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06 15:18:3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和各级政府工作部署,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着力推进“五公开”,积极回应关切,切实加强平台建设,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910室;邮编:311700;电话:648137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积极规范主动公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参照《浙江省全面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实省市县三级经信商务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调整我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对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等内容及时更新完善,确保内容完整。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公开。专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将重大政策文件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同时对落实不力的科室进行重点监督,保证信息公开更加规范、更加系统、更加有效,并全方位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到位,尤其对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论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报备,并配以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对照新条例的要求,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0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按规定进行答复处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局党委班子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其中重点研究主动公开保密性审查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们的政务公开主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充分运用好新媒体平台,“淳安县生态产业“淳安商务”微信公众号为载体推送政务信息,全年共推送政务信息5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着力完善公开体系。围绕“谁来公开”的问题,明确主体责任,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做到“公开内容充实,公开时间及时,公开重点明确”三项基本要求;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台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公开内容和保密性进行审查;四是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各处室报送信息量的数据进行统计,对各处室报送信息的质量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一)政府服务网建设完善情况

   2020年,针对2019年梳理的政府权力清单进一步完善,同时依据省市的更新动态及时做出响应,做到上下一致,联网互通。同时,我局行政审批科已开始将业务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运作起来,据统计,我局2020年共完成63条审批业务的录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78条,其中包括法律法规类18条,工作动态55条,通知公告18条,宣传教育187条等等。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2020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信息25条。

2.政务微信:2020年,我局开通官方政务微信以来,实时公布信息28条。

3.政务微博:为了拓大信息公开渠道,我局开通了新浪微博,全年共发布信息632条。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着“公平、公正、及时、高效、便民”的原则,我局认着落实权利阳光运行机制的要求,向社会公开信息。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也未发生不予以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我局未向任何申请人收取费用,也未发生减免费用的情形。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重新调整了岗位,增强了队伍建设,在执法工作及服务群众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一是政务信息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速率需要提升。

  改进情况:1.深化认识,加强公开意识。2021年的工作中,我局将更加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提高全体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2.强化管理,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3.规范权力,加大监督力度。继续按照《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落实让人民群众监督的承诺,将安监工作置于阳光之下。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06 15:18:3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和各级政府工作部署,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着力推进“五公开”,积极回应关切,切实加强平台建设,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910室;邮编:311700;电话:648137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积极规范主动公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参照《浙江省全面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实省市县三级经信商务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调整我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对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等内容及时更新完善,确保内容完整。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公开。专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将重大政策文件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同时对落实不力的科室进行重点监督,保证信息公开更加规范、更加系统、更加有效,并全方位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到位,尤其对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论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报备,并配以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对照新条例的要求,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0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按规定进行答复处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局党委班子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其中重点研究主动公开保密性审查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们的政务公开主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充分运用好新媒体平台,“淳安县生态产业“淳安商务”微信公众号为载体推送政务信息,全年共推送政务信息5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着力完善公开体系。围绕“谁来公开”的问题,明确主体责任,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做到“公开内容充实,公开时间及时,公开重点明确”三项基本要求;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台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公开内容和保密性进行审查;四是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各处室报送信息量的数据进行统计,对各处室报送信息的质量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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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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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服务网建设完善情况

   2020年,针对2019年梳理的政府权力清单进一步完善,同时依据省市的更新动态及时做出响应,做到上下一致,联网互通。同时,我局行政审批科已开始将业务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运作起来,据统计,我局2020年共完成63条审批业务的录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78条,其中包括法律法规类18条,工作动态55条,通知公告18条,宣传教育187条等等。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2020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信息25条。

2.政务微信:2020年,我局开通官方政务微信以来,实时公布信息28条。

3.政务微博:为了拓大信息公开渠道,我局开通了新浪微博,全年共发布信息632条。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着“公平、公正、及时、高效、便民”的原则,我局认着落实权利阳光运行机制的要求,向社会公开信息。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也未发生不予以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我局未向任何申请人收取费用,也未发生减免费用的情形。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重新调整了岗位,增强了队伍建设,在执法工作及服务群众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一是政务信息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速率需要提升。

  改进情况:1.深化认识,加强公开意识。2021年的工作中,我局将更加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提高全体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2.强化管理,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3.规范权力,加大监督力度。继续按照《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落实让人民群众监督的承诺,将安监工作置于阳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