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淳安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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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称: | 淳安县医管中心 |
机构职能: |
(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医疗保障的法规、政策,承担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管理服务工作。 (二)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困难救助及其他补充险种的基金预、决算的编制、管理、支付、稽核等行政辅助工作。 (三)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困难救助及其他补充险种的就医管理、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等行政辅助工作,监测和分析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困难救助及其他补充险种的基金的运行情况。 (四)承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管理、服务协议管理和监督检查等行政辅助工作。 (五)负责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 (六)完成淳安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地址: | 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
联系方式: | 0571-64829151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办公电话: | 0571-64829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