理,妥善处置。其中废包装材料、过滤滤渣、水处理废滤料属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属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危险固废暂存危废仓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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