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7-01 10:53:33 阅读次数:】
项目及标段名称 | 淳安县千岛湖镇求坑地块-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 | ||
项目编号 | A3205820001004819 | ||
交易发起人 | 名称 | 淳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联系人 | 童为果 | ||
联系电话 | 13588334357 | ||
交易代理 |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成交候选人 | 名称 | 浙江中武建设有限公司 | |
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睦州大道339号1幢302-13-02室 | ||
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法定代表人 | 陈聪琼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潘文伟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
注册证号 | 浙2332008202301645 | ||
成交价 | 1242934.94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让利幅度 | 7.0% | ||
相关业绩 | 无 | ||
否决交易响应情况 | 无 | ||
公示期限 |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4日 | ||
监管部门 | 名称 | 淳安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电话 | 0571-89602029 |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交易发起人提出。交易发起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