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1〕51号)以及《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24号)等文件精神,经各乡镇、村按相关规定程序自主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实地检查审核,报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确定淳安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计划表名单。
现将具体项目情况和计划补助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均可来电来访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7月7日至7月13日。联系方式:89601573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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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1〕51号)以及《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24号)等文件精神,经各乡镇、村按相关规定程序自主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实地检查审核,报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确定淳安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计划表名单。
现将具体项目情况和计划补助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均可来电来访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7月7日至7月13日。联系方式:89601573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