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0-11-19 来源: 医疗保障局    点击率: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
机构全称: 淳安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机构简称: 淳安县医管中心
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医疗保障的法规、政策,承担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管理服务工作。

(二)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困难救助及其他补充险种的基金预、决算的编制、管理、支付、稽核等行政辅助工作。

(三)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困难救助及其他补充险种的就医管理、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等行政辅助工作,监测和分析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困难救助及其他补充险种的基金的运行情况。

(四)承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管理、服务协议管理和监督检查等行政辅助工作。

(五)负责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

(六)完成淳安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联系方式: 0571-64829151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64829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