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县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与管理工作,落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责任,根据《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5年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工作要点》的要求,现将我县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管理责任人公布如下:
类 别
名 称
所在乡镇
保护管理责任人
国家级历史
文化名村
芹川村历史
浪川乡
浪川乡人民政府
保护管理责任人应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承担历史文化名村的日常保护管理,维护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保障保护范围内建筑物的安全。
淳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淳政发函〔2025〕6号--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管理责任人的通知.pdf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330127002512026R/2025-1010388094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管理责任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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