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气象部门部署和淳安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 特向社会公布淳安县气象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6号;邮编:311700;联系电话:0571-64830376)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对照主动公开目录,依托千岛湖门户网站对各类公开信息及时进行网上公开。2020年主动公开信息19条,其中公告公示2条,组织机构类信息7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1条,行政执法信息公开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行政规范性文件0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相关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依法办理水平和办理效率。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网上公开,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渠道畅通,接办及时。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也没有因信息公开投诉的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梳理工作环节,对涉及组织机构、政策法规、规划总结、资金信息、公示公告等信息,网上公开前均由责任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业务分管领导核签和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签等环节,确保公开信息内容无误,避免因超时答复或不规范公开造成的影响。建立重大天气过程信息发布、回应联动机制,在重大天气过程来临时,依托微信、微博、电视、气象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确保公众及时获取正确信息。
4.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千岛湖门户网站,对照信息公开目录,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同时整合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明确落实专人专岗负责,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及时发布最新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生活指数等,开展每天气象信息服务。同时依托全县100块气象电子显示屏每天至少1次对信息进行更新,在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时加密更新频次。
5.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上级气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实施计划。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今年10月局领导班子调整后,第一时间完成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调整,确保工作组织到位,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 | +4 | 1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3 | +50 | 10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规范性还需进一步提升,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2021年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为: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结合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管理,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二是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好年度工作要点,落实责任目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淳安县气象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