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乡村振兴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乡村振兴综合试点项目和省级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的通知》(浙乡振发〔2025〕4号)和《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淳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淳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淳农〔2022〕53号)文件要求,在各乡镇、村按相关程序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审核研究,确定关于淳安县2026年乡村振兴综合试点项目入库计划,现将具体项目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均可来电来访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8月31日。联系电话:89601572。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5日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乡村振兴综合试点项目和省级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的通知》(浙乡振发〔2025〕4号)和《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淳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淳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淳农〔2022〕53号)文件要求,在各乡镇、村按相关程序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审核研究,确定关于淳安县2026年乡村振兴综合试点项目入库计划,现将具体项目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均可来电来访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8月31日。联系电话:89601572。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