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淳安县项目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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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称: | 淳安县项目服务中心 |
机构职能: |
(一)协助拟定有关审改政策措施制度; (二)组织项目联审事项涉及窗口的协调和督办,组织相关窗口开展现场一线服务; (三)承担项目审批和中介服务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 (四)承担本县范围内项目的代办、本级及涉及市级审批事项的代办,并对乡镇代办工作提供业务指导; (五)做好进驻中介服务中心有关中介(技术)机构日常管理; (六)完成淳安县行政审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机构地址: |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
联系方式: | 0571-89602033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冬令:8:30-12:00、13:30-17:00 夏令:8:30-12:00、14:00-17:30 |
办公电话: | 0571-89602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