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淳安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淳政办函〔202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县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组织机构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以镇班子成员为核心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综合办,主任由综合办分管领导兼任,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日常协调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明确政务公开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免予公开外,都进行公开。对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是:全面、真实、具体。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4、政府机构设置和人事任免信息。
5、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开的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纪律,执法对象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执法的结果。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7、法律、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规范政务公开的时限
政务公开必须做到经常、动态、及时,公开时限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1、长期公开。对有关政策规定、议事规则、工作制度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主要包括镇事务工作流程、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为民服务承诺等。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主要包括镇村两级财务收支情况,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等。
3、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主要包括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重要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
(三)确定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公开栏。在镇政府大院设置政务公开栏,在原来的基础上整修和完善公开栏,保证内容持久公开。
2、明白纸公开。对群众关心的民生工程政策、计划生育政策、农民负担、涉农补助资金发放以及征地拆迁赔偿情况等要通过明白纸形式公开。
3、网上公开。依托县信息公开平台对应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原则上都要在网上公开。
4、其它形式公开。结合本镇实际,利用广播、会议、电视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明确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政务公开涉及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必须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起来研究部署,整体推进,形成综合效应。把政务公开列入我镇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镇主要领导负起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公开信息由综合办按要求提供公开信息内容,经分管领导把关、镇主要领导同意,才能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三)强化监督,做好考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常态督查机制,政务公开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风评议和绩效评估内容,做到有方案、有检查、有考评,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自评,对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把关,不搞形式主义,发现不足,及时整改。
(四)加强宣传,示范带动。要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公众了解、熟悉、使用《条例》,特别要加强对通过政务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典型事例的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微信聚合平台的作用,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政务公开。
(五)做好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综合办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及发布等各环节签署手续。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